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學習百科
對於這個方法,大家應該可以說男方的做法是不對的,他答父母的威脅也會讓你的身心受到傷害的,既然這樣,你作為一個女生來說,應該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男方家對你的態度讓你感到不幸福,你也可以去選擇報警,不要怕他的威脅,你也不能考慮到他們用這些名譽問題去瑕疵你,因為在他們的眼裡,因為你會接受這些條件,所以為了自身的權益,你要放掉一些面子去和他們去理論維護自己的人身權益
2樓:放不下的水果
從問題描述看女方性格略軟弱,輕易被別人威脅並有喪失人身自由的危險。
其實女方通過這件事可以看出男方和他的父母都不是良善之人,女方如果留在男方家很可能一輩子受對方鉗制。
女方現在需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防範男方家人,準備自己的證件儘早離開為妙。與你的安全和餘生幸福相比,名譽沒有那麼重要。未婚懷孕也許有錯,但是現在這種情況很常見,並不是只有嫁給男方一條路,儘早回家與你父母商量商量吧。
3樓:
女方現在懷孕了,屬於被動,受人操控,人家有可能想要孩子不想和你結婚,但是如果走到這種地步都是自己造成的,不值得可憐,女方要想好的能不能給孩子帶來幸福和責任,如果你沒有那個能力就別讓孩子受苦,最好也不要別人掌控你的人生。
4樓:
不讓女方回家,
女方現在已經,
住到男方家裡了嗎。
真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到這時候了,
不要管什麼名譽了,
趕緊想辦法離開男方家,
在這裡你怕是一輩子沒有幸福。
5樓:上岸吃蚯蚓的魚
給家裡人打**,那家人不地道,你將來不會幸福的
6樓:丶只有你懂我丶
這樣啊,那你自己要考慮好了,就算你把孩子生下來了。以後幸福的可能性還是挺小的。
結婚一個月男方以憑空捏造的理由起訴離分。還到處去說女方的壞話使她名譽受損!女方能要求賠償嗎? 30
7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你好,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因以下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可以要求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就你的情況,是不符合在離婚訴訟提出賠償的,男方的行為是侵犯你的名譽權,你可以另行起訴對方,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8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男方的目的無外乎就是希望通過造女方的謠來證明女方在婚姻中是有過錯的,藉此在離婚的財產分割中更有優勢。但是無論怎樣,訴訟還是講證據的,可以現在開始收集男方在婚姻存續過程中是否有過錯,比如不忠、暴力、賭博、吸毒等,同時可以把他造謠的口供錄下來或找人證,可以在離婚中更有優勢,也可以提出賠償。一般這種造謠構不成刑事的,除非女方因為造謠而自殺自殘、生病。。沒必要
9樓:管東平大律師
訴訟中的事實和理由是法院要查明的事實,不屬於誹謗一類的
10樓:諮詢電商
從法律上說,如果對方的行為造成了對你的人身傷害,那他的主觀心態是故意,情節嚴重你可以主張民事訴訟及賠償請求!
11樓:婲兒開了麼
能。可以告他侵害你的名譽權。這樣罪名成立就可以有相應的賠償
男方腳踏兩隻船,女方能要求賠精神,名譽費,女方可不可以起訴男方?
12樓:權知慧
腳踏兩隻船的你為,屬於道德範圍的事情,我們可以說他是渣男,他感情不專一,吃著碗裡的望著鍋裡的,但卻不能起訴他哪怕是已經在一起同居了,也是沒辦法起訴他的,你只能譴責他,要求他賠償精神損失費,僅此而已,所以說年輕的姑娘,談戀愛,要擦亮眼睛哦!
13樓:彤波光
戀愛自由,既然你己經發現了對方腳踏兩隻的,你為什麼不離開他。中國法律講的是證據,沒拿結婚證,不受法律保護啊,起訴也沒用
14樓:禕惠
結婚沒?如果沒有,可能不能告這種渣男吧!不是羅志祥就賠錢了!但是可以舉證讓人們認識這渣男!
結婚兩天男方就要求離婚,女方應如何維護名譽損失?
15樓:匿名使用者
1、「女方有權要求男方賠償名譽損失費嗎?可以要求賠多少?」:
(1)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自願、離婚自由,夫妻任何一方都有要求離婚的權利和自由,請求離婚是男方的權利。
(2)所以,如果是到法院起訴離婚:女方無權要求男方賠償「名譽損失費」。也就無所謂「賠償多少」了。
(3)但如果是和男方協議離婚:你可以向男方索要賠償,要多少都可以,只要他答應給就行。
2、「我想知道,這種情況,可以要求賠多少?」:如果是想通過法院、通過法律索要賠償,你無法要求賠償。
3、你可以要求的是:
(1)以男方因迷信要求離婚、屬於過錯方為理由,請求少分給他夫妻共同財產(從你們領結婚證那天起,你們所掙的財產、所得的贈與財產等,在你們沒有財產歸屬的特殊約定時,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你有權要求分一半)。
(2)他家給你的彩禮可以不退。
4、建議:
(1)最好是與他協商離婚,這樣可以向他索要賠償:他為了保命、為了儘快離婚,極有可能答應你提出的賠償要求:既然他迷信同,就讓他為他的迷信付出應的的代價。
(2)如果協商時他不同意給你賠償:你告訴他,到法院你堅決不離婚的,法院不會支援他「因為女方克人」而要求離婚的請求,他只能在判決不準離婚後6個月後再次起訴,那樣的話,他一年之內都離不掉,克他一年!
(3)如果到法院,很難要到賠償,只能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16樓:沒落的王族
這種情況沒有名譽損失費之說。
如果對方有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過錯行為,可以主張損害賠償,但從你說的情況看,只是因為所謂的「八字」不合為由提出離婚的話,不能確立為夫妻感情破裂,一般是調解處理,肯定不會判離。
如果你的丈夫真的不愛你了,我希望你能給你們的愛一條生路,作出你明智的選擇,因為我們都知道強扭的瓜不甜,就讓彼此都好聚好散。記住:作為女人應該自立、自強!
到什麼時候都不要成為男人的附屬品!我想你如果自己都不想獨立的話,任何人都幫不了你的!這樣你才能把握屬於你的幸福!!
說句題外話,這傢伙什麼人啊,都什麼年代了,還這麼迷信,鄙視!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八字不合不能說明什麼,但是如果對方堅決離婚,你也沒有別的辦法,在一起以後的日子也很難受。
確實我也想不到更好的辦法,離就離把。能怎麼樣呢?這個事情你不同意離婚,絕對離不了。你可以提出你的要求,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對方接受就行。
18樓:匿名使用者
那不行沒聽說過,不過你就是來個不離,急死他
19樓:
做一次愛後,扇他兩巴掌!!!
結婚兩天男方就要求離婚,女方有權要求賠償嗎?
20樓:
1、只要登記了,就證明已經是合法夫妻。
2、合法夫妻之間離婚,只能有財產分割的矛盾。
3、賠償金按照現行婚姻法,暫無規定所以很難要到。
4、以精神賠償為由訴訟可能會佔有一定優勢,但要舉證男方為過錯方。這樣在財產分割上和精神賠償上可以佔有優勢。
21樓:匿名使用者
明顯找茬悔婚
肯定有別的原因
不行就離吧
要他陪什麼錢啊
女方有分他一半財產的權利
不過估計這男的已經開始轉移財產了
留心點吧
22樓:s夢陽
名譽賠償沒有出處,可以申請精神賠償。可以根據男方條件多提出一些,法院會根據你的要求在你提出的賠償範圍內適當減少。
23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沒有這個權利.女方有請求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權利.我在此特別指出的是:
名譽損害賠償的是指,有在當眾侮辱行為或故意過失褻瀆他人名譽的違法犯罪行為.而你們已經登記結婚,就是合法夫妻,不以提出離婚時間的長短論及傷害名譽.我國的婚姻法和其他法律都沒有規定結婚馬上就離婚是侵害行為,更沒有規定是違法行為.
從男女平等的理論上講,結婚的男女雙方均不是性傷害的主體.也談不上什麼損失的.
24樓:珂珂立立
可惡的男人,為了信個八字,就要離婚,至於嗎這種封建男人不要也罷
這種情況,就要要求他給你做出賠償
法院也會為你做主的
25樓:咸寧無產者
只要有結婚證,女方是有權提出賠償的。
26樓:曖昧de雨季
你老公太可愛了我喜歡
27樓:知知知不
註冊了法律已承認是夫妻!不容易啊!註冊前咋不搞清楚啊?
我支援你!告你200%贏!但這也是緣份,現在年輕人應該不迷信的,你和男的是人介紹的?
不管咋樣跟男的講清楚,明理的話是會和你白頭攜老的!不明理的話不要也罷,叫他向你道歉講清楚,其它的沒必要
28樓:匿名使用者
去法院解決,自己的財產是自己的,他的要賠給你一些,不說別的,使勁要錢就是了...
不贏沒天理...
29樓:巫山芷雲
按法律來說,賠償名譽損失費不會成立。建議私了。
30樓:桃李之俠
哇,現在還有這種人?要求賠償,拖著他,別便宜他。
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 他們觸犯了婚姻法 怎麼處罰
31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只有結婚了,才觸犯刑法的重婚罪,除此之外,並不觸犯法律,只是出現了道德問題,在離婚的時候,可以作為己方有利的證據,也可以直接訴訟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2樓:布冬舊聞
還沒有這種「處罰」的法律法規。
當然,如果「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 」,這個「在一起」如果是和「別的男人」登記結婚了,或是以夫妻的名義公開同居了,你可以以「重婚」的名義向法院起訴。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意識到些什麼。
33樓:中原小象
如果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那麼其前夫可以依法起訴對方重婚罪。如果重婚罪被認定,對方可能會被判刑。
《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
34樓:周思佳律師
您好,婚姻法是民法的一個分支,處罰是行政法的範圍,所以,如果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可以提起刑事自訴,追究女方的重婚罪,如果您僅僅想離婚,建議收集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或協議離婚。如有疑問請致電或加微諮詢
35樓:拂袖清風
現實不是那麼較真,你不知道的遠遠超過你瞭解的,不足為奇,無法可依
36樓:冰川一梅
有證據,她就犯法了!最少關十幾天!
因為彩禮糾紛引起的名譽損失能申請補償嗎?結婚之前男方悔婚,且立馬要求退還彩禮錢,一開始說給一週時間
37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女方需要退還男方彩禮;
第二,如果男方有毀壞女方名譽的事實,女方可以起訴賠償。
女方對男方父母不好男方要求離婚,女方對男方父母不好,男方提出離婚這種情況可以離婚嘛?
正商觀察者 就該問題而言,當事人要清楚一點,法律雖然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但並不是對離婚自由沒有限制,不是說離就離,准予離婚是有原則的,即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道德規範。也就是說,該案例的男方不要隨便就提出離婚,應該用自己的智慧去化解父母與妻子之間的關係。同時,根據離婚自由的原則,如果男方認為雙方...
結婚前女方父母向男方父母要錢合理嗎
這就是所謂的禮金,其實這也是男方應該主動的事情,只是為表誠意而已。什麼理由都不是理由,如果是正當的有理由的,你覺得他們有必要伸手嗎?應該自然會送上,而且關於這些經濟和人情上的事,不管誰的父母都應該先徵求當事人 小兩口 的意見,而不是背後去操作.所以我認為你現在要做的就是找你的未婚妻好好談談,首先她知...
女方父母生病,男方不管
艾強律師 男方 女婿 對女方父母 岳父母 沒有法定的撫養 扶助義務,在女方父母生病的情況下,如果男方有經濟條件,但是不管不顧,只是從道德層面難以接受。具體的,你還要和你丈夫進行溝通。凡事看能力大小,過猶不及。 小勳愛吃肉 這說明這個男生沒有責任感,既然已經在一起了,女方的父母也算是自己的父母了,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