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和審查決定逮捕,兩種說法只是語境不同,意思大致一樣。對於公安機關報請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時用「批准逮捕」。檢察院對於直接受理的案件,對犯罪嫌疑人逮捕時,行文中使用「決定逮捕」。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一百六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四日以內作出決定。
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三日。對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2樓:永不暗淡的光
公安機關負責偵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的報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
檢察院偵查的案件由檢察院審查決定逮捕。
3樓:京師趙荔律師
公安機關是執行機關,沒有權力決定是否逮捕,只能通過檢察機關審查決定,然後由公安機關去執行。
決定逮捕是有權力決定逮捕的機關(比如檢察院或者法院)主動作出的逮捕決定,也是由公安機關來執行。
4樓:網友
審查批准逮捕是公安機關,向檢察院申請的。
決定逮捕,使檢察院和 法院自己決定逮捕的。
公安沒有逮捕的權利,後兩者有權利。
5樓:網友
要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決定逮捕後,去申請逮捕~~`然後批准,然後行動……
批准逮捕的條件是什麼,批准 決定逮捕的條件和程式是什麼?
當下是法治社會一個懂法學法的時代,每個人都明白,法律其實是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最好的 就算是警察也無權隨便逮捕任何公民,這是由檢察院批准或決定,法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的,那麼逮捕的條件是什麼?刑事訴訟法第60條規定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
檢查院批准逮捕,這段時間家屬應該怎麼做
批准逮捕後一般情況下偵查機關已經掌握了被逮捕人的相關涉嫌犯罪的證據,接下來就要被起訴審判,追究刑事責任。批准逮捕後家屬應該及早委託律師介入案件。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被告人...
嫌疑人對檢察院批准逮捕不服,怎麼辦
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嫌疑人對檢察院批准逮捕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依據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試行 規定如下 1 第五百七十四條 當事人和辯護人 訴訟 人 利害關係人對於辦理案件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的行為,向該機關申 訴或者控告,對該機關作出的處理不服,或者該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