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訴與訴訟時效已過有何不同?

時間 2025-02-25 21:20:10

1樓:風聆葉

除斥期間和訴訟時效。

1.兩者的法律後果不同,雖然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的法律後果都表現為某種權利的消滅,但是,訴訟時效所消滅的是權利人享有的勝訴權,而除斥期間則消滅的是權利人享有的實體民事權利本身,如追認權、撤銷權、解除權等。

2.兩者的期間不同,雖然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都以一定事實狀態存續一定時間為內容。但是,訴訟時效是可變期間,適用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定,而除斥期間則一般是不變期間。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斷或者延長。

3.兩者的適用依據不同,訴訟時效規定的是權利受害人請求法律保護的期限,僅適用於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不行使請求權的情況,而除斥期間規定的是權利人行使某項權利的期限,以權利人不行使該實體民事權利作為適用依據。

4.兩者的適用條件不同。訴訟時效是在當事人主張時,人民法院予以援用,而除斥期間則是由人民法院依職權予以援用,不論當事人是否主張。

5.兩者的起算時間不同。訴訟時效的起算始自權利人能夠行使請求權(請求權產生之時),我國《民法通則》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時起算。而除斥期間則是自相應的實體權利成立之時起算。

2樓:網友

樓主的問題我看不懂!

請問你問的是除斥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同一樓,是指的除斥期間嗎?

除斥期間和訴訟時效的區別是什麼

4樓:霍昕彤

法律分析:第。

一、適用物件不同。訴訟時效僅適用於請求權;除斥期間主要適用於形成權,也可適用於請求權,如中國產品質量法第45條第2款規定之10年旅腔帆期間。

第。二、構成要件不同。訴訟時效須兩個要件,即法定期間經過和權利繼續不行使之事實狀態;除斥期間只需乙個要件,即法定期間經過。

第。四、期間起算點不同。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即權利人能行使權利之日起開始計算;而除斥期間自權利成立之時起算。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20年期間,既非訴訟時效期拆雹間,又非除斥期間,而是權利的最長保護期限,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五、期間是否可變不同。訴訟時效期間是可變期間,可以中止、中斷、延長;而除斥期間為不變期間,不能中止、中斷、延長。

第。六、法院是否可依職權主動適用不同。訴訟時效之經過必須經享有時效利益之人為主張之後法院才可適用之;除斥期間之是否經過,法院應依職權主動調查而適用之。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圓卜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的區別是什麼?

5樓:匿名使用者

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的區別:首先,適用物件不同。訴訟時效適用於請求權,除斥期間適用於形成權。

其次,期間性質不同。訴訟時效的法定失效期間是可變期間,可以中止、中斷、延長,除斥期間為不變期間,不能中止、中斷、延長。

最後,法律後果不同。訴訟時效是請求權(勝訴權)存續期間,訴訟時效消滅不行使的權利的勝訴權,即實體意義上的訴權,而不消滅不行使的實體權利本身,除斥期間乃在維持繼續存在的原秩序;除斥期間是實體權利的存續期間,除斥期間則消滅實體權利本身,消滅時效乃在於維持新建立的秩序。

6樓:無雅詩

除斥期間和訴訟時效的區別

(一)法律後果不同。

訴訟時效期間的屆滿並不消滅當事人的實體權利;除斥期間的屆滿則使權利人的該項實體權利消滅。

(二)制度目的不同。

訴訟時效目的在於否定原來的關係,維護新的關係,除斥期間的目的在於維護原來的關係。

(三)適用條件不同。

訴訟時效完成,權利人的實體權利並不消滅,債務人自願履行的也受法律保護,其不依義務人主張,法院不能主動適用;除斥期間的適用不需要當事人提出主張,法院也可依職權主動適用。

(四)期間不同。

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以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而且其可以適用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除斥期間則從權利成立時起算,且為扮凱不變期間,不能適用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五)法律條文表達不同。

訴訟時效期間廳歲喚在立法中表述為「時效」,即規定某請求權因多長時間不行駛而消滅;除斥期間在立法上表述為權利存續期間。

資料擴充套件

除斥期間是指法律規定的某種權利存在的預定期間。除斥期間屆雀純滿,實體權利即消滅。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訴訟時效屆滿是什麼意思,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訴訟時效屆滿後會產生什麼法律後果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訴訟時效屆滿後,訴權消滅,自然權利依然存在,權利人仍可通過法院向義務人主張其自然權利,義務人也可自願履行,法律不加干預。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佳爺說歷史 訴訟時效屆滿 是指事件發生至準備訴訟這段時間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比如訴訟時效為三年,超過或滿三年就是屆滿。訴訟終...

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訴訟時效已過,是否喪失勝訴權

暮然說 就是說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受理,但如果被告提出訴訟請求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法院經審查屬實,會駁回訴訟請求。通俗的說,就是打不贏官司。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權利人喪失勝訴權,即使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也不再保護其權利,是指在法律上沒有了請求法院裁判保護該權利的權利,這是一種程式上的權利,但從該法律關...

確認之訴是否適用訴訟時效

牧綺玉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於一定期間內不行使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請求權,就喪失該項請求權的法律制度。訴訟時效是保護其民事權利中關於請求權的一個概念。狹義地講它只是在給付之訴 變更之訴中適用。確認之訴則不受訴訟時效的影響。確認之訴,是指原告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其與被告間存在或不存在某種民事法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