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偷車賊周喜軍會怎麼判罰

時間 2022-04-01 16:05:05

1樓:來自天龍寺天真無邪的石竹

按照我國刑法規定,周喜軍涉及兩個罪名:盜竊罪,故意殺人罪。

盜竊罪,數額巨大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罪,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中涉及到嫌疑人有自首情節,在我國刑法中,屬於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但不是必須從輕或減輕的情節,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主觀惡性極大,犯罪情節極其嚴重,自首情節不足以減刑。

周喜軍這個畜牲,禽獸不如,本案屬於社會影響巨大,犯罪情節特別惡劣,行為極其卑劣,應該會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且應該很快處決。

可以參考福建南平鄭民生案,藥家鑫案。

2樓:匿名使用者

先別太早下定義了,案件沒有完全偵破前,自首的周喜軍不一定就是**。實在太奇怪了。退伍軍人,四五十歲的人了,有工作,教育背景也不錯,2個月寶寶都能下手,這麼心狠手辣的人卻第二天自首。。。

3樓:火之客

如果真是他所為,估計是死緩或者無期徒刑吧

4樓:匿名使用者

可讓周喜軍在以下選項中任選其一,作為它的歸宿1;凌遲扒皮

2;活體取腎(不打麻醉)

3;交由受害者家屬任意處置

5樓:邁

本案中被盜竊的豐田suv,至少價值20萬元左右,盜竊這輛車屬於盜竊數額特別巨大,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周喜軍自然不希望自己被抓到,在發現嬰兒後自首或者把車開回去不是他想要的選項。但是把嬰兒掐死是對他更不利的做法——讓自己在罪行上萬劫不復,且吸引更大的抓捕力量。

所以這時候周喜軍出於自利的考慮,應該想辦法把嬰兒棄於可被人發現的場所,然後逃跑。

可惜周喜軍「太笨」,他不但沒有做出對自己最優的選擇,而且把自己推向了最不利的境地,其智力堪憂。

6樓:度爺百曉生

是他做的就是死緩或無期,要是頂罪的話就是3年以下有期,那個真的**就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