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不是要負全責的,但是責任也不小,因為是你的房子,你對這個房子有修繕的責任,不能任由它塌了就完了,前提是這個房子是自己倒塌的不是人為的,當然,孩子的監護人也是有責任的,協商解決吧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當然了,因為這房子的主人是誰的,這個主人就要付全責,因為沒有盡主人的義務去修繕好,沒有讓他牢固,致使別人死亡。即使沒有在家住也當然要負全責。
會有一個問題,不明白房子為什麼會倒,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搞不明白。那是單個的一塊磚,一塊大玻璃。即使這樣主人也應該負全責。
3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是不是盡到了防護義務,比如說有警示牌,警告牌等。如果有這些警示牌警告牌的話,造成他人**的。也是要負一定責任的,只不過責任要輕一些。
如果沒有這些警告牌,警示牌,房子倒了之後傷人的話,你是要全負全責的。
4樓:簡簡單單來
這個並不需要負全責的,負一部分責任,但是也是需要賠償的
5樓:
這個你是要負全責的,因為你家的房子年久失修,又是無人居住,也沒有警示標誌,所以要負全責的。
6樓:滾滾黃河水
可以確切的告訴你,肯定不要負全責,你們都不在家,這房子是別人住的嗎?還是別人擅自進了你的房間,總之你的責任很小
7樓:危會
具體情況不知道 沒辦法準確的判斷出來,這要看你是不是盡到了防護義務,比如說有警示牌,警告牌等。如果有這些警示牌警告牌的話,造成他人**的。也是要負一定責任的,只不過責任要輕一些。
如果沒有這些警告牌,警示牌,房子倒了之後傷人的話,你是要全負全責的。
8樓:快樂老師
一般情況下,你們是要負全責的,因為這屬於你家的房子。
9樓:美麗滴月
你有房子的所有權,那麼房子的任何問題你都應該去解決或者說修繕,所以應該負主要責任,女孩的監護人也有部分責任
10樓:逍遙
那倒不一定負全責,因為小女孩的監護人也有一定責任,沒有看管好孩子,跑到危房去玩就都阻止。
11樓:東鄉邑人
肯定要負全責的,因為你是房主
12樓:我的一個夢想
我個人覺得應該沒有你的什麼責任,但是你還是需要諮詢一下律師,而且你這件事情肯定會牽扯到法律程式,到時候肯定要協調,你問問他們,估計最後應該要賠償一部分,當然這只是我的個人看法,並不代表其他,謝謝。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採取措施防止外人入內,造成後果承擔四到六的責任,女孩′的監護人承擔監護不到的責任,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你又不在家,又不是你把房子弄倒的
15樓:大灰狼羅克
法律上講究的是個過錯。這個房子塌了。他是怎麼塌的呢?
是因為你們不給房子及時修繕。導致的塌了。那就是你們全責了唄。
如果是別人的原因,別人開車給房子撞倒了。那就沒你們責任了唄。
16樓:匿名使用者
老宅子屬於沒人住,荒廢住宅,只能人道補助一部分而已,要說責任也是村裡的責任,監管不力
趕走了一個帶孩子住在我租房的屋子裡,我是不是太過分了?
17樓:趙老師說
你心裡內疚,不好意思了,那就找到她,和她解釋一下,你是和別人合租的,不是一個人租的,你帶孩子來是會影響到人家休息的,給人帶來很多的不方便,相信她會理解的。但是你之前對人的態度實在是不太好吧,你想想一個女人帶著孩子到外面住,一定是有原因的,或是遇到了什麼問題才會去你那裡,你好好的和親戚解釋解釋吧,希望能幫到你。是有點過分了 房子是你和朋友合租的 她帶著小孩子過來住肯定是不合適的 雖然你以前住過她家 但是也是給過租金的 隨說知恩圖報 但是你這樣做也沒什麼錯 畢竟她在這城市還有家 有什麼事情和她家裡說清楚就好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是有點過分了,必定你自己也感覺到了,那麼這件事情在外人看來就更加毋庸置疑的就是你不對,就是你太過分了,更何況人家還帶這個孩子,你不能這樣做,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被趕出來了,你是不是也很無奈啊,不過這些都是在外的看法,必定我們都是不知情的人,只是就事論事隨口說說而已,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嗎,但是內情只有你們當事人最清楚,站在你的角度考慮一下,我認為你這樣肯定有你的原因的,因為你也是人,不要家裡養的寵物貓狗它們上知人類對它們來說都是這麼的友好,誰對它好它就會對你好的更何況人那,不過有說回來了,我想你肯把房子給他和孩子住你也是做善事看他帶著孩子怪可憐的,也挺不容易的,你能做到這一點這也是相當不錯的。這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你把他趕走不能怪你自己,他也有一定的責任的,常言說的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個巴掌是拍不響,有因才有果的,不排除他是否傷害到了你做人的道理,等等,沒有原因的話,我是不會相信你會這樣做的,不知道我說的話是否正確。
我只是隨便說說,如果傷害到了你。請諒解,對不起,再見!
19樓:匿名使用者
找她解釋一下,畢竟這個房子是你和朋友合租的,朋友嘴上不說,心裡也會不高興的。不過,這個人說要住三四天,也不是很長時間,在經過你的朋友同意的情況下,你應該將就一下怎麼也能熬過這幾天的。她既然找到了你,可能有她自己的難處,何況她還帶著孩子。
當然了,攆不攆她走是你自己的權利,你也要維護自己的利益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過不過分得相對來論!以前可能種種瑣事給你造成不好印象,覺得她很煩!她有家為什麼住在你合租房裡?
並且還帶著孩子,肯定有不得以的苦衷!當時不管怎麼說她就住幾天,不應該把人家趕走!但是事已經做了,也不用太自責了!
21樓:戒菸不戒酒不
你內疚內疚肯定是因為你做錯了才會內疚對不對?你沒有讀錯的那就是什麼東西呢,所以你肯定是做了一些過分的事情,你想想一個女孩帶著孩子確實太辛苦。平攤在孩子的份子上還是心要軟一點對吧?
對他呢?要寬容一點,不過這個合租是兩個人的事情,如果你真的受不了他了,你可以跟他好好提一提,共同改進一下對吧?但如果你是,嗯,出於一時的受不了了,那你只能自己租一間房子了,畢竟合作是,嗯,相互合作嘛。
22樓:雪晴
人要知道感恩,要學會同情搭理,她對你有恩,今天來找你,還抱著個孩子,肯定有難處,拿你也沒當外人,她咋沒找別人呢?第一時間想到你,可你做的不對,應該問她為啥來找你,有啥要解決的問題,是和丈夫吵架了,能幫做點實事兒,這才是你該做的。你把她趕走了,她該多傷心,自己有困難,找朋友幫忙還給趕出來了,所以你現在內疚是正常的,你現在應該找她,跟她道歉,能幫啥就幫啥,給她點溫暖,理解一下做母親的心,將來你也會有好報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過不去自己心裡這一關,說明你很善良,如果覺得過意不去,跟她解釋一下,以後她有什麼困難幫一下就好了。你現在不是自己的房子,和別人合租在一起,確實不方便,會打擾合租人,而且她還帶一個嬰兒,嬰兒時不時的就會哭鬧,這會打擾別人休息的,你確定也有自的難處,不用太疚。
24樓:麗麗娃娃的小號
我覺得你是過分了,畢竟每個人都有難不出的,他帶著孩子來去也不方便,都說過了只住三天,你怎麼就沒有忍住呢!愛另外畢竟在你困難的時候還是在人家家裡住過的啊!業務也許人家是吧把你當成了很好的朋友的.
我覺得你是過分了,畢竟每個人都有難不出的,他帶著孩子來去也不方便,都說過了只住三天,你怎麼就沒有忍住呢!愛另外畢竟在你困難的時候還是在人家家裡住過的啊!業務也許人家是吧把你當成了很好的朋友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從仁義的角度講,你把婦女和孩子趕走確實是違背良心,她們都是需要被保護的,更何況還有孩子,你把他們趕出去他們將會住在**,流落街頭嗎,違背內心的原則。但是,從個人的角度考慮,一個婦女帶著小孩住在你租的房子裡,吃虧的也是自己。如果她是你的直系親屬那倒是沒有關係。
如果是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可想而知你是有多苦惱。小孩本身就不消停,什麼東西都是亂拿亂放不老實。平時你上班工作已經很累了,下了班還沒有自己的空間。心塞呀
26樓:匿名使用者
是有點過分了,你為啥沒有同情心呢,她還帶著孩子,你叫她去哪呢,我勸你還是把她叫回來吧,做一件好事就會有好報的是有點過分了,你為啥沒有同情心呢,她還帶著孩子,你叫她去哪呢,我勸你還是把她叫回來吧,做一件好事就會有好報的是有點過分了,你為啥沒有同情心呢,她還帶著孩子,你叫她去哪呢,我勸你還是把她叫回來吧,做一件好事就會有好報的是有點過分了,你為啥沒有同情心呢,她還帶著孩子,你叫她去哪呢,我勸你還是把她叫回來吧,做一件好事就會有好報的是有點過分了,你為啥沒有同情心呢,她還帶著孩子,你叫她去哪呢,我勸你還是把她叫回來吧,做一件好事就會有好報的是有點過分了,你為啥沒有同情心呢,她還帶著孩子,你叫她去哪呢,我勸你還是把她叫回來吧,做一件好事就會有好報的是有點過分了,你為啥沒有同情心呢,她還帶著孩子,你叫她去哪呢,我勸你還是把她叫回來吧,做一件好事就會有好報的
2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人屬於蹬鼻子上臉不知好歹那種人,你越遷就她她就越不知福,所以你做的不過分,如果心理實在過意不去以後見了可以適當解釋一下,畢竟你還有合租的,她這樣做很不合適。
28樓:匿名使用者
確實很矛盾,一方面你曾經求助過別,另一個她是個女人還帶著孩子,孩子還很小。你有問過她為什麼會這樣嗎?可以根據情況來,如果情況真的很糟糕,你可以考慮幫她租一天的商務房,之後把你的難處告知她,如果她是好人,那麼她會主動離開,如果不是,你也不需要講情面,不行就是不行
29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沒有什麼過分的。帶孩子的人,最好別和他合租,不然會有很多的麻煩。孩子小的時候會哭鬧,嚴重影響休息,稍微大點的又太調皮,這翻那鬧的。
吵得人心煩意亂,真是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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