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前男友送的東西你會怎麼處理

時間 2021-05-07 20:00:50

1樓:情感隨風說

我會直接還給對方的,我自己覺得,既然分手了,那麼儘量的不要再用著對方送的東西了,這樣子不利於你儘快的走出那段感情,也不利於你跟以後的戀人好好的相處,所以這些東西,如果對方還要回去的話,那就還給對方,如果沒有辦法還回去的,你可以給他錢,說這東西是你買的,當然了你送他的東西,你也可以要回來。

我當初跟我的前任分手的時候,我的前任沒有要這些東西,當時他給我買了一些首飾,有耳環,有項鍊,有手環,那時候我把這些東西寄給對方了,因為是某個牌子的,其實**可能也不是很貴,但是我覺得我們既然已經分開了,我就不好再帶著對方送的這些東西繼續生活,否則的話很難走出那段感情。

但是他沒有收,我把錢給他,當成是我買的,他也不願意要,最後沒辦法,我實在是覺得,在失戀以後再看到這些東西真的是有些睹物思人的感覺,所以後來的我就把這些東西賣了,有一些東西可能自己用了,不願意再賣了,於是就把那些沒有辦法賣掉的東西埋在了地下。

把自己身邊任何與他有關的東西全都解決了以後,我才意識到我們真的回不去了,而把最後賣的錢直接匯到他的銀行卡里,我覺得我們之間就此真正的分開了,沒有了任何瓜葛了,所以我覺得當你的男朋友,找你要回曾經他送人的東西的時候,你最好還是還給他,如果說你不願意還給他,你可以給他一部分錢,跟他商量,這些東西你買回來可以不,如果對方答應你就可以給他錢,這樣子你與他心裡都會覺得兩個人分的乾淨了。

要分就分的沒有任何再複合的想法,所以還是給對方吧。

2樓:囧25937技都

還是扔了的比較好,留著自己會觸景生情,對現在的男友也沒法解釋,還給他很傷情。對於一些貴重的東西還是還給他比較好,畢竟也值不少錢的。要不然在分手後看到這些東西會更讓人煩心的。

3樓:夏至

其實沒必要,什麼年代了都,再說戀愛期間,男人疼愛女人,給女人買一些東西那很正常的啊,(再說他都有能力給你買這些東西,說明他不缺這幾個錢是不是,你還拿去換給他,男人都愛面子。你那不是羞辱他嗎?畢竟相愛過沒必要做那麼絕)留著吧,能用就用,不想用就給家裡人。

4樓:小知04634頭譜

我覺得有點不好意思,那要看情況瞭如果女孩的不對分手,我認為的確很不好意思,都還給他,他肯定不會要的,嘿嘿,但是你的心意到了,他不要就算了,你要是不給又是一回事了,如果男孩提出分手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甩了別人還想要回東西,沒門!

5樓:名

將他送你的所有的東西還給她,你倆從此誰不欠誰的,如果他不要你也不要要。可以折成現金,他那時送的時候的那些東西按當時的原價,你還給他。這樣你用他送給你的東西就心安理得了,因為這是你用錢買來的。

6樓:康小寧

還不還兩可,第一不是定情信物,第二也都不值錢。有時候我們把東西還人家是因為想代表感情上兩清,不再有瓜葛的決心。不過如果有一天對方要求你歸還,你再還他就是。

不然就別提這事了,無所謂的一點事。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你們是因為什麼分手,還有沒有感情,會不會複合。情侶吵架,有感情,會複合,不用還。前提是雙方都知道分不了手。

第一次因為畢業分手,都沒有還,我沒還女方,女方也沒還我。我們雙方都對對方挺好,只是一些客觀原因。分手後沒見過,沒聯絡。

8樓:猴24843盜燦

我們當初是因為吵架分手,女方還了,我沒啥可還的。因為戀愛過程中女方基本上什麼都沒付出過,是我單方在負擔。而且女方還我的都是些平時我送的不值錢的小東西,像值錢的金銀首飾啥的女方並沒有還,我也沒說啥。

從男方角度來看,我不認同所謂的分手後女方不用還男生的禮物。如果女方也為男方付出很多,那麼不用。如果女方沒有,那麼請還。

感情是相互的,男方送禮物是為了感情更加和諧,是因為愛,不是因為錢多沒地方花。

9樓:匿名使用者

用啊 ,我早上起床,喝水的杯子是他送的,洗個臉 防晒是他送的,中午自己帶飯 飯盒他送的 ,晚上洗澡浴巾他送的, 睡眠燈他送的,卸妝油他辛辛苦苦幫我選的, 開啟衣櫃,情侶襯衣短袖,包啊啥的 都是他送的,口紅也有他送的,有太多太多他的影子了,我也沒有扔,都還留著呢。

10樓:沉夜孤星

寄回給他了,買的情侶衫,送的小禮物,其實就一個日曆本,不知道他有沒有丟掉我給他買的衣服褲子家居用品,他早上刷牙的牙刷我送的,喝水杯子我送的,襪子我送的,哦 **我送的,手機殼我送的,晚上吃的維生素我送的,保暖衣我送的,衛衣我送的 ,小風扇我送的很多很多日常的東西都有我的影子,至於他怎麼處理我就不知道了。

11樓:阿舞子

我每天用的口紅是他送的,脖子上的項鍊是他送的,粉底液是他送的,小鏡子是他送的,甚至睡覺用的**枕也是他送的。太多他的東西。在一起兩年,分手是他提的。

男生提分手和女生不一樣,女生很多時候是在鬧小情緒,而男生往往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他也確實是這樣。我們之間高補一年大學異地一年。

分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異地加三觀不合。既然回不去那就只能放下開始新生活。所以我不會扔掉有關他的一切東西,我會和以前一樣,該用就用。

時間久了,你就會知道,你放下了可以開始去愛別人了。

12樓:康小寧

做為我,曾經失戀過的一個男的來說,無論是哪一方先提出來的分手,都需要返還。從你的話中可以看出。你朋友歲數應該不是很小。

對方很有錢。做為你朋友肯定不是為了錢才和他處的。既然不是為了錢所以他買的東西我們應該返還,至於對方要不要咱就管不了了。

反正我是還給你了 還給你的目的就是讓你知道。我和處物件並不是看你有錢才和你處的!如果你不返還,會給你朋友將來有中不好的交友。

如果你朋友將來處了個物件。這個物件看到了這手機。或者首飾。

或者化妝品等等買過的東西。問你這是誰給你買的你如何回答?如果回答是我第一個物件給我買的。

對你後來處的物件有心理多少有點不妥,我們好聚好散,即使分手了也不是說做不了朋友。希望樓主不要把這些物品換成錢來歸還給男方。就是實物歸還意義比較大。

比較妥當!

怎麼處理前任男友送你的東西?

13樓:有人問素質

直接扔掉就可以了,他已經是自己的前男友了,你們兩個已經沒有關係了,所以留著他的東西也沒用。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會把東西都放在一個盒子裡封住,然後塞進床底,讓那些東西遠離我的視線。

15樓:曉曉肖瀟

我會把它們丟掉,免得看到它們的時候,又想起那段失敗的感情,這樣就不能徹底忘掉那個人了。

16樓:入骨相思

我會找個盒子裝起來,然後把它們全部丟掉,因為我覺得既然是前任了,這些東西就不應該出現在我的面前了。

17樓:啦啦啦老畢

我會直接扔光這些東西,我和他的緣分已盡,再見到他送我的東西我也會感到厭煩。

18樓:顏小健7號

留著唄,男朋友送的東西都是錢吶,雖然已經分手了,但是沒有必要和錢過不去,因為我比較樂觀,完全不會睹物思人。

19樓:gold橙汁

我會把他送我的東西都整理出來,打包好放在一個大箱子裡,然後約前任出來,把東西交還給他。

20樓:拉不拉卡

我覺得就當做是普通朋友送給自己的就好,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不用做什麼特殊處理的。

21樓:團團和丟丟

當然是都還給他了,既然都已經沒有關係了,就不要留著他送的東西,免得被人認為自己喜歡貪小便宜。

22樓:嘉興爸爸森

我認為可以扔掉,或者捐獻給有需要的人,因為前任給的東西就沒必要留著了,不知道的還以為你忘不了他。

分手後前任送給你的東西你是怎麼處理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在戀愛中受了傷的留著做教訓,或者丟掉眼不見為淨。分手後的當時,我沒有想過要處理這些東西。我只看到了悲傷。

我是一個懷舊的人,我發現所有的東西都有很多記憶,所以我決定把它們留下來。基本上,我還能使用的東西,我繼續使用。剛分開的時候,最初會每次使用都會想起前任,心裡很悲傷。

但是,長期以來,這已經並不是問題了。

留的時候把它們當作是紀念或是教訓,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我漸漸感受不到對過去的愛的柑感覺了。雖然我考慮到了很多細節,但是我記得關於前任發給我的東西的場景。現在那些東西還躺在角落的箱子裡。

就像扔東西一樣,我完全感覺不到疼痛。整理房間或者搬家的時候,會選擇放棄前任留給我的東西吧。那些是暫時的,傷痛的意思正在慢慢消失。

一旦墜入愛河,就必須丟棄那些東西。我最初認為那些東西是我的前任給的。那些都是過去我的東西,但是現在感覺和我沒有任何關係。

在一段關係中,雙方都需要付出,禮物是一種表現,是情侶之間相互表現的形式,沒有退還的必要。具體來說,這取決於分手的原因,如果兩個人和平解散,他們可以自己處理,留下或者退還。而且,為了不傷害別人的感情就不要退了。

兩個人已經非常生氣的情況下,為了迴避將來的所有的糾紛,最好就是退回去給他了。

放棄一段感情,不能只是表面上的放棄,還要放棄內心的感覺,放棄一切你們的過去,所以最後留不留都無所謂了。你的戀人,是朋友,朋友會互相送禮物。就算不當了朋友也沒必要退。

但是,關鍵是要確認前任是怎樣的人。如果他非常吝嗇的話,請退回,不要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正常感情是雙方的付出,在這個時候是公平的。

所以沒有必要把這個問題糾結起來。

24樓:你又是哪塊瓜皮

整理出來還給他,留著這些東西自己看著不舒服,現任也不舒服。

25樓:晨暮老師

就那麼放著唄,如果實在看著不舒服,那就鹹魚賣掉。

26樓:貪睡的風風

我應該會把那些東西直接還給他,他不要的話就扔了。

27樓:青檸奶捲

統統扔掉,擋在**看著礙眼還不舒心,難受。

28樓:安吉拉情感

前任對很多人來說是個敏感詞彙,很多人都避而不談,也有很多人求生欲很強,選擇避重就輕的回答,分手後,你們可能還有對方的禮物或者東西,一般你們會怎樣處理呢?是留作紀念還是瀟灑扔掉?

對於前男友送的東西,你會怎樣處理?

29樓:求註冊

我有一個戒指,但是前任戒指弄丟了,我又撿了一個,跟他戒指不一樣,就想著怎麼退還,正好撿了一個退還,想和好沒有那個必要了,我知道他有媳婦有孩子,也就只有一個閨女而已,前任男離婚了就別在找女前任了 。

30樓:絆你一生

可以留下來,做紀念。畢竟兩個人在一起過,一日夫妻百,即使現在不管是什麼原因分開了,但是以前的時光畢竟是美好的,有很多是可以值得回憶值得去紀念,讓你去記住的事情。

31樓:匿名使用者

一件不留。為什麼說一件不留呢,這也可以說是對下一任的尊重,我和你在一起了,我就把前任所有的東西都清理乾淨,一切都是關於你的,關於現在我們的。但是我個人覺得留不留都無所謂的,就是一個物品,畢竟重要的不是某個東西,而是彼此之間的感情。

32樓:吳尊是我的

前任的東西,如果你的心裡還有他的話,你可以保留著,說不定你會重新愛上他,這不是你們之間愛的見證嗎?如果你心裡沒有的話,那就還給他,或者直接丟掉!

33樓:阿舞子

雖然現在已經分手了,但曾經的一切你不可抹去,時間也已經有了記憶。東西只是當初被我們賦予含義,如何處理不重要,關鍵是看我們內心是否對這份感情已經斷的徹底,是否當再次想起的時候可以正視它,是否可以從容面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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