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狂笑九條街
三代以內不能結婚,(三代和四代就已經可以結婚了)第一代:父母
第二代:親(兄弟姐妹),
第三代:表(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
你爸爸的 爺爺 和 你媽媽的 奶奶 是兄妹(兄妹 屬於第二代)你爸爸 和 你媽媽 屬於*** 婚姻法規定 三代以內不能結婚你爸媽是***可以結婚的
三代旁系血親
三代旁系血親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簡稱,三代旁系血親由三代和旁系血親構成的合成詞。是相對於直系血親而言的概念。 直系血親是具有直接關係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
父方母方都包括在內。舉例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 旁系血親是具有間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非直系血親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於三代以內的親屬。 這裡的三代是從自己開始計算為一代的三代。(簡單說就是,替誰考慮就把誰當為第一代,向上查直到為同一父母而生為止 )例如:
1、親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於父母,自己是第一代,父母是第二代,所以親兄弟姊妹之間是二代以內旁系血親;2、伯叔、姑母、堂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於祖父母,自己是第一代,父親和伯叔、姑母是第二代,祖父母是第三代,而這些親屬都源於第三代,所以自己與伯叔、姑母、堂兄弟姊妹、姑家表兄弟之間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3、舅父、姨母和表兄弟姊妹(姑家表兄弟除外)和自己同源於外祖父母,自己是第一代,母親和舅父、姨母是第二代,外祖父母是第三代,而這些親屬都源於第三代,所以自己與舅父、姨母、表兄弟姊妹之間也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這種表述在文字上可以說是很清楚的,也是很好理解的,但對剛接觸的人確是不易理解的,慢慢理解就好了。 堂兄弟堂兄弟是指自己叔伯的兒子。
“親堂”是指和自己同一祖父的堂兄弟。 “表親”,也稱“中表之親”,是指自己父親的姐妹或母親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有姑表和姨表之分。
你搜尋(旁系血親)就會看到,世代計演算法一輩為一代,在計算直系血親時,以已身為一代,然後由乙身向上或向下數,向上數至父母為二代,數至祖父母為三代;(向下數至子女為二代,數至孫子女為三代,依此類推。)
看清楚上面()裡的字,子女為二代,孫子女為三代,
2樓:匿名使用者
***了,可以結婚。
3樓:張
3代你爸爸------你爺爺-------你太爺
4樓:合併
你的問題是說你爸和你媽是幾代近親吧?先找到你爸與你媽的最近的共同血緣源,這應該是你太爺爺的父親(也即是你太外婆的父親)。再來算輩數。
從你爸這邊算,你爸是一代,從上數你爺爺是二代,你太爺爺是三代,你太爺爺的父親是四代。再從你媽那邊算,你媽是一代,從上數你外婆是二代,你太外婆是三代,你太外婆的父親是四代。所以你爸和你媽是四代旁系親屬,不在我國婚姻法的禁止之列。
你也就不必擔心了。
我爺爺跟男方的奶奶是親兄妹,我們是近親結婚嗎,我們是第幾代?
5樓:一桶半水
你們是四代旁系血親,不算近親,不在婚姻法禁止結婚之列。
以下關係才是近親(在婚姻法中禁止結婚):
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孫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孫子女(以上為直系血親);兄弟姐妹之間;表兄弟姐妹之間,堂兄弟姐妹之間,叔侄之間,甥舅之間,姑侄之間,姨侄之間(以上為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超過三代就不算近親了,在婚姻法中就可以結婚了。
6樓:陽春天白雪
這是純屬近親哪 ,才3代以內吶 ,放棄吧 法律不允許的 。
今天早上吃飯我爸爸當著我媽媽,奶奶爺爺的面,把我吃飯的碗扔地上了
你父親的行為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方法有點不當,可以試著溝通一下,相互理解,一味的不說話只會讓情況變得更糟,溝通是關鍵 你的爸爸可能就是那種。他說什麼就是什麼。不允許別人反駁。你不聽話,所以就非常生氣。你的父親,這種做法是不對的。這樣壓榨孩子的個性。讓孩子不敢表達自己的想法,只是一味聽話。雖然是一件小事...
我爸爸和我媽媽是近親結婚,我爺爺和我外婆是同父異母的姐弟,那我跟我舅舅的兒子可以結婚嗎
我不是醫生,我想應該不可以吧,因為你媽跟你舅是一個媽生的,也就是你外婆 那算是隻隔了一代類。為了下一代著想,還是別這樣子。 初夏的小海帶 第一代沒事,第二代和三代會存在相同因子弊病帶來相應殘疾 夢碎兩端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最好走出去看一看。這樣好幾代近親結婚基因太不好了,會導致你們的後代依舊不敢走出...
她媽媽的爺爺和我爸爸的奶奶是親兄妹我們屬於第幾代
無刺仙人掌 你們這屬於旁系第第五代,現行 婚姻法 規定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你們的情況已超出這個範圍了,只要符合當地的風俗和家裡人同意,結婚是沒有問題的。所謂旁系血親是指非直系血親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所謂三代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從自己上溯至同一血源的親屬,再向下數兩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