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不得不為公司加班,該不該向公司要加班費?

時間 2025-02-09 03:34:44

1樓:活寶就是不上班

應該要加班費的,因為要及時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樣對自己才會更加的公平,是更好的選擇。

2樓:你真的好嗎

應該。因為我們每天都有固定的工作時間,如果超出了規定時間,額外的工作是需要付薪資的,不然這樣就是在壓榨員工。

3樓:勝利村寧

其實是應該的,每乙份付出都應該收到回報,而且我們的勞動成果也不能就這樣白白的給予別人,公司應該給出我們回報的。

4樓:辣辣不辣啦啦啦

我認為應該是索要的。因為你付出了你的勞動,公司就應該向你支付報酬。不要害怕,大膽索要。

經常需要加班公司還不給加班費,算不算違法?

5樓:呂小白在首爾記

只要是無償加班,那些黑良心的私人老闆,民營企業老闆,極大限度的要求員工加班, 有多少人因為長期加班而猝死的! 這些弱勢群體的利益,誰來保障!

法律缺陷:勞動法對於「」加班「」的定義是「非自願加班」,就是要上級簽字承認是公司要求你加班的才算,光靠考情記錄不算,一般的老闆是嚴令領導不簽字的。

勞動法違法成本太低,對於這種程度的事情,就算是鐵證查實,也只是按照每個受害員工100-500每天的補償,對於公司來說是九牛一毛,而且根本不算犯罪,遇到老賴老闆就是不給錢的,也只能和由勞動部門給予「限期改正」這種毛毛雨一樣的『懲罰』。

違法。但是不違背經濟大發展和偉大復興的必要需求。當勞動者舉證證明了加班事實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後,用人單位即應當提供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相關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就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當然訴訟當事人也要避免因為認識誤區的存在而提起無謂訴訟,比如說將值班和加班混為一談或者將路途時間也計入加班時間之內。

首先你的取證,取證相對來說還是算容易的,其次就是舉報,你要是不給孝敬錢,人家會鳥你嗎?也有可能鳥,但是舉報也不一定有用,因為公司會給相關部門孝敬錢,若真碰見清官,這條舉報從審批到執行,有可能花費幾年的時間,作為平民的你,根本耗不起。

是強制自願加班,強制和自願並不衝突,不加班就扣績效,所以員工價就自願加班了。國內企業犯罪成本太低,且員工舉證困難,還有背調等等風險因素不排除企業還會報復,即使大部分人明明知道違法也不敢舉報。

6樓:網友

我們公司新來的00後同事小宋,果然是當代年輕人,把老闆氣得三尸神暴跳。

小宋剛來的時候,表現比較老實,按時上下班,從不遲到早退,話也不多。老闆可能看她老實好欺負,就隔三差五暗示她加班,給她加任務,但不明說,因為很有經驗,怕留下把柄,所以從來不直接說加班,也從來不提加班費的事,他的理論就是員工要有責任心,需要加班就自覺加班。

小宋也配合,也沒提加班費,老闆心裡特別高興,直誇這年輕人不錯,有幹勁,還讓我們多學學,要以小宋為榜樣。

就這樣過了兩個月,月末最後一天,小宋突然找到老闆,遞給他一張單子,讓他把加班費結一下,老闆接過單子一看,好傢伙,單子上按照國家法定標準把加班費算得清清楚楚,標準的晚倍,週末2倍,節假日3倍,不帶一點含糊的。

老闆的臉色立馬陰沉了下來,幾乎不假思索就說道:

小宋啊,這加班我可沒逼你啊,都是你自願的,而且你什麼時候加的這些班,我咋不知道呢?

小宋不緊不慢地拿出手機,把她每天加班的錄影展示給老闆,並且拿出了打卡記錄。

老闆看到這些東西,知道失算了,平時看著不咋機靈的樣子,沒想到是早有準備,不過他也反應很快,立馬說道:你這錄影也只是加班要結束的時候錄了一小段,其它時候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在玩?

小宋又拿出一張單子,上面記錄了每天的加班內容,老闆看了臉都快綠了,頓時就翻臉說道:我們這沒有加班費,更沒有什麼倍,2倍和3倍,加班費都包含在工資裡了。

小宋見狀也沒理論,就說了句「知道了」,然後就走了,老闆還以為就這樣結束了,沒想到第二天就接到了勞動局的**,限他三天內支付小宋的加班費,否則將會十倍罰款。

老闆前兩天託關係,找門路,希望能壓下這事,但勞動局不吃這一套,強令必須付清小宋的加班費。

老闆左拖又拖,到第三天快下班的時候,才黑著臉通知財務付了這筆錢。

經此一事,公司其它員工,都學會了有事沒事就錄影。

7樓:職場養老小精靈

算是違法的,違反了勞動法,但是經常加班還不給加班費,可以向單位反映,或者要求給加班費,或者直接拒絕加班就可以了。

8樓:醉煙看人間

違法,按照法律規定的,乙個星期是不能超過40個小時,超過時間的工作,肯定是需要另外加錢的,

9樓:網友

我覺得算違法。因為要求加班不給報酬,這算是壓榨勞動力,所以是違法的。

公司經常讓加班,加班該不該給加班費啊?

10樓:你爹的爹

如果說算了你的開銷,以及自己每個月所還的各種貸款,花掉工資的1/4,我覺得這這已經達到了期望水平工資,讓你加班也情有可原,畢竟超過了自己的期望薪資,這些都能夠讓自己的身心得到滿足,就算再累一點,獲得比自己期望薪資更高的報酬,相信這些都會滿意,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都能用鬼了,何況人呢,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當今社會錢雖然不是最重要,但是沒錢確實萬萬不能的。

11樓:龍之喵喵豬

現在加班這麼多,肯定是要給加班費的,要麼就是加班費,要麼就是調休或者是餐補之類的,總之都是要給的。

公司總是要求我們加班,但卻不給加班費,能不能拒絕呢?為什麼?

12樓:舊季奈到可滄

《勞動法》有關協議要求,因生產製造、工作中的必須,企業能夠增加上班時間,一般每日不超一小時,特殊原因不能超過三小時,每月總計不超36鐘頭。員工加班,按《勞動法》要求:平時增加上班時間加班加點傳送給不少於薪水百分之一百五十加班工資;歇息日加班加點又不給調休的傳送給薪水百分之二百加班工資;我國法定假日加班加點給與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資。

因此,企業常常分配員工加班,又不分配調休,都不傳送給加班工資的行為表現是違背《勞動法》要求的,公司單位與職工中間所造成。

是指勞動合同糾紛,職工能夠準備好原材料,向地方**負責人勞動合同糾紛的工作行政管理部門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由其調研解決。你需要選好領導幹部。也就是說,你需要選好哪乙個領導幹部才可以保證既可以處理問題,還不會曝露投訴人私人資訊。

要挑選省委副書記或是代省長反映問題。你如果挑選下列等級的領導幹部,會將反映的問題和體現人的姓名手機號等基本資料一併轉至審理企業。那樣,在一定程度上就暴露了投訴人與反映人的基本資料。

而體現給省委副書記或是省長級別的領導幹部,<>

不容易將反映人的資訊內容轉至審理企業。那樣,有益於維護你私人資訊不會受到損害。更不必擔心遭受威脅恐嚇暗害。

反映的問題一定要保證事實真正。不傳謠不造謠。不確定的事兒體現上來得用疑惑的語調。

加班加點只需並不是長久性的個人行為,都還能接受。僅僅忽然而來的加班加點得話,提議堅持一下也就過去,假如這是乙個長期性的個人行為,而自身對加班加點又特別敏感得話,那就需要好好考慮下,這乙份工作中是不是要堅持到底。但你要知道,不是每個人的工作中全是不加班的,好多人長時間累月的全是每日10點後下班了,但別人也可以堅持下來,而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果,乃至可以這麼說,<>

加班加點是取得成績的乙個合理方法。但你不必一方面羨慕他人的考試成績,另一方面又不想要投入同樣的勤奮。最終,加班加點後想辦法填補一下損害。

儘管大概率不容易有加班工資,但是你能夠向申請辦理一下加班加點的褔利,假如晚上加班後能夠報銷餐費,打得回家了,平常還能夠根據加班加點獲得一點調休,讓自已加班加點能最少有點兒寬慰,有時,有點兒褔利加班加點也擁有驅動力,儘管說企業並沒有相關制度,不過有需要就一定會造成解決方法,關鍵是你有沒有給自己爭得過。

13樓:羅文

我認為是可以拒絕的;這是因為勞動法規定了,如果要加班的話一定要給加班費,不給加班費以及違反勞動法了,自己有權利拒絕。

14樓:韓諾諾

我認為能拒絕,因為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你可以收集證據,然後申請勞動仲裁。

15樓:夾竹桃

我認為當然可以拒絕,因為要求加班卻不給加班費,是違反勞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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