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楚之山鬼
還是要說吧,畢竟結婚是兩家人的事情。但是這個問題你還是要跟你的男友商量好,不要自己去說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早晚要說的,還不如早說了,不管發生怎樣的結果,你兩隻要相愛就一定能挺過去的,要是不說,心裡總是會有沒解開的節,以後更是問題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別告訴,善意的謊言嗎,以後結過婚多孝順二老就行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不想讓你老公將來為此事為難,你還是趁早說了吧,紙是包不住火的,即使現在不說,以後早晚會知道,到那時候,你讓他們家人怎樣看你??雖說兩個人生活過日子,不顧及其他人,又不是嫁他父母,說是這麼說,如果你老公夾在中間為難,更痛苦.如果說了,是有可能換來對方父母的反對,但這說明了你的坦誠,你問心無愧,還要說的是,該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該是你的,你再爭也爭不來,而不是隱瞞不隱瞞的問題.
祝你好運...........
5樓:匿名使用者
說不說都一樣,你是要嫁給你愛的人,又不是嫁給他媽媽爸爸,有愛就對了,如果你跟你老公相親相愛,你又孝順老人,老人家是不會在意那些的,搞不好誇娶了個好媳婦兒!!!
6樓:老貓下鋪
你的想法沒錯,和你的男友好好談談吧
7樓:匿名使用者
是個隱患,定時炸彈.
建議你還是先讓他父母認識你,然後再說出事實,如果結婚再離的話,你就兩次了,再找就更不容易了.
你現在還有資本選擇.ok ?
8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建議:
一定要說,否則會說你不誠實,開始不說明後來才知道的人會有一種被你騙的感覺!到時會更加抵制你!!!
而且這種事早晚是會知道的,但這話你不能親自去說,以免彼此尷尬。
讓你男友去說,他說是兩全其美的辦法,至於能否成功就不好說了,你要事先有個心理準備才好。
9樓:瑪麗蓮_妮可
不要去聽那些大道理,反正你很愛他離不開他想和他在一起的話就一定不要現在說,畢竟這事暫時沒有影響到你們什麼,何必去添那沒必要的麻煩。
以後的事以後自然會有能處理好的辦法,世事無常,現如今,只要讓自己過好,能和自己愛的人廝守就是幸福就是滿足。
女人應該活得自私一點了,將來還會發生什麼誰也說不準,但起碼要讓自己有生的幾十年儘量使愉快幸福的天數多些,你明白我意思吧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沒有小孩的話,只離過婚,不說也就不說了。可以算個善意的謊言。
但是有小孩的話就是另一會事了,這個就一定要說了,因為小孩子是無辜的,難道你們結婚就不管小孩了嗎?如果帶著小孩就肯定會被男方父母知道的。
所以支援你大膽的說出來,離婚也不是什麼很丟臉的事。只要男朋友不介意那就和男朋友商量下,大膽的說出來吧,記住一定要先和男友商量下哦。
相信只要你們真心相愛就沒什麼解決不了的。呵呵,祝你幸福
11樓:北京使用者名稱
奉勸一句
紙是包不住活的!
12樓:日光底下
以後要是知道了 會更麻煩的
您好,我也是準備二婚,男友是頭婚且條件很好,結婚前他提出婚後不能跟前夫撫養的孩子見面,怎麼辦?
13樓:莫瑞商貿
剝奪一個母親看望自己孩子的權利這個有些殘忍,要好好溝通一下。
14樓:wm藍梅
從上述描述可知你現在處境處於進退倆難之中!你要想清楚了你的孩子總會有一天會與你這個做母親的見面的機會的,所以,如果你不想步入第一個境界的話最好仔細想想再做決定是否接受現任男友的口頭提議?
你不如靜下心來同現任男友一起商討一下吧!現任男友既然都不嫌棄你曾經已婚並且有過孩子,那就說明你在對方心裡有一定的分量,所以,凡事要為你自己多爭取一些權利!如果你這微小的權利都不能獲得的話,就說明對方有些太不近人情了,對於不近人情的約束就是不信任,也就是以後的隱患,所以長痛不如短痛!
你只可以二選一!
15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別結婚了吧,結婚後還是生不完的氣,而且他還是頭婚的公子哥,那你說你到他家了不就是做牛做馬麼?說不定他天天在外面花天酒地你拿他沒辦法。為什麼?
因為人家比你條件好,可以欺負你。不說其他的,就是他的家人親戚的眼神都能把你嚇出心臟病來。自己考慮清楚吧!
16樓:小關
這個問題真的希望能想清楚再決定,現在還沒結婚就出現了很嚴重的問題了,這也反映出你們了價值觀不一致,不是他的孩子,不能懂你的心情也不能包容你的孩子。若你真的狠心不見自己的孩子,答應了他的條件,你的位置可能會變得卑微,本來提出了這個條件就顯示了男方的優越性。望慎重考慮
17樓:鴻腥普照
對方是頭婚當然不願意接受你和其他人的孩子見面,如果你不願意可以選擇不結婚
18樓:天與地
這個條件基本上實現不了的!和自己的親生兒女見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任何人都不會反對的。他提這樣的條件說明他不是一個很理智的人,你要好好說服他,讓他同意你和你的兒女見面!
19樓:匿名使用者
見面是誰也擋不了的如果離婚了也不代表你不愛孩子。孩子是無辜的,孩子必須有雙方父母的關愛。生活在有關愛的家庭的孩子是最幸福的。
也最努力的。如果你之後遇到的男人不能接受你跟以後跟你孩子見面那你還是先不要結婚了,就算是你前夫把撫養權要了可是作為母親你也是迫不得已,心頭掉下來的一塊肉誰不心疼啊。先不要結婚,如果他同意你跟你孩子見面那之後再結婚吧不然以後也爭執,生活不得安寧!
跟孩子見面能有什麼啊,就算他是頭昏,但喜歡上了一個離婚的女人就得必須接受她跟孩子見面的事,不管怎麼樣都是自己的孩子作為媽媽做不到那麼狠心,他不懂做媽媽有多辛苦!所以等他接受你以後跟孩子能見面,就再結婚吧!
20樓:巴豆小娟
這不和孩子見面這是不可能的,就算離婚了,孩子永遠是你的孩子,不會改變,那你慢慢的說服他
21樓:朵兒
只要你們兩個感情好。以後你可以和他慢慢溝通,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心平氣和的和他商量,如果他真的愛你,肯定不會因你思念孩子而痛苦,到時會同意你見孩子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說他的這個要求既過分又不過分,過分是因為他剝奪了你的母性,忽略了你的感受;不過分是因為每個人都是自私的,換個立場,你也會提這樣的條件的,所以一切你自己權衡,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23樓:空氣
那看你自己的咯,你能放下你的孩子不跟孩子見面嗎?男方提這種要求有點不人道,可以要求你不跟你前夫見面,但是不能不跟孩子見面吧!畢竟是親生骨肉。要是我就做不到。愛結不結拉倒。
24樓:匿名使用者
和孩子見個面都不行,現任丈夫的心胸和關愛思想都不理想。讓他身邊好友勸說。也必須告訴他,如果你拒絕了就分手。讓他有所警告。
25樓:風雲乍起
這主要還要看你怎麼想的。如果你真的喜歡自己的孩子,就要快點分手,免得以後出事。如果你不想失去孩子,你就要和男朋友好好的談談,告訴他自己離不開孩子。如果他還是不同意,那就分手吧。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也要找二婚的呀,不然以後麻煩多多。
2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得要時間,讓時間來解決,除非你選擇離開。
28樓:流星路過聽星語
這個問題就比較難辦了
跟男朋友談了兩年,準備結婚,但心裡很慌,還有什麼需要結婚前問男朋友的? 20
29樓:一言未語兩行淚
你可能有點結婚恐懼症狀吧,這個沒有什麼的,結婚前只要你男朋友對你是真心的,你
內也愛他,你容們又談了兩年了,彼此也有感情基礎,不知道你還擔心什麼?放心吧,你們馬上就可以走進婚姻殿堂。轉變你的心態,做人家的媳婦吧。
30樓:花開時節花正紅
結婚雖然很甜蜜,但是有時也會對未來感覺到很茫然。自己心裡慌,可以告訴男朋友來,男朋友一定會撫慰你的,給予你以前的安全感。
3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婚前恐bai懼症,你不要想那麼du多,有些zhi
事情你即使問dao了或者準備回好了也會有事情和想象答中的不一樣,我覺得還是順其自然就好,不要刻意去想那麼多既然你們兩個都準備結婚了就該相信彼此,瞭解彼此,有些事情如果不清楚還是要說清楚的,免得到時候再說會有麻煩傷感情。如果只是覺得心裡很慌那就不要想那麼多了這是自然反應等到你們結婚的那天順其自然就好你就會覺得也沒什麼,心裡就不會很慌了!這只是你的心理作用。
32樓:子夜之歌
結婚不是說清楚就行的,結婚是要一輩子在一起,重在實踐,所以,啥也別說,抱著一個好心態安安靜靜的迎接未來的美好吧。
33樓:你啦不可
你有可能是婚前恐懼症吧,這個沒什麼,放鬆心態,冷靜考慮你們在一起的幸福快樂,一點點就會好了。
34樓:匿名使用者
安安靜靜的等著那個美好日子的到來吧。
35樓:
都一起兩年,按理說彼此應該都很瞭解了吧!
女朋友和我是相親認識的,我們感情很好,去年年底本準備結婚的。就在結婚前10多天,她還是告訴我她的祕
36樓:灬絕無僅有丶
別讓她失望,她對你坦誠,你要給她肩膀!努力吧,未來是你們創造的。
我和男朋友感情很好,準備結婚了。可是聽說生日100天內的不好。所有請高人指點一下,感激不盡
要麼一笑而過 要麼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我從不信這些。找人挑個好的日子結婚就是了,如果挑不下,難道你還不結不成? 你想多了,選個好日結婚生孩子吧! 杜運虹 就是再找一個以後的吧 迷信了點,不過不信心裡又會作怪,能聽就聽家人的意見唄 老祖宗 的話還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其餘的自己人想唄 確實有這樣的說法,...
我和男友準備結婚,可是男友父母準備讓我們跟他們住在一起,不買
結婚是很開心的事情,不要因為房子的問題弄得大家心裡都很堵,房子只要人活著,以後有的是,老人家也許是想讓兒子多陪陪他們!理解一下吧!祝你幸福! 陽光燦藍 你也說了結婚是非同小可的事 我希望你能冷靜一下理智的處理這問題。每個年輕人都想自己住,過二人世界這是很正常的 不過也應當考慮一下父母的感受,父母也是...
和男友相處一年多,他對我很好,準備結婚,可心裡始終有解不開的心結,萬一他提出結婚該不該答應
如果你確定你們真心彼此相愛,那就放平自己的心態結婚吧。其實有的時候正因為經歷過了所以才懂得怎麼去經營或是再鬧矛盾的時候該怎麼處理才是最好的。經歷了不是壞事,一個人的曾經誰也改變不了的,我們能做的就是去接受,而且不管他的曾經怎樣,至少他現在是在你身邊的。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女人也很在意自己的婚禮,希望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