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問題 法律與金融界專家請幫忙解答

時間 2021-09-02 03:20:07

1樓:楚涵月

這件事的發生我認為沒什麼不好,首先你要調整好心態,人一生需要經歷的太多,正所謂吃一塹,長一智!

分析一下你的情況:首先自己沒按正規程式操作存在違規,自然心理不塌實,理解

2,你的領導程式也有問題,責任書應該在開展業務前經過專門教育培訓考試後上崗前簽定.

回答我個問題,你想給誰辦卡就能辦成的嗎?

答案當然是否了.你沒有審批核發的許可權當然不用承擔相應的責任,親見親核這項主要是防止虛假手續或冒充別人辦卡,更透徹一點的說只要你看身份證和填表人的名字相貌一致就足夠了,有再大的事和你都沒關係!至於假手續你的經理比你還清楚你沒有能力鑑別.

每家銀行信用卡部都有單獨徵信和稽核部門最終根據審批額度還會有相應級別的主管簽字,真正的責任人就是他們,高風險高收益.按你的擔心來說薪金與風險絕對是不成正比的.

最後還要說說責任書,首先法律上來講這樣性質工作的責任書是會受法律保護的,就是有法律效應.所以不能亂籤,要看仔細有沒霸王條款和一些圈圈套套之類.

我所接觸的個案來說,你只要不是有直接參與或幫助虛假資料冒充它人辦理及從中得利的行為,你不會構成刑事犯罪.排除以上有惡意欠款不還或其他死帳等造成銀行損失的,你是沒有任何責任的.我個人分析,你的經理在你離職要求籤責任書,是為了出問題他有推卸責任的地方,但事實上他這樣做意義不大,只要你沒違法行為,這個責任書不能把你怎麼樣,你並不是控制風險的主體.

離職後還要籤責任書,應該是薪金沒有結算完,他有逼迫行為 呵呵,要你在我這裡保證讓你離職後一分不少拿到工資乾乾淨淨走人.但估計你還不行,所以儘快結束這個煩心事最重要,責任書不能有他單方的霸王條款,所負責任也僅限於你工作時的許可權和能力,最後要有期限.不適宜的地方要求他修改.

簽了以後也沒連帶責任,不用擔心.

看你思想波動那麼大,所以換了邏輯回答更詳細的讓你看了自己能想明白,希望你早日回到平靜的生活!

2樓:匿名使用者

沒事的錢只要你在中間沒得利或別人不知道你得利,什麼事都沒有,親見親核你就說你親見親核誰知道,只要是辦的都是本人就行了,頂多是個工作失職把你開除。

這個社會工作失職的人多了去了,沒事的。

但是你要是從中間得利了,那就構成信用卡詐騙了,最少也是個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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