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男朋友要不要在家買房

時間 2025-04-01 11:30:28

1樓:霸氣庭

你們一共小縣城,要是租房子的話乙個套間也就1千塊錢左右吧,為什麼不租房子呢?在家裡買房了你們一輩子就呆小縣城裡了,要是能省吃儉用,一年存個五萬左右,5年存個二三十萬,加上現在有的二十萬,就能夠在大城市裡安根了。到底怎麼樣還不是你們自己決定?

你男朋友不想買在家裡也可以理解。當然你想的也沒錯,但如果你們想進大城市,最好還是把錢省著。縣城的房子又沒什麼公升值空間,你男朋友還在外地工作,說白了就是你乙個人在家裡住,為什麼不能和父母住一起呢?

既然經濟條件不夠為什麼還要為了所謂的結婚,專門買乙個房子呢?縣城又不想大城市,要買房才有學位戶口什麼的。

2樓:飄霊的葉子

和你男朋友好好商量下,問題不都是商量著解決嘛。我建議你們各讓一步,考慮下雙方的難處再來解決問題就好辦多了,比如租房子,不管是結婚還是常住都是不錯的選擇,祝你們幸福~

3樓:網友

沒有房子當然不方便,以後你們的孩子怎麼辦, 所以這個要先落實了, 相信你家人也是這麼想的, 家人總不會害你的。

4樓:被小白兔紅燒

你個問題不是你妥協就是他妥協,總要有個解決的辦法,全部解決完了再結婚。

男朋友給我買的房子能要回嗎

5樓:律臨楊勇

法律分析:男方有權要回。若是戀愛期間以結婚為目的贈與一套房產,分手後男方是有勸要回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說好和男朋友一起買房的現在他卻要自己買了,我應該分手嗎?

6樓:網友

說好和男朋友一起買房的,現在他卻想自己買房子了,如果你們感情很深,還是不要分手的。

7樓:小玖記詩詞

我認為從兩方面分析這個問題,一是你男朋友承諾的一起做的事情,為什麼不去履行諾言了,是金錢的原因還是感情的原因,或者其他什麼原因?一定要找出真正的原因。

二是兩個人到一起不容易,不能出現一點挫折就分手,那結婚後,兩人意見不一致就得離婚嗎?要尊重雙方的感情,在不傷害感情的基礎上,把這件事處理好。買房也只不過是人生路上的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8樓:伊人悅己屋

感情生活中心裡面一旦有了芥蒂,那就很難恢復如初,你們倆個應該坐下來,好好的心平氣和的談談,為今後何去何從做乙個冷靜的決定。

9樓:一顆彩虹糖心

和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半年前就說好要一起買房,買房之前我們確實有過很多爭吵,他覺得我太強勢了,房子是我們一起看的,到最後交定金了他卻說要自己買家裡不同意,說我們認識時間太短了感情不穩定等明年在結婚。友友們我該繼續嗎,現在內心很糾結,一邊放不下,一邊覺得房子的事情過不去。我們認為可以看一下中學政治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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