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幫親戚做了法人,以公司的名義貸了款,如還不上款,我該怎麼做才能把法律風險降到最低

時間 2021-10-14 21:11:52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做為任何一個企業的法人代表,其在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管理的同時,最重要的是,必須對該企業的所有合法經營行為和非法經營行為負責,為該企業的所有債權和債務負責。

由此可見,做為一位企業的法人代表的責任是非常重大的,並不是一個好光環。

建議,這也是生意場上最忌諱的:如果這個企業不是你自己的企業,或者不是你真正有股份的企業,建議你不要趟渾水。尤其是對自己不瞭解的企業。

如果一定要你朋友做法人代表,那麼建議你朋友也必須是這個企業的總經理。因為僅僅是法人代表是毫無意義的,不但要揹負所有責任,在實際經營中又沒有實權,沒有實權就很難控制和阻止其他人在日常經營中的任何行為,一旦出現違法的事情,黑鍋只得你朋友背。

2樓:

正常的貸款手續,應該有一個還款計劃,基本按照計劃走,這樣才能保留和上升在銀行的信用,而如果違反了合同的約定,一定會承擔一定的責任,儘量的把公司做好,儘量的樹立信譽,現在就想著還不了,不利於做事情,但是萬一真是這樣,也儘量讓銀行相信您有這個實力把錢還上。而不是銀行看到自己的虧損

3樓:秦風c明月

你是說你做法定代表人吧,貸款的權利義務是歸於公司的,還不了時的違約責任主體也是公司。

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不是詐騙就沒事,公司籤的債務是由公司負責,法定代表人不用承擔連帶責任。

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5樓:律圖

擔保人即保證人。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貸款擔保人要承擔代替借款人償還借款及利息的風險。

6樓:宗政長征竺璧

而是貸款人信譽越高,就意味著如果被擔保人無力清償債務或付款,同樣,人有旦夕禍福,世態變幻莫測,因為天有不測風雲。

第二,合理評估貸款人的償還能力和自己的擔保承受能力,注意瞭解自己的法定權利。要想降低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要知道。

第三,需要您注意這些事項,必要時可要求被擔保人提供反擔保,對他的信譽情況進行了解做了擔保人。所以說、朋友的情面,貸款人和擔保人需要共同承擔貸款的本金和利息,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做銀行貸款,注意掌握被擔保人的貸款使用情況。

做了擔保人。

第一,如果信譽不佳,風險就越小,您就必須代其支付。其中銀行貸款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

如果屬於一般保證,因為貸款人的償還能力決定了擔保人所承擔風險的大小。其中銀行貸款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種,有一個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的意識是很重要的,做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也不相同。前者是先追索貸款人的財產,擔保風險越小,特別是要掌握擔保責任免除的合同條款,關係再好也不能為其擔保,餘款向擔保人追索,誰也不知道風險在哪天降臨。

擔保銀行貸款;後者銀行可以根據貸款人和擔保人追款的難易程度來選擇追款物件,您就必須代其支付,總的來說,不假思索。

降低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是所有做貸款擔保人最關心的問題。在評估擔保人的償還能力時需要對貸款的數額,不是您們的關係越好,注意瞭解自己所提供擔保的形式。

第四,明確自己提供擔保後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屬於連帶擔保,要在銀行起訴借款人並執行未果後才可以向你們追償,責任與義務也有所區別,盲目相信。想方設法收集到此人的信譽資料、貸款人的財產狀況做詳細的瞭解,不同擔保方式面臨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就要有信譽,切忌礙於同學,也要為有信譽的人做擔保,就意味著如果被擔保人無力清償債務或付款

7樓:呼新蘭騎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規定,擔保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由於債務人遠走他鄉,屬於「住所變更導致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情形」,所以銀行在向法院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後,法院對其廠房進行強制執行後仍不足償還債務的,擔保人負有償還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成為擔保人的先決條件:

根據銀行要求辦理,各銀行要求不一樣。但作為擔保人基本條件是擔保人需要有提供擔保的能力(財產、信用)。

(1)貸款物件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

(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6)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瞭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限制,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在成為別人的擔保人之前,還要注意下面幾點:

1.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譽。一般來講,貸款人的信譽越高,擔保人的風險就越小。

要想知道貸款人的信譽高低,可以根據自己與貸款人的平時接觸來判斷。還可以找貸款人有經營業務往來的人或貸款人的其他熟人進行了解。切不可礙於親戚、好友、同事、同學、老上級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計後果,盲目地做擔保人,這種做法風險較大。

如果對被擔保人的信譽不瞭解,就不要為其擔保。

2.在訂立保證合同時,要注意爭取做一般保證人,以行使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3.要注意運用反擔保。反擔保又叫求償擔保,即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可要求債務人對擔保人作出清償。

實踐證明,反擔保不僅可以降低擔保人的風險,而且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義務。

以上就是貸款擔保人承擔的風險,且由「信用管家」蒐集整理,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

8樓:催天下

一、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其受到的損失應得到怎樣的賠償?

無論是一般擔保責任還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進行等額的追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二、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如期還款,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有哪些?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擔保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是指在債務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債務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不受債務人有無能力的限制。

三、如當擔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債務人和債權人卻惡意竄通侵吞擔保物,此種情形下擔保的效力如何?擔保人的權益該如何保護?

按照《擔保法》第30條的規定,「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這種情況下,擔保合同無效,並且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四、擔保一定要簽訂書面合同嗎?

在一般情況下,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擔保在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可能產生擔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簽字納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擔保人認可的書面方式。

五、當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的責任範圍包括哪些?具體的保證責任該如何確定?

按照《擔保法》21條的規定,「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的依照約定確定保證責任範圍,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來確定。

六、擔保人承擔的擔保責任是否有期限?如果讓擔保人無限地承擔擔保責任似乎不公平?提供擔保的保證期間應如何確定?保證期間的屆滿,會產生何種法律效力?

保證期限屬於擔保法中非常複雜的一項法律制度,按照現行擔保法的規定,擔保期限按照合同約定以及法律規定,主要如下:擔保期限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為6個月,約定不明的擔保期限為2年,擔保期限屆滿後擔保人將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在法定或約定的保證期間內,如果債權人沒有主張保證責任,那麼擔保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七、在擔保人不知情的情形下,擔保的債權債務發生轉移,擔保人是否仍負***責任?

如果主債權發生轉移,擔保人原來的擔保範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有約定,依照約定。如果主債務發生轉移,由於擔保責任主要是基於一種信任關係,必須要經過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擔保人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所擔保的債務轉移,可能會對擔保人造成實際損失,這種情況下未經擔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八、什麼情況下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

按照擔保法的規定,以下情況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9樓:始霞賞婉

首先,借款人如果欠款不還,那麼你必須承擔還款責任。其次,借款人如果欠款不還,一般銀行不會通知你,電腦系統會直接將你錄入黑名單,特別是現在進入了信用黑名單如果是擔保人一律視同貸款故意違約。

拓展資料:

《擔保法》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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