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關進看守所要不要幹活,看守所的犯人 要幹活嗎? 屬不屬於勞教

時間 2022-02-01 19:35:37

1樓:養狗律師賈寶驊

被關進看守所要不要幹活,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只會給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並罰不會超過20天,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確定的拘留期滿時,就可以從看守所出來。如果涉嫌犯罪,在看完所關的時間,包括刑事拘留期限+逮捕後的偵察羈押期限+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如果沒有判刑或是判決有罪、但判緩刑的,就可以放出來。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1、情節特別輕微的;

2、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3、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4、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5、有立功表現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第十七條 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根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在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中所起的作用,分別處罰。

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脅迫、誘騙的行為處罰。第二十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一)有較嚴重後果的;

(二)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四)6個月內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第三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式,適用本法的規定;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第二條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看守所條例》規定,第三十三條 看守所應當對人犯進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勢和勞動教育。

第三十四條 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刑事訴訟活動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組織人犯進行適當的勞動。

人犯的勞動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帳目,嚴格手續。

實踐中, 大多數看守所要組織犯罪嫌疑人進行適當的勞動。

3樓:匿名使用者

要幹活,都是手工活。上手簡單但是量很大,還記得以前早上七點半可以做到晚上十一點多,當天的活當天做完,做完就休息,所以就死命趕!其實裡面就吃的讓人痛苦,菜都是水煮的放點鹽的那種

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幹活。看守所不同於監獄,監獄是要幹活的。看守所主要是保障案件的偵查、起訴、審判等環節的順利進行,只是羈押看管以及必要的管理教育,不用幹活。

5樓:曼曼萬明

這個要看是什麼情況了,如果是長時間的,就必須要幹活,短時間的,比如15天左右,就不需要幹活,不過吃飯錢自己出。否則是要幹活的。

6樓:匿名使用者

要乾的,雖然沒進去過,但是電視裡都是這麼放的

7樓:匿名使用者

關進去還想不幹活,你就等著關進去一輩子吧。

8樓:桃子嚴選

答:要乾的,大都是一些手工輕活或者打掃等。

看守所和監獄有什麼區別?剛剛進看守所是和別的犯人一起住嗎?還是自己被關押?要幹活嗎?

9樓:匿名使用者

看守所和監獄,到底有啥區別?你不會還不知道吧?

10樓:qq的勾k先生

看守所和監獄的區別:

1.主要為任務與職責不同。

看守所的任務是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衛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2.關押的罪犯不同。

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進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審查的人。

剛進看守所是和其他人一起住,可能會被要求幹活。

根據《看守所條例》第二條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餘刑在三個月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第三十四條 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刑事訴訟活動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組織人犯進行適當的勞動。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看守所和監獄的區別如下:剛剛進看守所不是和別的犯人一起住,具體如下:

看守所是對那些關押的是準犯罪嫌疑人,即已被抓捕但未被法院判決的人,這些人還未被宣佈執行徒刑,或者是被宣判徒刑還未執行的,就由看守所執行羈押,而那些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也能被羈押監禁在看守所,有的看守所需要參與勞動改造。

監獄就是最嚴重的監禁形式了,一般都是被判處有期,或者無期徒刑的人,廣義的監獄其實也包含拘留所,看守所。但是我們這裡說的監獄就單獨指監獄。除去死緩,一般的罪犯都能刑滿釋放,所以監獄採取的是懲罰加改造的方式,精神改造和勞動改造。

並不是所有的徒刑都會被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所以監獄裡面的人還是能夠享受法律保護。

看守所是對涉嫌犯罪人在待法院最後判處前臨時羈押場所,監獄是對已經經過法院判決徒刑的罪犯進行收押的場所。

12樓:劉楊瑞

看守所應該跟監獄是有區別的,監獄的犯人判的刑時間應應該相對來講長一些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常去看守所提審犯人,給你說說。

1、看守所和監獄的區別。

看守所是對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臨時羈押的場所。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餘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看守所以縣級以上的行政區域為單位設定,由本級公安機關管轄。

監獄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省)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門是司法部。

2、剛進看守所是和別的犯人一起住,除了關禁閉和特殊情況,很少有人單獨關押,主要是因為現在看守所都人滿為患。不過未決犯和已決犯都是分開羈押的。

3、按法律規定,未判決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叫犯人,也沒有參加勞動改造的義務,但現實是,進了看守所一段時間,不管已決、未決犯,都會被看守所分配勞動任務,一般是在監室裡做串珠啊、編網具啊什麼的手工活,每天有任務的,呵呵。

因為人滿為患,人員龐雜,住看守所裡的滋味可不好受,監室裡一股酸臭味,洗澡就是冷水加肥皂,還要排隊,晚上睡覺大通鋪,許多人在看守所都會被染上腳氣、疥瘡等等常見的傳染病,所以被關押在看守所的人都希望早點判決後,送到監獄去服刑,因為監獄各種配套設施要好一些,看守所只是個臨時的關押場所。

14樓:匿名使用者

看守所是公安局管理的。 是臨時關人的地方,或判刑在一年以下的人呆的地方。

監獄是司法局管理的,是判刑以後犯人服刑的地方。

剛進看守所是屬於被刑事拘留而臨時關押的,是和別的也是臨時刑拘的人關在一起的。

看守所一般不幹活,監獄需要幹活。

15樓:楠楠和強強

呵呵他們把你嚇的半死吧!也不能全是假話。要說那人捱了五百拳。

那隻能說那個人是個很讓人討厭的傢伙,監獄比看守所要好過!活動範圍大,自由,吃的要好的多,肯定要幹活,跟在場子上班一樣,有累的有輕鬆的。有爭分多的有少的!

看這個監獄是做什麼的,要是水泥廠或者煤礦就累一些!

16樓:匿名使用者

看守所是對涉嫌犯罪人在待法院最後判處前臨時羈押場所,監獄是對已經經過法院判決徒刑的罪犯進行收押的場所。

縱橫法律網 陳興金律師 028-66559269

17樓:匿名使用者

監獄比看守所自由多了

18樓:至尊無雙

一起住,一起幹活。在裡邊不管多大的手,也不能太裝逼,欺負人碰著亡命徒能整死你。只要不怕死誰都怕你!

看守所的犯人 要幹活嗎? 屬不屬於**

19樓:手機使用者

現在國家已正式取消了勞動這一法令

關進看守所多久才能判刑或放人啊關在看守所的一般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一般在看守所裡面要呆五六個月才會判刑,具體如下 在看守所五六個月才會判刑。我國法律上對待判刑這一流程是比較謹慎的。在看守所期間,對待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都會經過較多的程式。最開始就是需要了解真相,知道事情發生的起因 經過 結果,這些事的主要負責機構就是公安機關了。他們去偵查,破案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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