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輕傷已達成協議賠償,故意傷害雙方已達成和解賠償,還需要去法院麼

時間 2022-05-13 11:20:01

1樓:大頭律師

李某現在只能委託律師為其辯護

2樓:張偉傑律師

當然要起訴他了;

好好遵守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

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受害人不追究了,檢察院不會起訴故意傷害一案,因為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可以屬於自訴,被害人不告不理。如果他要追究,即使達成了協議,協議中寫明不追究,也不能排除訴權。對刑事案件來說,私了協議只對賠償有效,而對刑事責任追究部分是無效的,即使寫明被害人放棄控告或起訴,純粹是一句廢話。

4樓:劉永方律師

如果曾某與李某的案子作為一個案子處理,那麼檢察院會一併起訴到法院;如果將李某的案子另案處理,那就會單獨起訴曾某。李某現在要做的,就是遵守取保候審的規定。

故意傷害雙方已達成和解賠償,還需要去法院麼

5樓:四哥有法說

一、如果是輕傷案件,雙方已達成刑事和解,可以不經過司法機關。

二、如果已刑事立案或者是重傷案件,雙方達成刑事和解的,是否處罰、如何處罰還要由司法機關決定。

相關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五編 特別程式 第二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致人輕傷,我已經和被害人達成協議,且賠償完畢,我現在屬於取保候審,今天公安局預審科打**找我

6樓:四哥有法說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傷,經鑑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23年實施的新刑事訴訟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者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

公安局預審科打**是核實相關案情,再決定是否移交到檢察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二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7樓:匿名使用者

致人輕傷,屬於刑事案件,是公訴案件,可以逮捕並且移交法院審判,刑期一般在三年以下,或者拘役,鑑於你已經主動賠償,並且得到對方諒解,可以不起訴或者緩刑都是可能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所述屬實的話,那麼該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而不是公訴案件,也就是說無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簡單地說,自訴案件,也即不告不理的案件,因此除非對方當事人反悔,提起訴訟,否則,正常的情況下,檢察院應該不會就此案提起公訴。

9樓:匿名使用者

我已經回答你上一個問題了,要移交檢察院嗎,不是公訴案件,是輕傷案件,情節較輕的案件,不會判,你說的是調解和諒解書,有這個,不會判,你如果覺得要判就是緩刑

故意傷害致輕傷,雙方達成協議賠償並取得諒解書,向公安機關自首送看守所五個月,什麼時候判刑判多久呢?

10樓:戚廣利

打架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按照規定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如果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書可以判處緩刑。

11樓:

這個說不準的,到時候法院會傳喚你們的

故意傷害罪,輕傷,已經賠償對方,還需要被判刑嗎?,,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打架致人輕傷的犯罪情節是比較輕的,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的,法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13樓:小馬法眼看社會

按時間來看,這個案子目前還在公安機關,沒有送到檢察院。公安機關對於已經立為刑事案件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不能直接撤案,所以說,案子結了的可能性不大。下一步就是取保候審,取保之後你就可以出來了,但不能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然後等待檢察院那面的決定,是提起公訴,還是不予起訴。如果檢察院那面溝通的好,可以按犯罪情節輕微,並已取得當事人諒解為由,不予起訴,接到不予起訴通知,這個案子才真正結了。如果檢察院提起公訴,案子就到了法院,法院會根據具體情節和賠償情況進行判決,一般輕傷案件,並已經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可以判處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緩期執行。

14樓:八三老人

故意傷害屬於公訴案件,賠償被害人且得到諒解,是從輕判罰的依據,如果是輕傷案件,檢察機關認為不予起訴的,就不會受到刑事處罰。

15樓:匿名使用者

1:送到看守所必須就要報檢察院批捕。

2:既然已經達成和解協議並且賠償完成,公安方、律師都說程式走完,案已經結了,就是說明檢察院也收到相關材料,檢察院不再對你方進行公訴。即不會被判刑。

3:即使判刑,故意傷害致人輕傷,雙方達成和解,致害方積極賠償,一般也會判決緩刑。

4:進了看守所 「案底」肯定跑不掉了

輕傷一級在立案前達成賠償協議,是不是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16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輕傷一級的情形,即使當事人已經達成諒解,侵權人已經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但故意傷害造成輕傷以上的結果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人民法院有權依法對相關人員進行定罪處罰,以讓相關人員為本人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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