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要打掉孩子,前男友為什麼要考慮五分鐘才決定

時間 2022-05-12 13:35:03

1樓:慧無慧

證明他是有骨肉之情的良心的。我只能說,大人做了自己舒服的事情後,因為有了孩子,就起了殺人之心,孩子的生命是無辜的。如果你做了這種大逆不道的事情,必然要承受因果報應的,如果你能臨崖勒馬,就是你的福氣了。

能採納嗎?

結婚後發現自己懷孕了,孩子是前男友的應該把孩子打掉嗎?

2樓:w就是你爸爸

看自己吧,自己沒有經歷過,也不知道該怎麼勸說,自己如果覺得這個孩子是無辜的,只是作為一個孩子看待,你可以跟你的丈夫商量一下,看能不能留下這個孩子,把這個孩子留下,一起共同撫養長大,把他看作自己的小孩,給孩子一個幸福的家庭,一個安穩的環境,有爸爸媽媽的世界,讓他無憂無慮地長大。

如果你不願意把孩子生下來,那去把他打掉吧,如果你不願意告訴你的前男友,那就算了,但覺得還是有必要告訴你的丈夫,現在跟你生活在一起的人,有知情權,知道你的事情,流產後也需要人來照顧,面對這種事情,要一起承擔,一起面對生活,不要怕不好意思,怕自己的老公會生氣,該面對還是要面對,如果以後知道了,反而會怪你沒有告訴他,你們一起商量解決事情,夫妻有了問題本該一起同心協力的解決。

自己要根據自己的情況做選擇,如果你還對你的前男友還有感情,自己在做決定的時候考慮一下你的丈夫,做決定之前,遵從你內心的選擇,但也儘量不要傷害到身邊的每一個人,他們都是愛你的,心疼你。

如果你的男朋友不願意你生下孩子,你的老公也不願意跟你在一起,你自己好好的抉擇一番,是要帶著孩子生活還是獨自生活,自己可能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不瞭解事情的發展,只能說孩子也是一條生命,一條小小的生命,是你的孩子。

3樓:我喜歡糯米糰

現丈夫是老實男,在他無知的情況下可以留下。但你要生一個他的孩子,在良心上對得起他,二十年後露馬腳,他雖恨你,但不會把你趕出家門。

4樓:ai寶貝瑾兒

我覺得你應該先和你現在的老公商量一下,說明這個孩子的來歷,要不然到時候還是離婚的情況,因為這種事存在於欺騙。跟你老公商量怎麼辦?讓他幫你做個決定吧。

5樓:風見幽香

說留下的是在搞笑麼?打掉了你老公在還有迴轉的餘地,養了幾年之後暴露那就一點餘地都沒有了,紙包不住火,而且我不覺得哪個男人能接受被妻子欺騙養了別人的孩子還養了好幾年

6樓:沙糕配熱茶

如果我是你老公,我不建議你打掉,畢竟一個孩子,無辜,是一個生命!是你骨肉,當然,我和你絕對不可能再在一起,好聚好散

7樓:

你們夫妻二人商量著辦。夫妻二人都想要自己的孩子。但是打掉後就有可能懷不上了,那就還不如留下。一切皆有可能。

8樓:端尤

你不應該打掉孩子,你應該離婚,淨身出戶,什麼玩意結婚後還亂搞,比小姐還不如。

9樓:life雲舒花開

你是真的強,和前男友分手不到兩個月就和另一個男的結婚了?

10樓:天天好心情

我感覺是應當做掉的,不然自己老公知道是別人的孩子,可能一生都不痛快,一生為別人楊孩子,怎麼能夠接受。

11樓:匿名使用者

打掉可能被發現,這樣對身體和婚姻都不好,搞不好就要離婚,不打掉可能可以矇混過關,就說是現任老公的。打不打各有利弊。決定權在你。

12樓:

個人覺得你應該打掉,你老公沒有錯是你的錯,就更不應該讓他給你收拾爛攤子,而且孩子也沒有錯,如果你生下來不告訴他,對他也是一種傷害

13樓:辰時的我

這種問題是哪個沒腦子的會問出來,是要抹黑女生結婚找接盤俠什麼的嗎!

14樓:甄惜筠

留下吧,孩子是無辜的,相信你老公會是個善解人意好人的

15樓:z暱稱

其實人生就是在不斷的妥協、權衡和放棄當中,來追求最大化的幸福

16樓:

我覺得還是跟老公直說,因為這種事遲早會知道,那怕你打掉這孩子也會知道,沒有不透風牆,你還你現在老公商量孩子問題首先說明原因,之前我也不知道懷孕,你說怎麼辦,打掉也行,如你要跟我離婚我也沒辦法,我是很愛你的,要麼我們冷靜一下在作出決定吧,你任何決定我都同意,是我的過錯,對不起,老公,不應打掉,商量在決定。

17樓:愛悅兒呀

有毛病吧,你都是前男友的了為什麼不打掉??腦殘一樣,別去禍害別人

1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允許老公有私生子唄,啥都得將心比心

19樓:雨後

這麼多聖母,我是女的都看不下去了,誰願意給別人養兒子??

介紹認識的男的家裡真的好毒,讓我去打掉孩子,昨晚前男友打我**後面我回撥號碼,我吧我要**的事情告 10

我懷了前男友的孩子該不該打掉 10

20樓:匿名使用者

去和前男友和好結婚吧

21樓:21天下大亂

能問一下你離開前男友是你單方面分手 還是雙方都有?

前男友要我打掉孩子之後給我補償金現在不給可以起訴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同居不受法律保護,產生的糾紛只能是私下解決了。雖然說現在戀愛模式不同於過去的包辦模式,但是火候在個人的掌控上,不結婚前就同居在一起,說實話這已經失去了主動權,而且還是懷上孩子,更失去了談判的主動權。還是私下協商解決吧。

23樓:常有才

不受法律保護。這種人你遇到了就自認倒黴吧。。你沒有跟人家結婚,所以人家可以跟任何人好,你有證據也白搭。。

還有你懷孕的事,未婚先育,不受法律保護。你起訴他要錢要不到。如果是欠條或者借條之類的證據的話,你還有可能勝訴,但是流產補償金只是口頭說的你要不到手的!

24樓:林玉

你必須在孩子打掉的時候留下證據,例如**錄音證明他說的話,還有那個胚胎需要保留

2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

前提是你能提供相應的證據。。。

在法律上,這個屬於男女雙方在分手時一方給付另一方的財產或精神損失而給的補償。只要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就應該履行。該協議不屬合同法中的「贈與」關係,不屬於實踐性的合同條款。

所以,你只需要證明此事實存在,並且不是在脅迫下達成的即可

26樓:輝我愛華

你起訴什麼呢???是否打掉孩子,關鍵人是你自己,決定權在你自己的身上。因為孩子在你自己的肚子裡。而且事情都已經過去了,你起訴沒有用的。

27樓:love小鋼炮

除非你也證據證明他當初有過承諾

28樓:

死老太婆 你就把打掉的孩子扔她懷裡

29樓:

打孩子的時候,他有在風險協議書上簽字嗎?孩子有幾個月,是否達到法律保護條件?你文字中所稱他為『前男友』,我是否可以認為你們沒有結婚,不受法律保護?

你與他是否只是口頭協議,沒有錄音或沒有書面寫明補償金的事?

如果沒有,那你這事就只能算了,離開這樣的渣男吧,以後擦亮雙眼先男人。

30樓:

看借了多久,如果超過兩年的就可能拿不回來了

31樓:佟道大叔

有依據嗎?沒有,什麼都沒用!姑娘且行且珍惜吧!

32樓:匿名使用者

沒用。起訴不了,不會立案

33樓:網事回味

你看你,把孩紙都打掉了,豈不是殺人?

還好意思說。

34樓:

有字據可以起訴。

沒有字據,就白費了。

35樓:龍遊洪宇

不可以,但你可以拒絕

3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的,事實婚姻的

我懷了前男友的孩子,現男朋友讓我打掉,能接受我。我要不要跟他在一起

37樓:呼哈風吹過了

無論和不和現在的人在一起,因為你已經和之前的男朋友分手,如果你們確實已經沒可能在一起了,那麼你第一,要考慮你是不是有能力自己把這個孩子養大,並給他應有的愛與教育。第二,如果因為有這個孩子會影響到你以後的姻緣,你是否已經做好了自己和孩子要一起過的準備。如果這兩個前提不具備,你還是不要讓他來到這個世界吧。

但是這件事不應該與你是否與一 個男人在一起做為衡量。你決定與一個男人一起只應該是彼此兩情相悅,彼此因愛而互相體貼,關愛,事事都能為對方著想。

38樓:匿名使用者

都已經分手了,還有來往。一個巴掌拍不響,既然沒有結果,當初為何不做措施。可憐之人自有可恨之處。

這個男人也沒有責任心,你也對自己不負責任。孩子畢竟是無辜的,是一條是生命,你們真的是太兒戲了。他就沒有想要和你在一起,首先才讓你那麼做,然後就是他根本不愛你,即便是有這個孩子,你讓他對你負責,娶你回家,也不會幸福的。

告訴與否,看你自己。畢竟,這件事不管是對誰來說,都是傷害,特別是你,若是你告訴了,現女友可能離開他,他也不一定會對你負責任,更不一定會和你在一起。你的人生還有無限種可能,為了一個這樣的男人,想想是否值得。

39樓:匿名使用者

別人是不可能為你決定一切的,那都要看你自己的想法!

40樓:媽媽咪呀

打掉吧 已經失去了前男友了 不要再失去現男友後才後悔莫及 除非你想複合 可以不打

41樓:示淡

因為他愛你才叫你打掉

42樓:薩瓦迪卡

呵呵,那你還不打掉?留著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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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問出了這個問題說明你確實有了打掉這個孩子的想法,我並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但是我好像能夠理解一些你的男朋友的想法,一個離過婚的男人必定是想要一份穩定正常的第二次婚姻,那麼孩子確實是穩定一份感情的最好的方法,你們之間可能還沒有結婚或許你還沒有和他結婚的打算從而是你並不想留下這個孩子,其實從你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