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事朋友玩得一般般,準備離職了,說好了和我們一起去找工作

時間 2021-08-11 16:41:52

1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我就繼續保持,正好看清楚你男朋友是個什麼人。你要是怕被胸大身材好的勾走,這個社會上可不止你那個關係一般般的同事一個人胸大身材好。

2樓:揚駿韋

給自己點信心.看看你男朋友的表現再說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很不自信,總在懷疑你和你男朋友的感情,

跟公司同事戀愛了,領導要求一人離職,該怎麼選擇?

4樓:卿卿小築

反對辦公室戀情或公司戀情的公司一般都有它的特殊性或者職位的特殊性,畢竟一家人或者兩個非常親密的人在一起,很有可能配合做出讓公司受損的事情,但是這都是特定的工作崗位所存在的問題,而不是每個工作崗位都會有這種問題。

戀愛了,公司選擇讓員工辭職,是否是公司在入職之前就有這種規定?如果有的話,而且簽署了這種協議,那無可厚非要尊重公司的制度,如果之前沒有這種協議,那就好好跟公司談一下,為什麼會突然出現這種問題,是不是你們兩個在公司太過張揚,或者因為戀愛影響了工作效率,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可以跟領導好好談一下,並且讓自己以後有所收斂,畢竟工作時間就是要談工作的事情,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可以留到下班以後再說。

另外公司的這種做法對你不一定是一件壞事,戀愛的男女越是遇到外界阻力,反而會促成他們的姻緣,一般情況下我們都認為沒有阻力的的愛情,受到周圍人祝福的愛情才會發展得比較順利,實際上越是受到外界的阻力,比如雙方父母強烈反對,更能加深戀人之間的感情

在電視劇中,我們經常看到這樣的情節,當有別人追求自己的戀愛物件時,既出現情敵時,自己對戀愛物件的感情會變的更加強烈,在心理學上這種現象被稱為《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所以把這一次公司對你們的要求或者說是懲罰,當做對戀愛的一次甜蜜的考驗吧,勇敢的去面對它,無論結果怎麼樣,相信你都會很好的面對與解決,祝你們幸福。

5樓:豆坤

現在很多公司都是不同意待辦公室戀情的。因為你兩個要談戀愛了,在不同的崗位做事情的時候肯定會有偏頗,會有不定的影響。肯定會讓你一個人離職。

那就看你和他談物件感情咋樣了。我原來就算是你們分手了,你們領導也會要求你們一個人離職的。所以說你們就考慮一下誰離職。

6樓:逐顏的星星

現在很多大公司都不允許公司同事之間談戀愛,他們覺得這樣會降低工作效率,會影響團隊之間團結,如果你們是真愛,你們別想彼此分開,那就牽手離開這個公司,只要兩人相愛,兩人足夠優秀,那到**都能找到好工作,有相愛的人相伴,工作起來你們更會加倍努力的 。

7樓:

現在很多比較大的公司是不容許同事戀情的,因為彼此親密的人在同一個公司確實會有所非議或是做一些對公司不利的事情,這也是公司老總的顧慮,既然你們相戀了,那就要有所擔當,一個人離職是很正常的,你倆可以商量一下誰去誰留,比較愛是不容易的應該珍惜。

8樓:

如果是同事戀愛了,你的要求女的老家不,你真的愛對方那個人,你也感情不錯的話,嗯,那就學一個人離職嗎?到**還找不到工作呀?遇到合適的人不容易遇到相愛的人就更不容易了。

9樓:漫步

這就要看看你們倆的愛情是否經受住考驗了,看誰是為對方考慮,誰就離職。個人認為有能力的一方可以優先考慮離職。

10樓: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選擇雙方先溝通,然後告訴對方自己想法,把選擇權給對方。

11樓:甜喪喪喪

好好和公司談一談,說說心裡話,心裡怎麼想的,和同事真心相愛和領導談談,也許領導網開一面,讓你們兩全其美。

12樓:岑奕兒

遵從自己內心,看這份工作對自己重不重要,再看看同事的觀點

戀愛一年了,自從離職後,男朋友就對我很不好,整天藉著別人的事說不努力**有錢,我才辭職了一會打算年 60

13樓:解夢的藝術

話說,除了離職,沒有其他原因導致他鬧情緒嗎?

14樓:三省其身

沒有安生感的戀情趁早結束。

15樓:q821845025諮商

人生,有時候過不去的是自己。本無事,卻糾結在心裡,一直揮之不去,本無憂,卻總是貪慾,所以會漸漸忘記最美麗的東西,本是一種經歷,卻放不下,又丟不得,自擾之。世事只是世事,用心,盡力,雖有缺憾,也是一種美。

過去的,沒有人能把它們抓在手裡,誰,都是活在此刻,活在無怨無悔的生命裡。感情問題就是這樣複雜,不過只要你用心面對,就會發現不難,我每天都在接觸這種問題。

同事之間談戀愛、要是成不了、辭職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嗎

16樓:愛酒詩

那是逃避行為,於事無補。世上沒有包做的買賣,也無有包成的婚姻。適合自己的才是真理。

17樓:枚湧男

在戀愛過程中要保持良好的心態.要有理智處理戀愛問題,無論成功失敗都沒必要回避,

18樓:超級名字都沒有

基本上就是那麼回事吧,既然成不了就不想在一起天天看著對方了,所以只有這樣

19樓:周學格

沒必要辭職啊,為什麼辦公戀愛就一定要辭職呢?工作很好找嗎?大不了裝不見

20樓:方凝荷

工作好的話~何必為一個不是自己的人卻失去本是自己的工作呢,那樣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呢!

21樓:酷炫的楊帆

你要清楚,是談戀愛,不是談生意,人最大的弱點就是被消極的情感影響了現實的判斷

22樓:樑貓貓

如果覺得尷尬只能辭職嘍

23樓:搖錢罐早日倒閉

第一首先你自己得弄清楚為何成不了?第二如果自己看不上對面,為何要選擇逃避?第三為什麼辭職?

24樓:潮季

談不成,辭職是面對不了的,同事間,只有兄妹情,

25樓:環銘晨

感覺不是,貌似是在逃避問題,,,

26樓:丿丶幽

你談的又不是老闆,就算沒談成,也可以做朋友

27樓:待我何日屠城

樓上說得對。跟心態有關係

2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好工作,幹著有順心為什麼要辭?

跟同事戀愛對方提出分手,三個月了還走不出來,但又天天見面,天天幻想複合,想要放下是不是該辭職?

29樓:利玟

其實分手以後感覺很難受,但是時間會**一個人的,如果不合適的感情就不要再去拖了。總會遇到另一個人,讓你比以前更喜歡他。

30樓:笑傲江湖

跟同事戀愛分手提出分手三個月還走不出來,我覺得這樣的情況你應該改變一下自己的環境,而且可以去一個新的環境裡參加工作,我覺得這樣才可以讓自己從那種失戀中走出來。

31樓:匿名使用者

辦公室戀情抬頭不見低頭見,這也是造成一定的困擾,曾經的愛情往往都在圍繞著因此如果說想要走出來,需要下定決心,如果明知道不可為,還是找一些做出分手的態度,可以試著轉移到其他的地方,用工作或者其他的一些自己的愛好來轉移,也是可行的。

32樓:弭凝潔

既然已經過去,那麼這個時候一定要選擇放開,只有這樣才能夠讓自己快速走出來,所以說一定要理智的選擇現實,只有這樣自己才能夠重新開始做的時候,好好調整一下自己吧。

33樓:摯愛翡冷翠

我覺得真的應該辭職了,因為真的辦公室戀愛最怕的就是分手之後又天天見面,很煩啊。

34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應該及時處理,但是並不一定非得要辭職。兩個人不能當戀人也可以當熟悉的陌生人,這個心裡上要自己調整過來,不要影箱子到工作。

35樓:糖糖

跟同事戀愛,就是有這種不好的地方很多地方都禁止辦公室戀情就是這樣會影響工作,不知道你們分手的原因是什麼,如果說還有在一起的可能還是考慮一下吧。

36樓:花花

我覺得最好讓自己死心吧。,真的,其實我覺得沒必要為了一個人去丟掉一份工作,畢竟今年的工作也不是很好找,那就試著狠下心來吧

37樓:井凌桖

情感的牽掛使我們與其他的人生有了緊密的聯絡。那些號稱一無牽掛的人其實最可悲,他們活得輕飄而空虛。與平庸妥協往往都是在不知不覺中完成的。

38樓:銀行小小生

這種情況你要權衡自己的利弊,如果工資優渥的話,是沒有必要提出辭職的

39樓:匿名使用者

當你分手三個月之後仍然走不出來,那麼你可以嘗試換一個工作的地點,不要再和你前女友在同一個公司裡工作,這樣可以減少見面的次數。

40樓:

同事戀愛,對方提出分手三個月了,還走不出來,你這樣式情況下就自己解決一下,自己可以放開一些心,對方不喜歡你了,你有什麼走不出來的,你應該看開一些有很好的人在等你

41樓:水瓶磐釐野

因為每天見面,所以很難放下,除非你遇到了另一個人,或者是堅定地告訴自己不會結果,要不然可能辭職會更好一些

42樓:惲曼利

兩個人辭職的話,還是沒有最好的解決方式,最重要的就是你們兩個人可以以朋友的身份去相處,既然已經分開了,就各自過好自己。

43樓:小白梨哎吆喂

我感覺這個還是看你自己的吧,只要你還沒有放下,你們又天天見面的話肯定是放不下的吧,除非你們兩個一個人離開吧。

44樓:**慢性蕁麻疹

跟同事談戀愛對方提出分手,我覺得這種情況下,要麼自己離開這個工作崗位,要麼就自己趕緊放下,要不然太尷尬。

45樓:心理情感諮詢度

我認為想要放下的話,不一定要辭職,只要你找個人,然後重新開始一段新的戀情,就不要管你的同事就好了。

46樓:無淚

我覺得既然和同事之間的感情已經分手了,雖然天天還見面,我覺得多少還是會有一些。記憶,難道是這些記憶我覺得最好還是放一下,只要不當一回事不要。太過在意就行。

47樓:一縷陽光照亮你的美

首先你要確定自己心裡是不是還愛著對方。如果還愛著對方,你可以試著去挽回對方。如果不愛了就辭職才能走出這段感情。

48樓:羈旅驛路

如果是自己真的走不出來的話,我建議是換一份工作,眼不見心不煩

49樓:來自世貿天階能說會道的蘆筍

既然你們天天見面的話,確實是很難走出來,如果你確實是想分手的話,最好還是不要見面。

公司員工間相互戀愛或結婚,兩人中就必須有一人離職

50樓:雅思我跟你拼了

違法bai

與否,要看公司與員工

du簽訂的zhi

勞動合同中是否寫入了dao相關條專款。如果寫入了,就表示員工屬在加入公司之初就接受了這一條件,一旦員工“內部婚戀”,公司可以合法地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提出這樣的離職條件,則公司無權解聘員工,因為“內部婚戀”並不在《勞動法》規定的幾種企業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之中。

也有律師指出,禁止員工相互戀愛是公司予以干涉是對個人權利的侵犯。至於要求結婚的員工必須有一人離職,即使有合同約定在先,也仍然是違法的。

此外,企業的這種做法實際上是變相地干涉了婚姻自由,因為它將員工結婚和就業對立起來,迫使其在兩者之間做出選擇。

5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規定是來許多企業都有的

源但是國家法律絕對沒有如此規定

也就是說這是企業私設的霸王條款

對於現在的就業問題

導致許多白領階層對於找到好工作非常珍惜

不惜接受公司的許多非人性化的霸王條款

但是這種情況在醫院裡並不多見

因為在醫院裡 ,醫醫戀和醫護戀的比例非常高而且還可以很好配合對方的工作

但是在企業裡公司卻對這種情況很排斥

我個人只能說

這種情況普遍存在

但是這種情況是霸王條款

為什麼會有這種霸王條款?

我想是大多數的公司在長期的調查中都會發現

夫妻倆同在公司工作時可能會導致工作效率下降我個人不知道這種結論是怎麼得出來的

但是既然那麼多公司願意頂著這種壓力做這種規定我想其中還是有一些道理的

因此事情應該從兩方面來考慮

我非專業人士 這只是我個人的觀點

希望不要誤導樓主

52樓:

我個人覺得這樣的表述不行,但是如果禁止夫妻同部門任職或者不能是上下級,則屬於“迴避”的規定,是合法的。

看問題還是要全面

5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又怎樣呢,昨天看到什麼萬科什麼鳥公司也是這種規定。

鄙視。gp條例。

嚴重鄙視,這種不人道的條例。

我和男朋友是同事,我是員工,他是管理層,公司有規定上下級不可以談戀愛,否則管理要辭職。所以我們上班

54樓:手機使用者

這主要取決於你喜不喜歡他或者他喜不喜歡你,如果你們彼此都喜歡對方那就應該付出

55樓:

去開開房,增加感情就好了。

和同事戀愛了,現在想分手,怎麼處理能避免辭職呢?

56樓:邢炳耀

很顯然你是經過了努力,而且是用了很多方法,都沒有結果那就分吧,如果你提出分手他不會糾纏你的話那就比較好辦了,和平分手嘛,以後可以做同事,朋友都不要做,不要有任何瓜葛,避免再出什麼事,至於同事的看法什麼的你完全沒必要管他們,可能一開始他們會說,哇,你們這麼好怎麼分了呢!此類的話,不愛八卦的同事是不會說這種閒話的,愛八卦的同事他們只是現在把你們的事當成話題,等別人再有什麼事了他們也就不說你們了,完全不要管這個,自己的前途重要,你不想離開這個公司,說明你在這裡會有前途的,,希望你做好自己的決定,祝你成功,早日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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