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報警了。我被鑑定為輕傷二級。案件因雙方沒達成一致現在已被移送到檢察院了,對方有案底嗎?要是在

時間 2021-09-04 22:06:10

1樓:淮安浙江人

除非案件最終的處理結果是撤案,否則對方肯定是有了犯罪記錄。即有案底。

一、案底:

是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

二、你輕傷二級,已經達到了刑事立案的最低標準,不可能撤案的。

1、目前案子移送到檢察機關,檢察機關正在審查起訴過程中;

2、本案是輕傷二級,並不是可以私了的自訴案件,這是一起公訴案件,檢方代表國家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3、即使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如果達成了刑事諒解,本案也只是可以從輕處理而已;公安機關不會撤案,而檢察機關也不太可能作出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起訴決定(如果是,則不作為犯罪處理)。

在司法實踐中,這樣的案子如果對方認罪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一般是判處緩刑。

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有案底,你報過案,最起碼在公安局有檔案記錄。

3樓:

輕傷已經是刑事案件了,案底要過一年才消……

雙方打架,對方把我打傷,鑑定為輕傷二級,對方沒事。現在刑事已經立案,派出所現在還要做治安處罰,要罰 5

4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涉嫌刑事犯罪,如果不服,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提出刑事立案監督申請。

5樓:一一一個世界

首先要看是誰的責任,如果都有責任,派出所這樣做是合理的,不過你可以要求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但這也不太好辦,

6樓:匿名使用者

要,罰了就可以賠錢了

被他人打傷公安已立案,個人體損傷程度鑑定為輕傷二級。對方不認 現在我要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機關立案後會開展偵查,證據確實充分的話,對方不認也會移送檢察院起訴。如果證據不足無法認定則只能依法做撤案等其他處理。

你能做的是想想當時還有哪些人可能看到、哪些可能有監控、你們之間其他情況或線索。

無法代替偵查機關依法開展工作,也不能著急,一急沒有好好經營反而影響偵查效果,例如打草驚蛇,對方反而毀滅證據、串通證人等。

說到底還是看證據。

大家好,因為打架輕傷二級被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現在案件移交給檢查院了,多久檢查院會傳喚?

8樓:匿名使用者

取保候審期限不超過十二個月,它同羈押的期限不同。因此沒有具體的規定時間。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9樓:李律師

如果是這樣,緩刑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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