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盡鋪陳之能事」什么意思,「極盡鋪陳之能事」什麼意思

時間 2022-10-03 00:35:06

1樓:

這是古詩鑑賞術語。

鋪陳是辭賦的基本創作方法。

鋪陳,用來強調.就是詩經中的「賦」,漢儒雲:「賦之言鋪,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

」直書其事,反覆敘說,明明一句話可以說完,反而反覆去說。其極致是竟發展成了一種文體,富麗堂皇,猶如暴發戶的家中擺設。但在一般的文章中似乎又不可少。

也就是說極力的鋪陳。

2樓:清江浩浪

鋪陳------把被描述的物件來,詳細顯示。

鋪陳之能事------進行「鋪陳」這項工作所使用的工具、方法或手段(技巧)。

極盡--------用盡一切可能用的。

總起來:用盡一切可能用的詞彙、從全方位的角度、無微不至地剖析描畫其物件。

換言之:把「鋪陳」的技巧用到極點了。

文學的概念

3樓:匿名使用者

廣義的文學,是指一切口頭或書面語言行為和作品,包括今天的文學以及政治、哲學、歷史、宗教等一般文化形態。這是文學的文化含義。

狹義的文學,是指具有審美屬性的語言行為及其作品,包括詩、散文、**、劇本等。這是文學的審美含義。

文學首先必須是一個語言文字,這個文字有它的存在形態,如語音,詞語,結構等。它可以口頭的形式代代傳承下去,也可以文字作為載體傳承,也可以印刷品,網路**形式存在。儘管載體各異,但都離不開具體的語言這一客觀事實。

文學作品,由一個又一個修辭構成,當然,文學的基礎還是文字、詞語和句法,但是這些結構主義喜歡的東西,本身並不能形成「作品」,對它們的支離也讓我們對文學更加難以把握。

確實得承認,修辭就是一種句法。但是純粹的句子並非文學,只有被佈滿篇章、形成更強大的隱喻之後,文學才宣告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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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與新聞作品是相互有交叉的,比如魏巍的《誰是最可愛的人》既是新聞作品,又有很強的藝術性,文學性,所以文學與新聞作品是很難有明確界限的。

其次文學與歷史作品也是難以明確劃開界限,比如丘吉爾的演講詞,既是實用的鼓動性文章,有很有文學特色。

最後文學與哲學論著也不容易區分,比如英國的培根的《論人生》既有哲學道理也有文學意蘊,叔本華的散文集、哲學家薩特的哲學著作也很有文學意蘊,因此他還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判斷文學與非文學的標準粗略概述如下:文學的語言具有獨特地表現力;文學總是要呈現審美形象的世界,這種審美形象具有想象、虛構和情感特性;文學傳達完整的意義,本身構成一個整體;文學蘊含著似乎特殊而無限的意味。

4樓:節操一去不回來

文學是指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表現作家心靈世界的藝術,包括詩歌、散文、**、劇本、寓言、童話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稱作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和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

文學的特徵

5樓:匿名使用者

文學的特徵是:可以表達感情,增長知識,詮釋歷史,是時代精神和感情的結晶,是一種語言藝術形式。

文學體現心量,歷史體現知量(識量),哲學體現智量。文學體現心量,指的是文學體現豐富的情感量、情思量、良知量。也可以說是詩量、「氣」量、歌哭量、淚水量。

《老殘遊記》的作者劉鶚說「文學是哭泣」,文學擁有最多的歌哭,最多的喜怒哀樂,歷史、哲學都不能歌哭。法國作家福樓拜寫《包法利夫人》,表現了人性的豐富;巴爾扎克寫《高老頭》,表現了人性的淒涼,寫到了極致。這些都是「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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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文學與藝術的關係:

第一,與**、繪畫、雕塑等其他的藝術形式相比,文學的想象力更強。雖然繪畫、雕塑等也有「想象」,但它們無法天馬行空。只有文學才擁有天馬行空的想象力。

所謂「賦四海於一瞬,挫萬物於筆端」(陸機),唯有文學才可能做到。

第二,文學能夠進入人的內心世界,但其他藝術不能或只能部分地表現人的內心。比如達·芬奇的《蒙娜莉薩的微笑》,只能部分地表現人的心靈,但如果通過文學作品來寫蒙娜莉薩,就可以盡情地表現她豐富的內心世界。

托爾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可以說正是文學作品中的「蒙娜莉薩」。我們從安娜·卡列尼娜這個形象中,可以讀到更加豐富、更加複雜,即更加深廣的內心影象,也就是更豐富複雜的人性內涵。

安娜·卡列尼娜內心所展示的人性多方面的衝突,包括妻性、母性、情性(情人性)的衝突,是蒙娜莉薩的藝術形象難以企及的。

6樓:鬧中取靜

文學,是一種人類用來表達思想抒發感情的

一種藝術方式。文學的特徵是:可以表達感情,增長知識,詮釋歷史,是時代精神和感情的結晶。

文學的特徵是和文學的屬性緊密聯絡的,也即是說文學的特徵是由文學的屬性所決定的,在第一章中,我們把文學的屬性歸結為三個方面:意識形態性、審美屬性和語言屬性,而作為意識形態的文學與其他意識形態的區別在於文學的審美屬性。從審美的屬性方面來說,任何一種審美活動都具有形象性、想象性和情感性的特徵,文學作為一種審美活動亦然。

從意識形態的屬性和語言屬性方面來說,文字正是以想象的方式,通過語言媒介而構築的滲透著作者思想情感的感性形象來體現它的意識形態性的;而從想象性方面來看,文學作品雖然是作家在想象中構築的世界,但是它又以種種手段反映著我們所生活的世界,因而文學的想象還涉及到文學的真實性問題。總之,從文學的屬性出發,文學具有著形象性、真實性、情感性和符號性這四個特徵。

7樓:沫子

縱觀西方文論發展史,有關文學本質的論述經歷了:模仿論——表現論其他關於文學本質的論點:

弗洛伊德:文學是性本能的轉移與昇華。

海德格爾:藝術是人類生活的家園。

卡西爾:藝術是一種符號。

馬克思主義文學理論的基本觀點:

1﹒文學藝術是人的本質力量物件化;

2﹒文學作為意識形態是社會存在的反映;

3﹒文學是一種藝術生產。

從文化途徑看文學,文學是文化。

從審美角度考察文學,文學是審美。

從慣例立場看文學,文學即慣例。

中國當代學者對文學本質的認識:

文學是關於生命的書寫。

文學是通往心靈的時空隧道。

文學是精神的棲息之地。

文學是靈魂的敘事,是人心的呢喃。

文學是虛構的、審美的、讓人愉悅的。

文學是指以語言文字為工具藉助各種修辭以及表現手法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的藝術。

文學以具有審美意義的形象反映生活。(曹廷華)文學是顯現在話語蘊藉中的審美意識形態。(童慶炳)現在通行的文學含義

文學形象的基本特徵

第一,從存在形態看,是假定性和逼真性的統一。

(假定性和虛幻性是文學形象最基本的特點)

第二,從審美認識看,是具體性與概括性的統一。

通過選擇、提煉、加工,創造典型形象去反映生活的本質。高度的概括性是文學作品形象的內在特質。

第三,從藝術功能看,是表現性和感染性的統一。

表現性:表現社會心理內容;表現作家的思想和情感。形象是情與理的統一。

感染性:形象在欣賞中要產生一定的審美效果,以此來感染讀者。

文學的本質

8樓:灰色人生

文學的本質是一種語言藝術,是話語蘊藉中的審美意識形態。詩歌、散文、**、劇本、寓言、童話等不同體裁,是文學的重要表現形式。文學以不同的形式即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

作為學科門類理解的文學,包括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及新聞傳播學。

在形式上,我們可以將文學視為某種意義上的「語言力量」。它能夠對日常語言施以強化、扭轉、解構、變形乃至重塑,從而使其所指生出了疏離和陌生。在那一時刻,物件進入了無蔽的澄明狀態,如同從窗外灑入一地陽光,使掉在地板上的水晶球閃閃發亮。

9樓:楊子電影

文學除了擁有外在的、實用的、功利的價值以外,更為重要的是它還擁有內在的、看似無用的、超越功利的價值,即精神價值。

關於精神,可以有諸多不同的定義。我們一般是在這樣的意義上界定精神這一概念的:它是人內在的一種意向性存在,是人的理性與感性諸多心理因素的有機統一,是人不斷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一種心理活動過程。

因而,精神的價值不同於物質的價值,精神價值是內在的、本體的、不斷超越自身的。文學藝術的創造活動是文學藝術家的精神活動,文學作品屬於人類的精神產品,文學藝術的接受鑑賞也屬於人們的精神領域的活動。

文學是屬於人文學科的學科分類之一,與哲學、宗教、法律、政治並駕於社會建築上層。它起源於人類的思維活動。最先出現的是口頭文學,一般是與**聯結為可以演唱的抒情詩歌。

最早形成書面文學的有中國的《詩經》、印度的《羅摩衍那》和古希臘的《伊利昂紀》等。

中國先秦時期將以文字寫成的作品都統稱為文學,魏晉以後才逐漸將文學作品單獨列出。歐洲傳統文學理論分類法將文學分為詩、散文、戲劇三大類。現代通常將文學分為詩歌、**、散文、戲劇四大類別。

10樓:匿名使用者

文學 (literature)

藝術的基本樣式之一。又稱語言藝術。它以語言文字為媒介和手段塑造藝術形象,反映現實生活,表現人們的精神世界,通過審美方式發揮其多方面的社會作用。

沿革:「文學」一詞在中國古籍中早已有之。先秦時代文學兼有文章、博學兩重意義;至兩漢始把文與學、文章與文學區別開來,稱有文采的、富於藝術性的作品為文或文章,把學術著作叫做學或文學;至魏晉南北朝,才有人在同一種意義上使用文學和文章。即把這兩個詞都用來表示現代所說的文學,而將學術著作另外稱為經學、史學、玄學等。

至唐宋,由於強調文以載道,重道輕文,重又忽視文與學的區別。一直到清代,文學一詞通常都是作為一切學術的總稱來使用的。在中國,文學作為專指語言藝術的美學術語,是20世紀初、特別是五四新文化運動之後被確定下來、並被廣泛使用的。

在西方「文學」一詞也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含義。廣義的文學泛指用語言文字記錄下來的具有社會意義的人的思維的一切作品;狹義的文學專指語言藝術。後者是18世紀之後始被確定和流行的。

性質和特徵:

隨著文學的產生和發展,不論中國還是西方,人們對文學的性質和特徵有了逐步深入的認識和把握 。首先是漸漸認識到文學作為一種藝術樣式同其他社會精神現象之不同特點。文學以審美的方式掌握世界,以形象和形象體系等具體可感的形式描繪人的靈魂,表現人的情感,把握現實生活。

在把握生活的過程中,文學並不拋棄個別偶然的現象形態,而是通過集中、概括、提煉、凝縮,創造出個別與一般、現象與本質、偶然與必然相統一的藝術形象,同時作家把自己的思想、感情、理想、願望,把自己褒貶、愛憎的態度,熔鑄到形象之中去。因此,文學的內容是具體的 、生動的、豐富的、飽含著情感的、具有審美魅力的、能夠給人以感染的;文學的形式是符合美的規律的、具有愉悅性的。文學形象首先作用於人的想象力,也作用於人的感受力、思考力和理解力。

其次是逐漸認識到文學作為一種特殊的藝術樣式同其他藝術樣式(繪畫、雕刻、**、舞蹈、戲劇、電影等)的一系列相異之處。文學之外的其他藝術樣式,由其塑造形象的媒介和手段的效能所決定,其藝術形象具有直接的物質可感的形式。但是文學作品卻不能用語言文字構成直接可視可聞可觸的形象。

同其他藝術相比,文學更多地訴之諸讀者的審美想象力和創造力。有才能的作家總是善於最大限度地調動讀者的想象力,使之重新體驗作家自己曾經體驗過的思想感情,在觀念中重建藝術形象。文學形象的這種間接性、觀念性、想象性,雖使它不如繪畫、雕刻、戲劇、電影形象等那樣具有直接的物質可感性和感性形態的鮮明性 、確定性,但也有其他藝術所不及的優點。

構造文學形象的語言文字是最「柔軟」、最靈活、可塑性最強、使用最方便的一種多功能材料,它具有跨越時空、「穿透」一切有形或無形事物的能力。它既能描繪聲音,也能描繪色彩;既可以激發痛苦,又可以抒發歡悅;既可以刻畫千姿百態的形狀,也可以表現千變萬化的運動。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文學把其他藝術的一切成分和所有手段都包含於自身之中,具有極為豐富的藝術表現能力。

體裁:文學有各種不同的體裁和種類。中國古代有所謂文、筆之分或詩、筆之分,即分為韻文和散文兩類。

中國現代美學通常把文學分為詩歌 、散文 、**、戲劇文學4種體裁。在西方美學中,也有人把文學分為詩歌與散文兩個基本型別。還有人從內在性質上把文學分為敘事的、抒情的、戲劇的 3大類。

文學的不同體裁和種類之間雖有大體上的區別,卻很難說有絕對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