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心在魔的邊沿
這是需要區分年代和朝代的,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精神觀念,不過總的來說,古代婦女離婚再嫁並不會被禁止。從西周時期到隋唐的這一段時間內,其實一直提倡的精神都是女子要從一而終,一生只忠於一夫,女子再嫁是不合規矩不合禮儀的。
但事實上,這種精神並沒有產生深遠而普遍的影響,女子改嫁的現象很普遍。到了唐朝,社會文化高度開放,女性的社會地位和自由程度大幅提高,婦女可以離婚,再婚甚至一生不婚,這些都不被禁止,所以這一時期對於女子的婚嫁並沒有限制。
即使是到了高度崇尚傳統儒家文化,提倡嚴謹內斂的宋朝,也不反對女子再嫁,女子再嫁不會被人非議,也不會被人指指點點。但是宋明理學的出現改變了這一切,朱熹的存天理滅人慾,遏制了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強調婦女的貞潔,極大程度上束縛和壓制了女性的人權。在這一時期寡婦終身不再嫁會被賜予貞節牌坊,那些離婚後再嫁的自然就會被扣上不貞潔不道德不知羞恥的帽子。
此後,元明清都一直延續著這種思想觀念,才導致後來的人們一直認為古代的女子不能離婚也不能再嫁。
至於再婚的女子,會不會被丈夫嫌棄,這一點應該因人而異。因為即使是再婚女子也是要遵從長輩之言的,並不能由自己自由選擇心儀的物件,所以可能多多少少都會出現些問題。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你,感覺回答的可以,望點贊和採納,謝謝。
2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古代的妻子大都要隨丈夫走完生命的最後一步,但是為了確保男權地位的穩固,男性又規定出種種法則,隨時對那些令男性不滿意的妻子加以懲罰,其中,最有效的**就是休妻。
“離婚”這個詞是近代社會才產生的,古代稱離婚為“棄”、“出”、“休”,或稱棄妻”、“出妻”、“休妻”,此外,又稱“放妻”、“逐妻”、“遺妻”、“黜遣”等等。
從這些詞語中,我們能夠清楚地看到古代離婚的主動權完全掌握在男性手中,是一種單向性的離開,是男方對女方的“休”、“出”、“棄”、“黜遣”,而不是夫妻雙方利益對等性的離異。
因此,古代離婚是片面的、單向的、**的、不公平的
我國古代的離婚,於禮有“七出”之目,於律有“義絕”之條,並有根據一方或雙方意志的協議離婚。
3樓:甜心
那要看年代了,在古代離婚的女子不能再婚了,只能守寡了,如果是新社會,那還得大操大辦,不次於第一次。
4樓:
古代的女人離了婚結不結婚?我們這些人不知道,只是從電視劇裡面看到有的結婚,有的不結婚,封建迷信思想太重,基本上女的離過婚了,不結婚不再找第二個男人,女人的思想也是,很封建的好女不嫁二夫的女子才是好女子
5樓:在四明山喝咖啡的百香果
在古代離婚的女人是不能再婚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很難吧!都只能守寡!貞操比一個女人的命都重要
7樓:我家小萌娃
古代離婚女人也可以再婚
8樓:真誠沂蒙人
可以的,古代叫休妻。
9樓:v電
好像很難吧!在那個時代!貞操比一個女人的命都重要
女人離婚後,還該不該再婚呢?
10樓:柔軟感
再婚的話要考慮家庭等諸多原因,對於二婚,比起新婚來,要面對的現實問題更多,不得不慎重考慮,最起碼,選擇第二次婚姻物件的時候,不能有一丁點兒的馬虎,比如說對方的脾氣秉性是否適合自己,還有他有沒有孩子,你有沒有孩子,這些擺在明面上的東西一定要在你接受這個物件的同時搞清楚相關的利害衝突,如果你們都是離異,帶著孩子,那麼雙方都有孩子,就得考慮雙方的經濟問題能否承擔兩個孩子以及彼此的日常開銷,是否日子會過得緊張,孩子是否會接受對方,這些關鍵的因素一定要考慮,再者就是你已經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受過一次傷害,選擇第二任丈夫的時候,要看這個男人的本質,經濟能力,以及他對家庭的責任與對你父母,孩子的態度,可以側面瞭解這個男人的人品是否老實可靠,脾氣是否好,一個男人如果有責任感,又重感情,孝敬父母以及對方的父母,對孩子又有愛心,這個男人基本算得上是個好男人。這樣的物件可以考慮結合在一起,重新組建一個家庭。總之要慎重再慎重,選擇第二任丈夫的時候,可以先從朋友做起,不要著急重新組建新家庭,很多現實問題如果都能解決,再決定也不晚,總之,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要找個真正能靠的住的愛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受到情緒創傷後應當學會主動尋求職業諮詢師的幫助,儘快從傷痛中走出來
為什麼很多女人離婚後都不會再婚?
12樓:續緣情感挽回
因為累了,也因為怕了,
1、離過婚的女人
是非常缺乏安全感的。離婚女人比正常女人更加缺乏安全感,上一次的失敗婚姻的打擊太大了,因此在生活中會本能的認為男人都是不可靠的,天下烏鴉一般黑。試想一下一個極度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怎麼可能輕易相信一個男人?
離婚女人害怕自己又會遇到一個像前夫的渣男,害怕自己的孩子收到未來老公的不公正對待。
2、離過婚的女人內心特別敏感。他們就像現在我們有些單身家庭的孩子,特別敏感,生活中大家會發現,和那些家庭不全的人相處會比和正常家庭的人相處更難,就是因為他們內心比常人更加敏感。同時離婚女人也一樣,生活中可能一些不怎麼起眼的小事或許在離婚女人眼裡就是一件大事,相處的時候只要稍微不注意可能就會踩到雷區,所以男人不敢輕易娶離異女人。
3、早已習慣了單身的生活。大部分這年紀的女人都已經習慣了單身生活,對她們來說,結婚就是冒險,都不願意去再次嘗試。在她們眼裡,男人能做的事女人一樣也可以完成,男人可以辦成的事她們也一樣可以,在她們眼裡男人有時就是擺設。
4、大部分男人只想和離婚女人談性不想跟她們結婚。離過婚的女人對男人更加了解,她們知道很多男人之所以接近她們就是為了性,她們不想成為男人的工具,也不想淪為男人的玩物。
13樓:樂觀的靚哥哥
如果離婚女人條件較好,如比較漂亮、事業有成、善於打扮的話,再婚並不難。否則,確實比較困難。因為結婚需要雙方同意才可以。
《婚姻法》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14樓:匿名使用者
經濟條件好的,享受慣了一個人的生活,根本不需要另一個人在經濟上幫助她。另外,特別怕自己孩子受到委屈。
15樓:匿名使用者
離過婚的女人相對會謹慎很多,相對成熟!在擇偶方便他們會更傾向於成熟、有有責任心、有一定事業的男人,而這些男人大部分都有家庭;
16樓:蠟塑的我
婚姻能帶給這些女人的東西,在別的地方也可以獲得,那她們還要婚姻幹嘛呢? 婚姻在女人心目中的地位被取代了,自然沒有那麼重要了.
17樓:含羞草
結婚後發現婚姻的確是愛情的墳墓,誰還會再上當呢
18樓:青島海爾北京
因為她們都受過一次傷害了,不想再一次受到傷害,還有她們要為孩子著想
19樓:回郭菜
反正工作穩定,孩子也有了,婚與不婚還有什麼區別呢
20樓:伊東麼辭
大多數是對自己失去信心,我在大御後宮上認識一個離婚的,人很好而且特別漂亮,我們認識一段時間了現在準備結婚了,大御後宮這裡男女質量都極高,必定這裡是高階平臺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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