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做個養貓人啊
自己兒子既然選擇了放棄就應該選擇接受這個結果,畢竟不是所有人都願意在原地等他,別人也要去追求更美好的未來。
2樓:情感娛樂解答
我覺得這個時候應該與母親坐下好好談一談,讓他放棄這個想法,不要丟人現眼。
3樓:續白同學
你可以給你母親講清楚,哥哥現在已經有了新的愛人。需要對她負責,讓前任回來是非常傷人的行為。
媽媽再婚了,我怎麼辦?
4樓:星月百寶箱
這個來講屬於大人婚姻的背叛,說白了是父輩的過錯導致了你的境遇比較尷尬!!這個來說好好去生活就好了,現在你父親這方!!畢竟你也大了,能找個男朋友來結婚更好,對你父親和奶奶來講,是一種最大的幸福!!
5樓:loveping金牛
首先。我覺得你應該放寬心,我沒有辦法體會你的感受,但是無論如何,你的媽媽懷胎十月把你生下來,這是相當不容易的,你還懷著感恩的心,另外,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同樣,你媽媽也有這個權利,雖然做的事情有些難以接受,但是,這是他自己的選擇,也是他的權利。最後,你媽媽在你小學四年級離開你,怎麼說的,當時的你已經基本上不需要家人的照料,可以獨立的生活,你媽媽陪伴了你不能自理的十年,你難道不應該感激他嗎?
不過話說過來,你媽媽做的確實也不太好,但是,作為兒女,即使有再多的委屈,應該多想一下她們為自己付出了的。而不該覺得什麼都理所當然。
6樓:浩海彩妍
這個有什麼怎麼辦的啊。很正常的事情啊這你自己做乙個假設,如果你現在戀愛了,然後大學畢業結婚了。可是不適合,只能離婚。
不然很痛苦。那麼請問,如果你若干年以後遇到了自己喜歡的人,你會怎麼樣?再婚還是一直不結婚?
我告訴你,你如果一直不結婚,沒人陪你生活沒人陪你聊天,你會很孤單寂寞的。生病了也沒人來看你。你覺得好嗎?
如果覺得不好,你媽媽的做法正確嗎?不過希望他找到的是真愛。
7樓:小小心緣
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和自由!你媽也可以,只是你們情緣淺薄,交往不多情感不深,這是命運,很多時候是身不由己,等你真正成長成熟後,就會更好的理解大人的故事!媽終歸還是媽,自己有能力,回報老媽生育恩情,能力少些,就祝福你媽幸福!
回報一些力所能及事情!
8樓:手中捧著清晨的陽光
你應該過好你自己的生活,努力學習,找份好工作,孝順奶奶和爸爸,媽媽有她自己的生活方式,不理解但應尊重,畢竟是她把你帶到了這個世界。
9樓:麼黑麼黑的
隨她去吧,偉人有句老話:「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她去吧。」
反正你也管不了,那就別操這個心。以後你發達了,就還她生育之恩。如果生活就這樣了,那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吧。
10樓:網友
既然你媽媽跟你爸離婚了,那你媽媽是可以結婚的,每個父母都是愛自己小孩的,只是表達方式不一樣!你也別想太多,好好讀書,加油!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以是碩士研究生了,應該理解人事間的恩怨了,她在不好也是你的媽媽,離婚十幾年了才結婚估計也過的不是多幸福的,不管給你多少錢,看過多少回證明你媽媽還是牽掛你的,愛你的,現在看你也有出息了,她也就放心了,不要光聽你爸爸奶奶說你媽不好,有機會也聽聽你媽離婚的難處,可憐天下父母心,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母親早已喪失為人母的資格,嫌貧愛富,拋夫棄女,只為了自己快活,毫無半點做人的底線,屬於道德敗壞,自私自利的典型。以後就忘了 這個女人吧,權當自己母親死了,更不要給這種女人養老,因為她吃定你是她女兒肯定會給她養老的,所以,你還是讓他得到應有的報應吧。
13樓:cheongsam甜深
更加努力 好好學習 只有你自己變得優秀了才能換來未來的幸福。
14樓:郭小云
媽媽還是你媽媽,做好自己就行了!
15樓:暱稱都有人用
既然一直都對你沒啥幫助沒啥影響,你就當她已經不在就好了,她過她的日子,你過你的,不要理她。
16樓:念吖
你好,父母有權利追求自己的幸福,作為自己子女安心接受就好了,祝他們幸福吧。
17樓:竊愛迷情
順其自然!時間可以解決一切事情!
18樓:棟詩菲
那是上一輩的事,做好你自己,祝福她們。
哥哥去世七年嫂子不願再婚,後來怎麼樣了呢?
19樓:你到底敢不敢
後來悉激廳街坊鄰居們知道了這樣的情況,所以經常給嫂子介紹物件,然後這個嫂子也慢慢的接受了這樣的情況,鉛仔並且也睜隱找到了乙個老實人結婚了。
20樓:你到底敢不敢
孩子長大之後,嫂子覺得孩子有了自己的生活,她也同意再找老伴,在晚年的時候找了乙個對自己很好的人。
21樓:小自信
她把自己的巨集閉培孩子撫養的很好,並且在長大以後有了一番作為,而且他們對自己也非常的態襪照顧蔽唯,也非常的孝順,讓自己感到非常的欣慰。
母親再婚後如果要離婚的法律問題,急求好心人解答~不甚感激!
22樓:小蓉子
1.不會。只要你母親不把房產證上加上他的名字,或者是不寫什麼將房子贈與給他的協議,你媽媽的房子永遠不會分走。除非你媽媽在沒有留下法定繼承的情況下先於你繼父走。
如果你真的很想保住你父親的遺產,我建議你最好和你母親提起乙個繼承遺產之訴,一來,可以明確你你父親所留下的財產數額,明確你母親和你繼父結婚後的個人財產的劃分。二來,可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在沒有分割你父親遺產的時候,你父親的遺產是你和你母親共有,這樣很有可能你母親在處理財產時會不小心損害到你的合法權益。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至於你母親婚後的所掙得的財產,按照婚姻法條的規定,婚後所掙得的一般都是共同所有,如果你想要你母親的錢不給你繼父用,那麼必須讓你母親和你繼父寫乙份婚前財產協議。(這種協議個人不建議公證,公證和不公證都只是針對於夫妻雙方,而且公證還要花費一筆費用)
2.這個要分情況來看,如果這個 男人開的公司欠了錢,以公司的名義欠的錢,那麼這個欠款由公司來承擔。和你母親沒有關係。
如果這個男人是和別人合夥做生意(沒有開公司,僅僅只是合夥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那麼也要分情況,如果他所掙得錢有用到夫妻共同生活,那麼你母親對此承擔責任,如果說沒有用到夫妻共同生活,那麼為其個人債務。
3.不算,我國事實婚姻的承認問題從1994年2月1日起為分界線,之前的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可按照事實婚姻對待。但是若是此時間以後的,不按照事實婚姻對待。
23樓:網友
第一問1.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以只要你母親沒有與他約定,那套房仍然屬於你母親)
2.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援。
第二問「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說,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麼未欠債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
屬於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另一種是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問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2、同居關係只能對雙方關係存續期間所創造的共同財富進行分割,對同居前個人財產不受影響。
如果你的母親到現在還是和那個人沒領證,那就屬於同居關係,關於同居關係的債務問題如下:
同居期間所負的債務,是指雙方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以及一方或雙方**疾病等需要所負的債務。同居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雙方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屬共同債務。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所負的債務,屬於雙方經營的,以雙方共同財產承擔責任的,也屬於雙方共同債務。
但是,如果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麼未欠債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
希望能幫到你。
24樓:
1.按照新婚姻法解釋來說,你父親生前的房產是不會被分走的,那套在你母親名下的房產是你母親婚前的個人財產。
2.我先回答第三個吧,現在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他們只是非法同居。那既然沒有婚姻關係,也就沒有什麼夫妻共同財產啊共同債務之說。
3.假如他們登記了,建議簽訂乙個婚前協議。做生意欠的錢屬婚前債務,就不用共同還了。
母親要再婚我該怎麼辦?
25樓:小胖紙本不胖
這個不需要太過介意,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如果他們是真心相愛,他也真心對你母親好的,那就應該祝福你母親能夠幸福。
26樓:網友
要祝福母親,她不再是乙個人,終於不用那麼辛苦了,也人可以代替自己照顧母親。
27樓:深海的魚楽
母親再婚我很高興,母親這些年照顧我辛苦了,我希望母親能找到自己的幸福,我會祝福我的母親。
28樓:網友
你要做好自己,母親再婚雖然對你來說不太公平,但是也是母親的選擇,你以後保持有禮貌一點就好了。
29樓:網友
母親要再婚,你要跟你的母親溝通,看看那個男人是不是真的愛你的母親。
30樓:木子果
先和母親溝通下,問問她選擇的人是喜歡的人還是合適的人,最後你能選擇的只有祝福。
31樓:網友
我認為你母親再婚也是為了她自己,她自己也有選擇新的生活的權利,你應該要選擇接受。
我和你有類似的經歷,家父也在我大學離家的第二年因病離開人世。與五歲的你相比,對於乙個已經懂得人情世故的青年人來說,父親的離去可能在我心中產生了更為沉重的打擊。
自從那個時候,我就感受到了身上的責任感,努力地將自己從那個任性的小孩,變成乙個能為母親撐起這個家庭的男人。喪偶的母親無人傾訴,就跟我講了很多她和他之間的往事。這就引起處於二十歲的我在思考為什麼要結婚,家庭意味著什麼,人這一生的到底在追求什麼。
我慢慢地知道母親是從那個物資匱乏的年代過來的,他們都有病——「窮病」。他們窮怕了,所以會儘可能地為孩子們鋪路,如果不能在「人際關係」方面,也至少在錢的方面這樣做。
所以會覺得中國和外國很不一樣的一點是,父母至少一方總是圍繞著孩子活著,在未成年時照顧他的生活,掙錢供其接受儘可能好的教育。除此之外,他們還會為孩子將來的房款首付,或者娶媳婦的錢提前積攢。
他們的生活就像衛星一樣圍繞著行星般的我們。但這並不公平,為什麼他們要降低自己的生活來培養乙個孩子呢。對於自私的我來說,我更傾向於和戀人一起掙錢,買房、買車、旅行。
沒有孩子就不必考慮他的健康、教育、素質培養、職業生涯等等問題,會給自己節省出很多精力去過自己所追求的生活。這是我感悟到的人生哲理——為自己而活。
母親教給我的就是,人當下過得開心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不必太過省錢捨不得吃穿,在同齡人中顯得自卑、吝嗇。在能保證為將來做好打算的前提下,要儘量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
說到這兒,我覺得你應該理解到,你的母親在經過十餘年的寂寞辛酸後選擇找個伴,是一件完全可以理解,也需要他最在乎的人——你,所給的尊重。
然後我給你與繼父相處的一些建議,你不必把他當做乙個父親,而是當做你母親的丈夫,所以你不必叫他「爸」,一聲「叔」就足夠了。
也不必特別親近他,或者刻意疏遠他,因為你的行為不僅反應了你的情緒,更會影響到你母親的心理。成年人了,多為考慮對自己要緊的人的情緒。如果他對你母親好,你完全可以給他買些禮物,這會讓整個家庭的關係更為融洽。
再婚又離婚未滿三年能夠申請公租房嗎
首先,公共租賃房是對住房困難人群的過渡性的解決方案,旨在為不屬於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難的人員,提供住房幫助。同時,各地公共租賃房的管理政策不一樣,沒有統一的細化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到當地的 部門進行核實。其次,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執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將進一步完善申請...
再婚離婚申請公租房,有滿三年的限制嗎
申請公租房針對離異的,須開據無房證明,國家有政策離婚時間應滿5年方可申請辦理公租房,挺麻煩的,申請辦理直接到當地住房保障中心即可,必須附合所有條件缺一不可,現在都正規化比較規範。 易書科技 已經配售保障房的家庭,如家庭成員中的未婚子女結婚組建新家庭,可以參與申請新家庭保障房 已分配到保障房的夫妻如果...
求救油改氣後,前三年正常,後來出現剛啟動(前10公里)正常,車熱了就加不上油門,但燒油正常
放大師傅師傅的說法的說法 汽車油改氣後 有放炮現象是什麼原因 油改氣的一些缺點。你自己看看!由於氣體燃料的能量密度低,天然氣汽車攜帶的燃料量較少,行駛里程較汽油車短。而目前用的天然氣發動機 大多是由汽油機改裝的,因而汽油汽車在改用天然氣後功率往往會下降10 20 左右。由於目前的天然氣汽車是在原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