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累老四
開發商的這種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有相關的法律依據?下面對這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做一個簡單的分析,希望對讀者有所幫助。
開發商的理由
開發商為什麼要這麼做?道理很簡單,因為這樣做對開發商有利,尤其是開發商與買方存在爭議的情況下,開發商能取得爭議的主動權,迫使買方就範。因為目前在房屋交付過程中,產生的爭議比較多,比如房屋質量問題,承諾不兌現,小區公共配套設施及綠化沒有完成等問題,都在這個時候暴露出來,因為缺少解決此類問題的有效途徑,所以買方日後可能會以拒交物業管理費來與開發商抗衡,開發商為避免出現此類情況或預防日後的惡意欠費的買方,利用自身在交易過程中的強勢地位,制定對自己有利的交易方式。
這種情況的出現有時也不僅僅是開發商自己的原因,也有物業公司的原因,因為物業公司與開發商存在法律上和利益上的關係,所以物業公司這樣做與開發商的理由大致相同,但對買方責任的承擔者要視具體違約內容而確定。
開發商們的這種通行做法很難用合法與非法來簡單界定,要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目前,通常狀況下,房屋買賣在交付過程中涉及三方當事人,即買方、開發商和物業管理公司。這裡要特別強調一下開發商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係。
通常情況下,開發商一般不直接以自己公司的名義來直接參與以後小區的物業管理,而是成立一個物業管理公司來管理物業,實力比較強的開發商有時也會向社會公開招標,招聘物業管理公司。無論是開發商出資組建並申請註冊的物業公司還是公開向社會招標選聘的物業公司,他們與開發商之間都是獨立的法人,各自承擔獨立的民事責任,相互之間並非單位與內部職能部門的關係。
2樓:查閱
這是個賣買合同,你不交錢開發商當然不交你鑰匙了,
購買期房,收房前開發商要求交各種費用後才能拿鑰匙,怎麼辦? 35
3樓:匿名使用者
開發商如此收費和操作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合理的江蘇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預收費用不能超過半年,不得向業主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證金;如果開發商收取的話請他出示當地**關於收取此類費用的檔案或者批文;如果不能提供你就明確告訴開發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無此類約定,如無,則開發商屬於自己規定的要交此類費用,業主可以不執行,如果不給鑰匙,業主可以不受,但是要保留證據,在不給鑰匙期間可以向開發公司索賠,因為業主也可能是租房子住的;你不按照合同約定給鑰匙,那你把我租房子的費用給我,對吧!重點是保留證據,要求開發公司書面出具不交錢不給鑰匙的規定或者錄影;然後明確告訴開發公司,你不給鑰匙違約了,等著賠償吧
另外:一次性收取10年的電梯維保費不合理,這個有相關規定嗎?憑什麼一次性給你10年的,物業公司能幹幾年還不一定呢,處理方式同上1
先要**批文或檔案,如沒有保留證據或者蒐集證據,同開發公司攤牌,我想只要你有理有據,開發公司不敢胡來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收費不合理的,按照要求是應該繳納相關的稅費跟6個月的物業管理費用,裝修保證金應該是在裝修入場前繳納,另外8000元的電梯維保費也是不合理了
新房一直沒領鑰匙,要交物業費嗎
5樓:金果
以業主到小區的物業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且業主取得了新房的鑰匙作為業主的入住的開始,那麼此時業主應該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6樓:搜狐焦點
要分兩種情況看是否需要交物業費:
第一種情況,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沒有以任何形式向所有業主發入住通知,這種情況是不需要繳納物業管理費,所謂物業費其實是業主在實際享受物業服務的同時,應向物業服務公司繳納的服務費用;
第二種情況,開發商通知業主辦理入住通知,自業主接到入住通知辦理之日起,物業費開始計收,也就是說如果您接到了入住通知而因為個人原因遲遲不去辦理入住手續,即使你沒有辦交房也沒有領鑰匙、房屋空置,物業費也是正常記取的。
7樓:居理買房網
一、物業管理費在房屋實際交付後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繳納。
二、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三、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佔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後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實踐中,物業服務費是以月為單位交納的,實際操作中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四、業主從開發商處接收房屋時起,業主就對房屋有實際佔有、使用的權利,並享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至於業主由於某種原因未實際居住,不影響物業公司收取物業服務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
8樓:看看**文學網
12月交房現在開發商要在10月交房.我沒去收房那要不要交物業費
9樓:個人行家
開發商按期交房,沒有合法、合理的原因,就視同開發商交房成功,業主即使不領取鑰匙,也開始計算物業費等費用。
《物權法》規定,業主有承擔公共區域、公共裝置設施養護維修等費用(即物業管理費)的義務,且不可以未享受居住權利(不領鑰匙、不辦理入住手續)為理由而拒絕履行繳費義務。
所以,以不領取鑰匙來逃避物業費是不可取的。
10樓:精彩百曉生
1、一般來說,開發商按時交房之日起,就應該繳納物業費給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在交房之日收取物業費,從相關法律法規來看,完全符合規定,只要業主交房,物業公司就開始向業主收取物業費。
2、如果房屋空置的話,仍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這也符合國家規定。
3、業主這種情況,可以跟物業公司進行協商,房屋空置或者在裝修的話,可以協調打折。
11樓:
要交的。而且不管你拿到沒拿到房產證,都要交。我確定,因為半個月前我才去房管局辦理房子的事。
12樓:匿名使用者
要的!交房的時候。。物業會給你一本業主什麼管理守則上邊就規定寫著。。自通知交房當月起,物業費就開始收取~~~~
房子遲早都是收。。。你還是早點去收了吧!而且現在裝潢是淡季。。。買材料什麼都不貴!!
1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房產證拿到手就應該交吧..
物業鑰匙交給我了,還有一把鑰匙在開發商手上沒有給我算收房嗎?
14樓:穰映
認為既然物業已經返校時交給你了,雖然還有一把鑰匙在開發商手上,但是這基本上就算是收房了,有時間在開發商那兒把鑰匙拿到就沒事兒
15樓:風生水起天地變
開發商手裡還有一把鑰匙,就不屬於正式算交房,謝謝!
16樓:小龍答
你好。你的鑰匙怎麼還給開發商,是不是房子**要修復一下,開發商偷了你的東西就不好說了,一般不會這樣做的。
17樓:啤啤寶寶愛你呦
應該是可以算術房了只是因為你一旦拿了鑰匙以後你就可以算是收到房子了
開發商強制要求籤訂物業合同,買賣合同裡並沒有寫,不籤物業合同不給鑰匙不讓收房,這種物業合同合法嗎? 10
18樓:匿名使用者
在合同法裡說,應該是違法的,甲乙雙方的買賣合同不應該有物業打事,是第三方,我們和開發商的交易,我們交了錢,他們就應該無條件給我們鑰匙,我們驗收了在簽收,合同完成,才是物業的事,作為開發商是違約,作為物業是越權,我們有權追究開發商違約的責任,延期交房,想要違約金的可以索賠,想要退的可以...
新房子開發商以沒驗收為由不交鑰匙怎麼辦
商品房交房必須滿足幾個條件1 相關部門出具的綜合驗收合格證。2 房屋交付使用許可證。3 和物業公司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4 房屋質量保證使用說明書。5 房屋使用說明書。綜合驗收合格證 包括 1 三通 即及水 電 煤,在通江河裡來說,所有業主均已交付了上面三項費用的入戶費 2 ...
我買了一套房,簽完購房合同,開發商把合同給收回了,他這樣做對嗎
樂正雲韶 合同主要條款更改需雙方協商一致,如果一方不同意更改對方不可強求,如因房產面積和公攤面積變動超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範圍的話,可主張解除合同,退還所付房款和承擔約定的違約金。 一般情況下,簽定完購房合同,業主手中要保留一份。但目前也不排除存在因貸款等原因購房合同暫不發還給業主的做法。在這個問題...
家裡房子快拆了,開發商問我們要房子還是要錢
以我的角度來看,還遷房要比補現金好。因為按照你們當地的房價來看,只補78萬的話,你不可能再以這樣的價錢買到兩間130 的房子 兩間車庫 一間車庫應該價值10萬左右 至於補差價買三套90 的房子,如果你們有更好的計劃,這樣做當然很可行。拿房子比較好,先自己住,要房價漲就賣掉。要房子 要錢肯定是不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