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我要告訴你,再次與其交涉之前你必須收集與其發生了勞動關係的證據,也就是說,每月支付工資的證明材料,這是為了證明你們雙方的勞動僱傭關係用的。因為你們一直都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單位也未幫你繳納社會保險,只有你先證明了你們的真實存在的勞動僱傭事實後才能繼續以下的談判!
「工作以來,經常加班到深夜十一二點,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助」這只是你工作的一個狀態,只能作為參考,不能作為你拿來贏得勞動仲裁的依據。
在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也說不清工資核發的原則是什麼。因而你沒有上班的時間也是不能獲取工資的,這你也不能怪他。但是工作日所得是必須的。
所以我建議你再與公司進行一些較為冷靜的和平的交涉,當你說清楚了利害關係後,你想要回當月工資的這個想法一般情況是能實現的。假如交涉無果,只有申請勞動仲裁,將你的情況客觀的形成書面材料交予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讓其對你的情況進行一個判斷,保障你的權益。這時,我上面所說的一些材料的收集和取證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你要始終記得,法律是保護證據的,不是保護理由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說的這種情況,申請勞動仲裁是比較值得的。因為未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在你入職一個月之後直至你離職的時間,都是可以訴求雙倍工資的。如果公司不能出具要求你籤書面勞動合同而你拒籤的證據,這種訴求是一定會得到仲裁庭支援的。
這樣算下來,你有7個多月的工資可以拿。
工作未交接不是可以不發離職工資的法定情形,只要出勤就一定可以拿到。
按照高院新出的司法解釋三,加班的舉證責任已經轉移到員工,難度很大,因此這一塊建議就算了。
社保爭議,如果你不能證明公司沒給你繳納社保給你造成了實質性的損失(如無法享受工傷待遇等等),仲裁庭一般不會受理社保糾紛,會建議你去社保局投訴解決。
綜上,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是比較好的辦法。雖然沒簽合同,但證明勞動關係還是比較容易的,比如工資條、考勤卡、工牌等等,都可以作為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寫那個字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即使公司拿出來也沒用。如果你自己不能解決的話,就找勞動監察大隊,他們會幫你解決。當然,你要有在那公司的工作證明,譬如工資單什麼的。
4樓:
找勞動仲裁中心,他這種做法有點違反了勞動法。
我於2023年進入公司。可是公司一直沒有和我簽訂勞動合同,也不交保險,我2023年6月辭職。
5樓:匿名使用者
找監察部門出具調查結果。然後法院起訴。
6樓:做個快樂小律師
你好,監察無用的話,建議直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7樓:監理師
可以去仲裁,監察只是監督。
8樓:安小姐的夏天
1、沒簽勞動合同單位違反勞動法,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3、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我是去年6月進的廠8月出來是沒辭職 但是過了你一年多為何勞動合同還沒解 要怎麼去處理
9樓:小布嘟丁壞嘟嘟
合同到期後你不需辭職,就可以自動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單位扣你工資是違法行為,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委員會舉報企業的違法行為,單位會因他的違法行為受到處罰,你的合法權益一定會得到保護,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有不明白的可以繼續問我,
10樓:匿名使用者
和單位商量,儘快解決,別拖
11樓:匿名使用者
和單位協商吧,你當初走的時候沒有辭職解除勞動關係。現在估計公司要你賠償。你籤的合同應該什麼時候到期。
到期後自動也就解除了。自己把握下怎麼處理。如果去單位請客吃飯紅包是少不了的了。
12樓:職場求助
籤合同了嗎?如果沒簽合同,你們之間已經沒關係了。如果簽了合同,就趕快和單位商量著解決吧,快!別拖!
去年6月到今年9月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能給予幾個月的工資賠償
1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11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補償。
1、勞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部分地區需要提供)。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委不收費;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3、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4樓:蒼洱白子
公司沒有與勞動者籤合同,那麼從發生勞動關係那天起,申請雙倍月工資,不然,反映到仲裁委員會處理。
剛才我的問題沒有表達清楚,我的意思公司欠我去年6月到去年11月的薪資,去年12月我離職至今,我之前 10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工資這個事得儘快解決,公司再不濟,你一個人的工資肯定有辦法給你結算的,難道說這一段時間其他人都不拿工資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比較難辦,需要找你確實在公司工作的證據,仲裁就算是強制執行了,你懷孕這個因素可能不會被考慮在內,因為公司沒有在你懷孕期間開除你。
16樓:打不死的壞男人
難辦沒勞動合同,這樣分明是不想給你,你要動起來了!
17樓:一季麥穗花
你說公司欠你的工資有憑證嗎?
我是2023年6月2號入職公司,簽訂了3年勞動合同,但到2023年3月公司無故解僱我,應該怎麼賠償? 40
18樓:123河流六
你好,如單位要解僱你,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你
你單位要補給你2個月的工資,另外,單位還必須給你按2個月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你支付賠償,這就是說,你要得到四個月的工資才對!
19樓:網球寶貝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第四十條的規定,那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支付給你經濟補償。
2、如果協商不通,建議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0樓:銀州老者
未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你應給一個月工資。你一共幹了一年九個月應給補償款兩個月工資。總計得三個月工資。
21樓:漢中師專
早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人於今年四月在一家公司上班,未籤勞動合同。於六月一日發四月份的工資,我在六月二十八日口頭提出離職 30
22樓:o流浪人
你好,正式提出離職以後,到達書面所寫時間必須全部發清所以工資!你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提出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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