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迷茫的幻城
你的故事我很感動!往往相愛的兩個人走不到一起!既然成家了!
就該對家庭負責!對自己和老公負責!你不會對現在的老公沒一點感情吧!
你們也有美好的回憶!曾經相愛的你們都已過去!珍惜現在的家庭,婚姻不是兒戲!
我們不能太自私為了所謂的愛情拋棄家庭,珍惜眼前人!如果他真的愛你當初就不會讓你**,而是選擇結婚!
2樓:匿名使用者
唉,有緣無份,放下吧。
和初戀相識十三年、戀愛5年!分手有六年,四年沒再見面!這些年對他
3樓:
初戀的陰影比較難走出去,應該好好珍惜現在,忘記那些的曾經吧。
我和我的初戀有了婚外情,我們都已經結婚八年了,分開十年了,他來找我,我們在一起半年了,只有一次見面
4樓:杯中小樣
你們是準備讓兩個家庭破裂還是準備幹嘛呢?
我和初戀有4年沒見過她18年結婚了中間沒有互相聊過天如今在踏上北京突然想見她一面,還合適嗎?
5樓:匿名使用者
不太合適,已經四年了,你們彼此都沒有聯絡過,同時她已經有了自己的家庭,你這樣貿然找她說不定會給她帶來困擾
6樓:今生不再
沒有任何意義, 除了幾分鐘的唏噓與寒暄,接著就是陌生,這就是你想要的結果?物是人非,不屬於你的東西就不要回頭。
我很想見一見我的初戀女友,我們已經有十年沒有見面了,當時我們差點就可以結婚了,但 最後由於我的原因
7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跟你同樣命運,上學時的初戀各自打工後聯絡不上後來都成家小孩都上小學了又聯絡上了,也很想見他一面,看你們的回答是不能見,不知道等到50多歲老了能不能給個機會那時和不適合。
8樓:從天南春風到慕蘭寒冬
各自安好,不要去打擾別人的生活了,相見不如懷念把這份感情好好珍藏。老了慢慢品味。人生總要有些遺憾才美
9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不要見了,你老婆怎麼辦?
10樓:殼驚芤溉詐
既然這樣了,還是別見的好,否則傷訫的還是你
11樓:活躍的悶油瓶
她現在見你不合適吧,你該放手了。
12樓:一個人的實際
還想見就去見,心隨本心.
13樓:麻辣豆腐闖天涯
呵呵,放手吧。既然是因為你的原因,那也就意味著你失去了一些資格!!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什麼怕的,聯絡聯絡再說
我和初戀由於家長反對沒能在一起,後來都結婚有了家庭,有十五年沒見了, 50
15樓:
字面意思啊,他還想著你,或者說他想
得到你,或者娶你,一個男人沒有一點
責任心,你敢跟嗎?如果他真是個負責
的男人,就不會輕易的說出這句話,又或者
他只是跟你玩玩,謹慎啊
16樓:
有十五年沒見了,
你們都應該40歲左右了。
這個年齡段的男人,
再跟你談情誰啊,
已經不能信了。
17樓:佳淇服飾**店
他這就是說明還是想你的,但是在我看來還是不要見面的好。畢竟你們雙方都已經組建了家庭,你要是跟他見面了,他在跟你死纏爛打的,這樣對兩個家庭都不好
我和老婆結婚後在一起一個月後三四年沒跟我在一起 我現在找到一個女朋友了叫他回來離婚她也不來
18樓:
她不回來跟你離婚就是想耗住你 因為本身你沒離婚就有了第三者。她和你不離婚,你就永遠不能和第三者登記。
19樓:耶穌**的福音
三四年沒有在一起, 如果是事實, 也能出證明, 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兩年沒有夫妻生活, 可以判決離婚!
20樓:微笑淚傾城
夫妻結婚只在一起一個月,分居卻達到三四年,很明顯你們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夫妻感情毫無意義,束博你們的只是一本冰冷冷的結婚證書了。
你又找了一個女朋友,從道義方面可以理解,但是沒有解決離婚以前,已經觸犯重婚罪了。建議你先解決掉離婚以後再踏踏實實的去跟現在的女朋友交往。現在你叫她回來解決婚姻問題,她不回,就只能走法律程式起訴離婚了,離婚以前最好不要太明顯的跟現在這個女朋友來往,不然訴訟離婚對你財產分割不利。
等法院宣判准予離婚後再繼續。
21樓:易驥
你和老婆結婚後在一起一個月後就分開了,成了名存石亡的夫妻,你們還沒有離婚,你就又找了女朋友,你想和老婆離婚,叫她回來離婚她也不來,建議你找到她,和她談談離婚的事,最好能心平氣和的談,必定夫妻一場,好和好散,這結局更好,如果她不答應離婚,你去找個律師幫你向法院傳票她,然後,按律師的要求配合律師慢慢把婚離了,總之,你要耐心處理,解決好問題。
22樓:漆雕蕤
按照我國的法律,這個應該可以去起訴離婚的,夫妻結婚後如果分居兩年及以上,法院就可以判決離婚,你們都不在一起三四年了,婚姻早就名存實亡了,所以想離婚就可以行動了。
23樓:侯問楣
你們協商不成那隻能訴訟離婚,到你們當地法院去起訴,如果真感情破裂了會判決離婚的。你要提供你們感情破裂的證據。
24樓:秋天de咖啡豆
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分居一年以上,並且感情破裂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請求!
25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多久可以起訴離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法院應當准予離婚。但是,要注意,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導致分居,並且滿2年的時間,法院才會予以判離。
法院認定夫妻分居的條件有三個: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導致的不在一處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間的權利、不過夫妻性生活。當然以上事實要用證據證實或對方承認。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賃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個屋簷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說清,法院也不好認定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況下,很難說清分居是不是因為感情不和。比如當事人一方在國外,4年未歸,一方在國內;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願意離婚的一方完全可以說是因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問題導致分居的,這會對法院認定帶來障礙。
因此,必須收集其他相關證據使法院確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離。當然實踐中,這是困難的。
(3)分居已滿兩年。從可以證實已經分居的事件開始算起,到起訴時已滿2年,才可以構成法定判離的因素。
26樓:可靠的福慧雙修
你應當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傳喚她,根據婚姻法,夫妻分居二年以上的,一般情況下,法院應准予離婚。
27樓:在古德寺看星球大戰的歐亞狼
難道是你的問題?渣男品質嗎?
結婚後,兩個人不在一起生活,分開了四年,兩個人已經沒有感情和沒有愛情的生活,以後兩個人會不會合好
28樓:
感情是需要兩個人共同維護的,但是你自己都說兩個人都沒有愛情了甚至感情都沒有了,還和好來幹什麼
兩人決定結婚,男的和母親一起去女方家商量,1 確定了婚期,2討論了彩禮錢,女方家說由於男方是山裡的
渤廖採擷 2萬塊 夠少的了好不好,誰結婚女方不要彩禮的,你以為人家養大一個女兒嫁給你容易嗎?還說不給彩禮,那就感覺人家不值錢懂不 彭彭 彩禮錢是很多地方都有的。只是不同區域彩禮 不一樣。你女朋友不開心,有可能是你的父母說考慮時候的態度。彩禮是對女方和女方家庭的一種尊重.而且你放心,通常男方拿來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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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結婚的女人在一起了!她說她會離婚!有可能嗎
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破壞婚姻的愛情也是不道德的。你第三者的角色也不是她離了婚就會改變的。你所做過的事,或者你們所做的事,都是不道德的。很遺憾,因為,至少現在在她還是別人的妻子。他們的感情不是你破壞的,但不好意思,你的確做出了無可挽回的事。道德 就是這麼回事,只要眾人承認它便成立,違背它即會被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