結婚的禁止條件有哪些,禁止結婚的條件具體包括哪些

時間 2022-01-17 09:20:02

1樓:北京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規定: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2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①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②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直系血親是指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包括生育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以上的直接長輩和自己所生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以下的直接晚輩。

旁系血親是指與己身有著折線型血緣聯絡之人,即與己身同出於一源的血親。如自己與兄弟姐妹同出於父母,即為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直系血親以外的與自己出於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親屬。

對於第二種情況,是否屬於不應結婚的疾病,須經過醫學上的鑑定,不能任意解釋。

需要明確的是,如果婚姻雙方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或任何一方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則雙方的婚姻關係是無效的。

3樓:弭湛雋

我國結婚的禁止條件有兩種:

1.禁止一定範圍的血親結婚。婚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無論是婚生還是非婚生的,均禁止結婚;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與己身出自同一父母或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除直系血親外的所有血親。其範圍具體包括: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2)同源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輩份不同又性別相異的親屬;(3)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輩份相同的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和姨表兄弟姐妹。禁止一定範圍內的血親結婚,是基於社會倫理道德、優生優育等因素的考慮。

2.限制患有法律規定的某種疾病的人結婚。婚姻法第6條第2項和《婚姻登記條例》第12條第5項規定,男女一方或雙方在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或暫緩結婚的疾病時,禁止或暫緩結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也不予登記。

新婚姻法規定結婚的禁止條件有哪些

4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①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②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直系血親是指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包括生育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以上的直接長輩和自己所生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以下的直接晚輩。

旁系血親是指與己身有著折線型血緣聯絡之人,即與己身同出於一源的血親。如自己與兄弟姐妹同出於父母,即為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直系血親以外的與自己出於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親屬。

對於第二種情況,是否屬於不應結婚的疾病,須經過醫學上的鑑定,不能任意解釋。

需要明確的是,如果婚姻雙方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或任何一方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則雙方的婚姻關係是無效的。

5樓:大馬力拖拉機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樓:勤勞的老克

《婚姻法》規定,禁止結婚的有二種情形: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婚姻法》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結婚的禁止條件有哪些

7樓:北京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規定: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8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①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②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直系血親是指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包括生育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以上的直接長輩和自己所生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以下的直接晚輩。

旁系血親是指與己身有著折線型血緣聯絡之人,即與己身同出於一源的血親。如自己與兄弟姐妹同出於父母,即為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直系血親以外的與自己出於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親屬。

對於第二種情況,是否屬於不應結婚的疾病,須經過醫學上的鑑定,不能任意解釋。

需要明確的是,如果婚姻雙方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或任何一方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則雙方的婚姻關係是無效的。

9樓:

我國結婚的禁止條件有兩種: 1.禁止一定範圍的血親結婚。

婚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無論是婚生還是非婚生的,均禁止結婚;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與己身出自同一父母或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除直系血親外的所有血親。

其範圍具體包括:(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2)同源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輩份不同又性別相異的親屬;(3)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輩份相同的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和姨表兄弟姐妹。禁止一定範圍內的血親結婚,是基於社會倫理道德、優生優育等因素的考慮。

2.限制患有法律規定的某種疾病的人結婚。婚姻法第6條第2項和《婚姻登記條例》第12條第5項規定,男女一方或雙方在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或暫緩結婚的疾病時,禁止或暫緩結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也不予登記。

哪些情況不能結婚,禁止結婚的條件是什麼?

10樓:北京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規定: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禁止結婚的條件具體包括哪些

11樓:北京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規定: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12樓:虢良曠一璇

結婚條件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必須要雙方自願,達到法定年齡,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原則。

結婚條件有兩種,一是必須具備的條件,二是禁止結婚的條件。

必須具備的條件為: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禁止結婚的條件有: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禁止結婚的條件:

患麻風病是否可以結婚?

原婚姻法規定,患麻風病未經**的,禁止結婚。然而,有關醫學專家認為麻風病是一種普通慢性傳染病,隨著現代醫學水平的發展,對麻風病已有較好的**方案,可以預防也可以把病徹底治好,並不可怕,我國近年來已經基本消滅了麻風病。因而,新婚姻法不再把患麻風病未經**列入禁止結婚之列。

但由於其傳染性,實踐中還是要慎重掌握。

為什麼要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

直系血親,是指具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具體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親屬,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於女、外孫子女等都包括在內。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出於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具體包括: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與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近親屬結婚,極容易將一方或雙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點和缺陷毫無保留地暴露出來,累積起來遺傳給後代。據統計,人類隱性遺傳性疾病有1000多種,如父母為近親,其帶來隱性基因發病率高出非近親結婚的150倍,出生嬰兒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禁止近親結婚,對提高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促進民族的繁榮昌盛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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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結婚條件有哪些

13樓:北京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規定: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必備條件和禁止條件分別是什麼?

14樓:情感博導

一、結婚的必備條件有:

1、男女雙方完全自願。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問題上的具體 表現。

2、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 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與當代外國的立法比較, 我國的法定婚齡是較高的,這是由我國現階段國情所決定的。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根據一夫一妻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 或者喪偶、離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結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結婚的禁止條件。新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 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15樓:娛樂小八卦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結婚的必備條件為: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禁止結婚的條件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16樓:百家百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有哪些,法律規定禁止結婚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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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必備條件和禁止條件分別是什麼

情感博導 一 結婚的必備條件有 1 男女雙方完全自願。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問題上的具體 表現。2 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 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

請問這樣的關係是否禁止結婚,請問這樣的關係可不可以結婚

眾所周知,近親是不能結婚的,不僅是處於倫理道德的考慮,同時也是出於優生優育的考慮。那麼在我國婚姻法中規定的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有哪些呢?請看大律師網小編為大家解答。一 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我國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有兩類 一 直系血親。直系血親是指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生育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