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漏罪並罰,嚴重漏罪數罪併罰如何處罰

時間 2025-02-20 21:00:13

1樓:網友

你是考試要用把?

呵呵。漏罪原則是先並後減~~~10年和漏罪4年並罰,10年以上14年以下判罰,再減5年,最後判刑幅度5年以上9年以下。

如果是新罪,就是先減後並10年減5年還剩5年,並4年,最後判罰幅度5年以上9年以下, 是一樣的。

呵呵呵,我猜你問的重點不是在這,你是想問它們的區別吧,原則上新罪的主觀惡性要大,先減後並是為了嚴厲懲罰,但你給的例子結果是一樣,你的這個例子體現不出來他們的區別,因為刑期都太短了,如果刑期長的話,就會體現它們的區別。

比如原罪是15年 執行了4年 發現漏罪10年 那麼最後就是先並15年以上20年以下(最高不超過20年)如果判了18年那麼還剩18-4=14年 實際執行了18年。

若果是新罪那麼先減後並 15-4=11年 再並10年 就是11年以上20年以下 判個16年 但這個實際執行了16+4=20年。

這個就有區別了,看出來了嗎 新罪的執行刑要多2年。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刑法規定發現漏罪是先並後減。根據刑法第69條,進行數罪併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計算在新的判決以內,作出新的判決之後再減去已經執行。

的刑期,即先並後減依據你的 提問發現漏罪判了四年也就是說最後量刑應是10+4減5是九年有期徒刑。

判決宣告之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應對新罪作出判決,然後將未執行。

完的刑罰與新罪的刑罰合併進行數罪併罰,即採取先減後並的原則所以發現新罪是4年的幅度是10減4加4是八年二者不能混。

3樓:安爾夕條部先

發現漏罪,最後量刑幅度為4一9年,如果發現新罪,為4一10年。

嚴重漏罪數罪併罰如何處罰

4樓:孫旭權

漏罪的數罪併罰應當對新發滑御殲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法律規定決定執行。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信衝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條。

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拆帆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

漏罪如何實行數罪併罰

5樓:麻剛

法律分析猜芹:漏罪的數罪併罰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法律規定決定執行。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九條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亮型,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後,管制仍須執行。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第七十條 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

第七十一條 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敬兆猜,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既有漏罪又犯新罪如何並罰?

6樓:黃誼欣

法律分析:既有漏罪又犯新罪的並罰:先對漏罪作出判決,把所判的刑罰與前或尺罪判決的刑罰實行並罰,決定執行的刑罰;再對新罪作出判決,把新罪所判處的刑罰與上述決定執行的刑罰重新實行並罰,最後決定應執行的刑罰。

數罪併罰,是指對犯兩個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別定罪量刑後,按一定原則判決宣告執行的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條 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廳巨集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衫伏高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

既有漏罪又犯新罪如何並罰

7樓:張文博

法律分析:既有漏罪又犯新罪的並罰:先對漏罪作出判決,把所判的刑罰與前罪判決的刑罰實行並罰,決定執行的刑罰;再對新罪作出判決,把新罪所判處的刑罰與上述決定執行的刑罰重新實行並罰,最後決定應執行的刑罰。

數罪併罰,是指對犯兩個以上罪枯枝行的犯州如人,就所犯各罪分別定罪量刑後,按一定原則判決宣告執行的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條 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沒跡敏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

非法侵住宅罪,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罪並罰嗎

刑事辯護律師胡俊 非法侵住宅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犯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的客體是住宅的安寧權和使用權,而故意毀壞財物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有該二罪的,要數罪併罰。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九條 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並罰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

《刑法》第305條規定「偽罪證」不經過稅商部門並且在虛假空構事實下使用發票無法律效力還要座牢

不經過稅務部門,在虛假空構事實下,使用無法律效率的發票是構成逃稅犯罪的。在刑事訴訟中,證人故意作虛假證明隱匿罪證的,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的,是構成偽證罪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下面是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