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寶貴的東西是什麼 政客說 「是至高無上的權力。」商人說

時間 2021-08-11 16:24:47

1樓:道非道非常道

大家都學醫吧!既能賺錢又能養生。

2樓:匿名使用者

商人說:「最寶貴莫過於金銀財寶」而我說:人最寶貴的東西是健康

3樓:羽毛

政客說:「是至高無上的權力。」

乞丐說:「是色味俱佳的美食。」

商人說:「是源源不斷的利潤。」

病人說:「是健康強壯的體魄。」

囚犯說:「是自由自在的生活。」

4樓:蠟筆櫻桃小新

一個百萬富翁他患了不治之症,他說:現在最寶貴的就是有一個健康的身體!

5樓:銀夢紫芸

世界上最寶貴的東西是什麼?

政客說:「是至高無上的權力」

乞丐說:「是色味俱佳的美食」

病人說:「是健康強壯的體魄」

商人說:「是源源不斷的利潤」

6樓:晴寶寶

世界上最寶貴的東西是時間和生命~

如果你沒有了時間和生命,你有任何東西,都是白搭~~!

7樓:

有好多說法的哦,要看看是誰在說話了。如果是一位真高尚或者假高尚的人來說,那他覺得世上最珍貴的東西就是仁義,如果是一位還不會體會生活的人說,他的選擇應該就是金錢吧。

我對我自己的評價是:我絕對不是一位高尚的人,我也絕對不是一位小人。

所以我認為世上最珍貴的東西莫過於生命,沒有了生命,你連小人都做不了了。更不用說什麼最一位偉大的人呢。

也許我的觀點是錯誤的,但我還會堅守的。原因就是:我不能做到那麼高尚。

(慚愧)~~~~~~~~~~

法律的定義是什麼

8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主要是指國家機關指定的,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制度規範!

9樓:高中生三

1、法是被提升為國家意志的統治階級的意志的體現;

2、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

3、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

4、法的社會性。

拓展資料:1、法律就是國家按照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包括憲法、法律(就狹義而言)、法令、行政法規(新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條例、規章、判例、習慣法等各種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法屬於上層建築範疇,決定於經濟基礎,併為經濟基礎服務。法的目的在於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是統治階級實現其統治的一項重要工具。

3、法律可劃分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行政法、商法、國際法等)和普通法律(如,商標法、文物保**等)。

10樓:徐靂說股權

法律,即人類在社會層次的規則,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規範。它以正義為其存在的基礎,以國家的強制力保證實施為手段。法治和法律要逐漸變得適當寬容以利於社會和諧。

法律一般限於憲法。法屬於上層建築範疇,決定於經濟基礎,併為經濟基礎服務。法律的目的在於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是統治階級實現其統治的一項重要工具。

所以,法律是階級社會特有的社會現象,它隨著階級、階級鬥爭的產生、和發展,法律將隨著社會階級、階級鬥爭的消滅而自行消亡。 法律的概念古時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準則。

現在指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準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的工具之一。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認可並由國家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以權力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係的和社會秩序為目的的行為規範體系。

1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張文顯 在《法理學》中所說的:

法是由國家制度或認可的,反映特定物質生活水平下的統治階級的意志,以權利義務為內容,以保障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為目的的社會行為規範。

12樓:匿名使用者

被告人,即原告人的對稱,是訴訟過程中的主要當事人之一.被告人在民事訴訟中稱之為民事被告人,在刑事訴訟中稱之為刑事被告人,顯而易見,刑事被告人就是指被司法機關,受害人等控訴犯罪行的人,審結果,刑事被告人可能被宣告無罪釋放.

法律……法律 50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可以把心放在肚子裡

因為,民警說可以調解的鬥毆事件,說明情況不是很嚴重。鬥毆可能的結果:輕微傷、輕傷、重傷。

依據你的描述,只是破了鼻子和眼角,是屬於輕微傷,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依據我國刑法第十三條,不算犯罪,根本夠不上刑事處罰,私了賠錢應該可以解決問題。

其次 就算他不同意,

最嚴重的就是拘留、罰款,而且拘留也不會留在檔案裡,因為拘留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並不屬於刑事處罰的種類(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所以不會進入你的檔案。(刑法是用來處罰嚴重危害社會、造成嚴重後果、刑法中規定了相關法條對其進行處罰的犯罪行為,是對付人民的敵人的,所以社會上對這種人有很多限制,但是打架鬥毆,只要不出人命、缺胳膊少腿、人體組織失去功能等嚴重後果,就只算是人命內部矛盾,對這樣的同志,我們是教育加批評----這是刑法制定時的法理依據)

另外你需要注意的是,打架時候不要先動手,先動手叫攻擊,後動手叫防衛,前者需要付出代價,後者是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的合法利益,而受到刑法的鼓勵。當然也不能語言咄咄逼人而故意激怒他人,這樣就算你後出手也是互毆而相互負責任。做個沉默的強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滅人!!

14樓:高頓會計職稱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範體系。 [1]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對,法律的意義只是為了保護他的人民和自己的國家,建立自己的規矩才會有條有理。

法律法律法律法律

16樓:高頓會計職稱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範體系。 [1]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17樓:陽光香味

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18樓:劉會波律師

傳播淫穢物品罪的前提就是不以牟利為目的,看你具體傳播的方式方法最高可以判10有期徒刑。如果傳播淫穢物品從中牟利的話就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法律是什麼?

19樓:高頓會計職稱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範體系。 [1]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20樓:匿名使用者

維護有錢人利益的工具

21樓:匿名使用者

去維護社會穩定的工具或是統治者用來通知被統治者的準則

法律都有什麼法?

22樓:c七友

1、憲法,憲法相關法(例如法院組織法)

2、民商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智慧財產權法、公司法、**法等等)

3、刑法

4、行政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等等)5、經濟法(會計法、**法、消保法、產品質量法等等)6、社會法(勞動法、未成年人保**、老年人權益保**、安全生產法等等)

7、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非訴訟程式法(仲裁法)

23樓:聲動貴州

法律可以分為:民商法、刑法、經濟法、訴訟法、勞動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公司法、金融法、國際法等法律

24樓:燃燒的雞霸腿

《婚姻法、《國際法》、《行政法》、《勞動法》、《婚姻家庭法》《國際私法》、《合同法》、《智慧財產權法》、《公司法》、《環境與資源保**》、《票據法》、《保險法》、《稅法》、《房地產法》

25樓:趙纓輝

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行政法、商法、國際法等)和普通法律(如商標法、文物保**等)

26樓:匿名使用者

僱個人個天天***剛剛的gv

27樓:大寶貝小疙瘩

就鋁土礦啦啦啦機場路上啦啦啦啦啦隊長是我最愛吃火鍋還是吃了一頓火鍋還是炒菜吃了一口飯都吃不下飯了。我在外面等你們來的路上越走遠的地方就越來越不喜歡??我也想要你自己去,你的孩子在我的身邊的人和你的生活狀態下滑了嗎。

我在這裡等你來時我會給你打**徒步不!了,了,看,了,就,tcl不會提著行李走了

28樓:風舞秋花

民法。刑法、行政法、憲法、訴訟法

2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憲法,選舉法,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戶口登記條例,居民身份證法,未成年人保**,義務教育法,兵役法,民商法、刑法、經濟法、訴訟法。

世界上最寶貴的東西是什麼,世界上什麼東西最寶貴

依雨文榮語 人的生命最寶貴,因為生命對每個人只有一次。時間寶貴,因為浪費時間就等於慢性自殺 愛情寶貴,因為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人格寶貴,因為喪失了人格,生命毫無意義。 符玉蓉亥月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將這世上視為最寶貴的,這要取決於你最在乎什麼了,而人們最在乎的往往會被各自的人生價值取向所決定。...

什麼東西是最寶貴的,世界上什麼東西最寶貴

這個那裡有標準答案嘛 這個就好象童話故事裡的尋找幸福的人一樣.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而且每個人,可能不同階段的最寶貴的東西有可能都是不一樣的.嬰兒時期肯定是給他奶吃的人最重要 幼兒時期是他的玩具 少年時期是他的夥伴 青春期是他的初戀物件 青年時期可能是他的愛人,事業 中年時期可能是他的孩子,父母,家庭...

我想知道世上什麼東西最寶貴,世界上什麼東西最寶貴

對一大部分的人來說都是金錢最重要。可是在有些人心裡情感是最重要的。他們對情感的付出是用錢買不到的。但是這樣的人很少很少,我想知道世上什么東西最寶貴。誠哥告訴人類東西最寶貴 人一生健康健全。平安幸福。開心快樂。免費的都是最寶貴的 比如陽光,空氣,生命 友情,愛情,親情 都是最寶貴的 人的一生何其短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