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廠未籤勞動合同書,急辭工要扣半個月工資嗎

時間 2022-02-11 15:15:18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勞動但是急於辭工,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方可解除勞動合同,這時是不需要勞動者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還有一種情況是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給用人單位足夠的時間招聘或者呼叫合適的人員繼續從事該崗位,這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承擔經濟損失。

但是如果是由於勞動者自身的原因急辭導致公司承受了相當的經濟損失,那麼勞動者需要對其進行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菱凡

廠裡沒有同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你可以隨時辭職,若老闆以你急辭工為理由扣你工資,是違法行為。你有權要求廠裡返還被剋扣的工資,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去勞動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若需更多幫助,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請律師免費幫你。

我進廠沒有一個月,也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我辭職就走,算不算急辭工?老闆說要扣我們70%的工資合法嗎?

3樓:濤聲海韻

進廠沒有一個月,也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當事人辭職就走,老闆說要扣當事人70%的工資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沒有勞動合同,當事人任何時候都可以離職,而離職時工資是可以一次性結清的。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情況屬於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辭職就行。

如果老闆扣工資,是不合法的,可投訴勞動部門

5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但辭職就走也不合法。

再工作3天,若扣工資,找勞動監察大隊準解決。保留工作和辭職的證據。

沒有籤合同的急辭工要扣半個月的工資合理嗎? 40

6樓:亓立軒

看你給用人單位合同怎麼籤的,有什麼格式約定 ,還有你的辭職是否給用人單位造成影響或是損失之類的

7樓:樑師益友一一特級專答

回答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不合法。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問題。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不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勞動仲裁委員會均應受理。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希望對您有幫助,祝您幸福快樂每一天!欄欄

提問那是去勞動局告還是怎樣

那是去勞動局告還是怎樣

回答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更多7條

8樓:水6元

急辭工不符合勞動法規定,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理應受到處分。

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已經違法在先,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承擔法律責任,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你想辭職,只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遞交辭職的通知,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次日就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9樓:sunny雞爪哥

我問你,單位幫你交社保勞保這些麼?!如果交了,不怕了,這沒有合同也代表你在這個單位上班的!這等於合同的效率。、

扣半個月工資怎麼可能合理,如果你坐滿一個月的,就沒有權利!這種垃圾公司的規定不等於法律

未簽訂勞動合同急辭工要扣工資嗎

10樓:

1、未籤勞動合同違法,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你在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無須賠償;

3、未付工資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的四十六條,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5、如單位拒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1樓:物流貨運快遞

工資是你工作付出勞動的報酬,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剋扣。針對這個問題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他們會管的。現在年底了,**很重視這個事情。

另外,勞動監察大隊還可能對這個工廠未籤合同的行為予以處罰。

12樓:羅律師上海

1、單位無權苛扣工資,但如果因為勞動者的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情況下,單位有權要求賠償;

2、法律依據: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13樓:萬噸love念念

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不能扣工資。

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者辭職,一般情況下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可以算是勞動糾紛了,工作了這麼長時間都不跟你籤合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正常情況下就是公司就要全額付足你的工資,還有可能得到賠償。

公司目前的做法,那就要看你辭職的時候工作時按照試用期考慮,還是正式的。 如果是試用期,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辭職申請,都不用負擔其他相關責任。 如果是正式職工了,那麼你有可能就要承擔公司所謂的損失。

而這個界限,由於沒有籤合同,也就沒有具體根據,只能依照你的待遇情況去看了。就是說看你的待遇跟正式職工待遇有什麼區別?是否享受到了正式職工應該享受到的待遇?

沒有和工廠籤勞動合同急辭工會扣錢嗎

15樓:

用人單位非法bai用工,勞動者急辭工,不du應該扣發工資zhi。用人單位用工dao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內與勞動者訂立

容書面勞動合同,已是非法用工。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用人單位不僅不應該扣發工資,而且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不過,勞動者要有能證明與該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以備申請勞動仲裁時使用。

用人單位用工不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允許的。如勞動者急辭工,將面臨扣發工資或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未籤勞動合同,老闆拖欠工資,沒有籤勞動合同要怎麼投訴公司拖欠工資的

1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是申請勞動仲裁 2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 ...

未簽訂勞動合同急辭工要扣工資嗎,做了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急辭工要扣工資嗎

1 未籤勞動合同違法,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 2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你在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無須賠償 3 未付工資違法,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四十六條,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4 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5 如單位拒絕,...

未簽訂勞動合同急辭工會扣工資嗎,未簽訂勞動合同急辭工要扣工資嗎

韓飛律師 勞動者即辭即走是違法的,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但是用人單位應當就造成的損失就行舉證,否則,不能夠剋扣勞動者工資報酬。如果對數額等存在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