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債務重組時要注意

時間 2021-08-11 18:06:57

1樓:華律網

債務重組又稱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債務重組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1、以資產清償債務債務人通常用於償債的資產主要有:

現金、存貨、金融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以現金清償債務,通常是指以低於債務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如果以等量的現金償還所欠債務,則不屬於債務重組。2、債務轉為資本債務人根據轉換協議,將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資本的,則屬於正常情況下的債務資本,不能作為債務重組處理。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減少債務本金、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的利息等。4、以上三種方式組合採用以上三種方式共同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形式。(1)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轉為資本;(2)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3)債務的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4)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2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債務重組的方式包括:

一、債務轉移

所謂債務轉移是指負債企業將其對債權人的負債轉給第三方承擔的行為。負債企業的債務轉移,對於債權人來講,就是一種債權轉讓。

上述第三方一般是負債企業的關聯企業或者有意對負債企業進行重組其他企業。該第三方願意出資購買債權,並由其承接對負債企業的債權。作為購買債權的對價,第三方可以以現金、實物、有價**或其他財產權利向債權人進行支付。

二、債務抵銷

所謂債務抵銷是指當事人就相互之間的債務,按對等數額使其相互消滅的行為。如果雙方的債務數額不相等,對尚未抵銷的剩餘債務,債務人仍有清償的義務。

三、債務豁免

債務豁免又稱債務免除。是指債權人拋棄債權而免除債務人償還義務的行為。在債務重組實踐中,資金雄厚的關聯企業或債務重組行動發起方通常會採取先購買債權人對負債企業的債權然後予以豁免的操作方法。

四、債務混同

債務混同是指債權債務歸於一人的法律事實。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五、削債

或稱「債權打折」。所謂削債是指由債權人減讓部分債權,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負債企業的負擔。削債這種債務重組方式一般在企業資不抵債時較常採用。

這種情況下企業一旦破產,債權人只能收回部分權,甚至完全收不回任何債權。因此,通過適當的債權減讓,有利於避免債權人遭受更大的損失。這種重組方式在《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中規定為「以低於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

六、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

如果負債企業無法以貨幣資金支付有關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實踐中,處於債務困境的企業往往存在非運營資產,如果能將這部分資產剝離出來,並用於抵償債務,則可以在實現財務結構調整的同時做出經營結構的調整。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債務重組的方式有哪幾種

3樓:華律網

債務重組又稱來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自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債務重組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1、以資產清償債務債務人通常用於償債的資產主要有:

現金、存貨、金融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以現金清償債務,通常是指以低於債務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如果以等量的現金償還所欠債務,則不屬於債務重組。2、債務轉為資本債務人根據轉換協議,將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資本的,則屬於正常情況下的債務資本,不能作為債務重組處理。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減少債務本金、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的利息等。4、以上三種方式組合採用以上三種方式共同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形式。(1)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轉為資本;(2)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3)債務的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4)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4樓:劒儛

1. 債轉股2 債務轉移.3 債務豁免4 債務抵消或債的混同5 .直接融資增資減債6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5樓:龍泉

根據我國bai會計準則,債務重組方

du式可以概括為zhi以下4種:dao

(1)以資產清償債務專

。即債務人轉讓

屬其資產給債權人以清償債務。債務人常用於償資產主要有:現金、存貨、短期投資、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等。

(2)債務轉為資本。債務轉為資本是站在債務人的角度看的,就債權人而言則為債權轉為股權。債務轉為資本時,對股份****而言,即將債務轉為股本,對其他企業而言,即將債務轉為實收資本。

(3)修改不包括上述(1)和(2)2種方式在內的債務條件(下稱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如減少債務本金、減少債務利息等。

(4)以上3種方式的組合。如以轉讓資產、債務轉為資本等方式的組合清償某項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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