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紋身者禁止入伍!這是徵兵的規定!
2樓:浪漫之百合
不可以............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本不可能,紋身幹什麼?很帥嗎?多耽誤事情啊!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的 徵兵的主要政策規定是:
徵集農業戶口的青年為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徵集非農業戶口的青年為高中(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企業單位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職工(含工人、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企事業單位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學歷教育民辦大學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無學籍學生及在各類高考補習班學習的青年也應當徵集。對女青年的徵集只限當年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徵集的年齡,男青年為年滿18至20歲;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業單位職工,21歲的也可徵集,根據本人自願,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寬到22歲;女青年為年滿18至19歲。
徵兵辦負責人提到了關於對入伍青年儀容的要求——有染髮、紋眉、紋身、打鼻孔等青年將不能入伍。該負責人強調,軍隊是特殊機構,有嚴格的要求,尤其是在軍容風紀上,要保持軍人的嚴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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驍勇的小螃蟹 如果你問你男朋友的感情經歷,他在三年前談了一個三個多月的女朋友,你問他當時對他的感覺,他如實的回答了你,我覺得你的男朋友很善良,很實在 都說女人的愛情是從愛到性,而男人的愛情是從性到愛。女人是因為愛一個人才願意跟他在一起,而男人是發生了關係才更愛這個女人,才認定了這個女人是自己的女人了...
三年前我跟女孩子表白被拒絕了,三年後我現在跟我現在的女朋友一起,可那女孩子不願意我跟我現在的女朋友
之前拒絕你那個女孩拒絕你的原因可能就是她所說的,她當時有男朋友。她不是說了麼,想 吊 你,而且在你因為她的拒絕而放棄之後她也沒有努力挽回過你。現在可能沒有找到好的物件,所以想到你其實還不錯。你當初不是她的第一選擇 現在她想做的是利用你對她可能還殘存的一些感情來破壞你現在的感情 當然站在道德的角度這沒...
我和老公戀愛結婚20年了,三年前我得了癌症 現在很好 感覺老公一直很愛我,今年情人節發現他發給初戀
樓主你好 你和你老公結婚20年了,在你得了癌症的時候你老公沒有選擇拋棄或者不管你,他應該是做到了一個丈夫的責任,但是在背後你發現了他給他的情人發了那條資訊之後,你是不是感覺到非常的絕望,這時候你千萬要振作起來,沒有人敢保證對方是不會變心的,你能信任的是你現在的孩子,誰都有可能拋棄你,但是孩子是不能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