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你在內疚,不應該幻想以前的男朋友嗎?但越是這樣,你就越會想他的。然後,你就會患上強迫症。
你並不是你想要的你,你自己覺察得到,控制的了得你,因為很大部分的你是你自己覺察不到,控制不了的。比如你得眨眼,你的呼吸,你的心跳,你的腸胃活動,你的大腦也一樣,除非你有心去覺察,去控制。
比如你上街,你控制不了自己會遇到什麼人,而遇到之後,你也覺察不到自己什麼時候已經把他忘了。街上碰到的陌生人,99.9%你都會在不知不覺中將他遺忘。
因為你從沒有在意去記他也沒有在意去忘他。
你以前的男朋友之所以佔據了你的心,是因為你對他用了心,所以,他就會在你的記憶裡,腦海裡。
你該問你自己,是否還愛他,弄清楚你和他分離是因為缺乏緣還是缺乏分?
緣是天意,分是人為。緣是外因,分是內因。緣是可能性,分是必要性。
相識,本就是一種緣。只是在於深淺而已。你和你以前的男朋友,到底是有緣無分(雖然,你們有機會相識,相處,但是,你不愛他,或他不愛你,都屬於欠缺了分)。
還是有分無緣(就是你們彼此相愛,但是由於外在的原因,不能在一起。不過現代社會應該很少有棒打鴛鴦的情況。)所以,我猜測,你們是有緣無分,缺乏的是哪方面的分呢?
因為你還老想著他,說明,你內心還愛著他,所以,可能是他不愛你,引致你們分離。
你以前的男朋友,就像凝聚在你周圍的一股飄散不去的氣味,理智上,你不想聞它,感情上,你不抗拒它。為了心安,你可以不停地去屏住呼吸,捂住鼻子,用手扇風去驅趕這氣味。可是這樣,你不覺得太累了嗎?
你真的想忘掉他嗎?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去抗拒想他,也不要去迷戀想他,就當他是你偶爾在街上碰到的陌生人一樣。這樣,不知不覺中你也許能忘掉他。
如果你抗拒想他的話,他會在你的心裡留下更多的痕跡。
不過,也許,其實,你心底裡捨不得把他忘記。
其實,想他不要緊,只要記得把心裡面的第一位給你現在的男友,你就不應該再對自己自責了。
畢竟,你以前的男友也曾經在你的生命中扮演過角色,你也不必將他趕盡殺絕。
就當想起以前的一個朋友,一個同學一樣想起他吧。
2樓:匿名使用者
世界可以沖淡一切的!你現在只是在一定的時間會想起他,畢竟曾經愛過啊!怎麼能說忘就忘呢?
需要時間的!不用矛盾的,時間久了就好了!好好和你現在的男朋友在一起,要學會珍惜眼前人!
3樓:
這證明你不是一個絕情的人!當初你也是用心去愛著他的!只是你們真的是因為什麼事而合不來或分開了!時間可以讓你淡忘的!多關心一下你現在的男朋友!
4樓:琳溪幽若
這個很正常,忘記一個人不會說忘就忘的,需要一些時間。這沒什麼的,不要多想~
5樓:匿名使用者
每個人都有自己永遠都忘不了的人,不用太在意的去忘記他,越是這樣就越忘記不了他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矛盾 畢竟你們曾經相愛過 想忘 談何容易 忘了 說明沒愛過
7樓:匿名使用者
畢竟你曾經用心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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