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十年了可是對方不願離婚怎麼辦

時間 2023-06-23 22:30:02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分居十年對方仍不肯離婚的,建議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根據我國婚姻法中關於應准予離婚的情形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男女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達到兩年的,就應當准予離婚。因此,已經分居十年的情況下,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在提起離婚訴訟時,請求離婚的一方作為原告,應提交雙方已經分居超過兩年的證據,例如原告方近年來的租房合同,原告方一直在外地工作的工作證明,親屬的證言,等等。另原告應向法院提交對方的身份證影印件,以及雙方的結婚證影印件,用以證明雙方的婚姻關係和對方的身份。如果對子女撫養權、財產分割存在爭議的,應一併向法院提出。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我覺得都已經分居十年了。已經根本沒有感情了,就算對方不願意離婚,你們也已經離婚了,因為分居兩年以上就可以自動離婚了。這個時候我覺得你也可以去法院起訴他。

不離婚,他也沒有什麼辦法的。最好還是跟他協商好了。別到最後弄到誰都不愉快,畢竟已經分居十年了。

3樓:帳號已登出

假如你們分居已經達到了十年,在法律上就可以判離婚了,即使是對方不想離的話,法院也可以強制執行,因為這個明顯的就是婚破裂,所以說這個您就放心吧,沒有什麼任何問題的,方方面面都是這樣的一個情況。

4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十年早就可以確定夫妻感情破裂,對方不願意離婚直接去法院起訴就好,判定你們夫妻關係破裂婚姻自動解除。

5樓:

如果兩個人已經沒感情了,而且分居了十年,那麼,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一般情況下,分居兩年以上就可以自動申請離婚了。

分居十年了不聯絡怎麼辦離婚

6樓:曲駱

法律分析:分居十年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辦理離婚,具體如下:

1、雙方同意離婚的,可以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2、如果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想離婚,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向法院起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情破裂,調解無效的,准予離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調解無效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請問分居十多年了不知對方在哪裡如何離婚

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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