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非常不對,你就不是個男人,女人肯把第一次給誰就說明她最愛的是誰,請問你第一次是不是給的他,你敢要人家的第一次,卻沒辦法給人家一輩子,再說了,你壓力一大就跟人說分手,誰受得了啊,你還在乎人家幹什麼事兒了,要不是因為你一點壓力就不負責任,這事情也不會發生了,分手是你先說的,不是她有了新歡才跟你分手的,你還怪人家,你有什麼好怪的啊,你還在這振振有詞的,她當然放不下你了,如果你就這樣拋棄她,你就是她一輩子的傷,你是罪人!女人最珍貴的東西你要的時候怎麼沒覺得有壓力啊,要完了說分手就分手,不負責任的男人!記得:
女人第一次給了誰,就一輩子放不下誰,不是至愛,就是至恨!你害了一個好女孩!
2樓:
感情的事情,該放手時就放手,你做的很對,以你現在這種心態已經不能接受她了,與她保持這種關係對你們來說都會造成傷害,還不如給彼此留下一份美好回憶,也許你現在覺得很傷心,或者很傷她的心,不過時間就是療傷良藥。你現在還年輕,過幾年後回想起來就會覺得釋然。
3樓:匿名使用者
說真的你沒有不對
她需之所以那麼快找到新男朋友,是因為她只是需求一種感覺。可能是安全感,可能是性,可能是父親的感覺我不知道。
但是那個感覺在你身上有,在那個男的身上也有。
不過你太在意女人和別的男人發生過關係。那只是單純的吃醋而已,不要看得太重
4樓:匿名使用者
不鳥她…有點絕情,但是理智的做法
5樓:
你們很不般配啊,你出了事有考慮她(工作不穩定),她出了事只知道沉溺於各種東西。
而且事情很麻煩,即使你們合了,現在她的男友怎麼處理?
轉身說掰掰,釋懷吧。
6樓:匿名使用者
你自己呢?
你能給她的是不是真的盡力去給了?
你覺得自己工作不能談戀愛可是你卻沒發現其實你可以兩者兼顧。
你還喜歡自己所謂的前女友麼?
如果喜歡,把那個所謂的前拿走。
如果你真的覺得自己為了自己的事業而放棄愛情沒人怪你,只是希望你以後別後悔曾經有個女孩這麼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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