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楊文戰律師
如果你不認可這個註冊,到工商局要求撤銷,或者到法院起訴。如果事先未經你同意授權,這個行為無效,確認後你可不承擔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向工商行政機關反映,要求變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發生糾紛,你可以直接起訴,因為你的姓名權遭到了侵犯。分析如下:
如果你註冊成為了法定代表人,在通常情況下,公司的責任都由公司獨自承擔,但是法律有規定法定代表人要承擔的除外。比如《民法通則》第49條: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關於姓名權,法律依據有: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3樓:依寄鬆
法定代表人只是公司的職位,公司的債務仍然是由公司承擔,法定代表人個人是無須承擔公司債務的。
4樓:李天越
看有沒有股東,有股東的話和法人代表應該不衝突
我的身份證被一朋友在02年註冊成他公司的法人了,我該怎麼辦?
5樓:
恩。這個問題該慎重對待。社會上這種現象很普遍,真正老闆往往不是法人。
因為法人是企事業單位法律上的直接責任人。往往承擔法律上的無形風險,所以好多老闆故意規避。不過一般都簽有協議事先。
你這個,建議。攤牌說明。一種是,取消。
他沒有權利這樣,涉及違法,如果你不願意.....可以取消如果她識相的話。另外的話就是從經濟上補償你。
建議你做第二個,不過你要事先了解這個公司主營業務、老闆人品等情況,從整體上降低風險。
6樓:
好處你沒拿,但有事兒你的負責。考慮下吧。
7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找律師 出事你就挨卵了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傻呀 。。到時候有問題都找你
我在一傢俬有企業工作,今天老闆要用我的身份證註冊一個新的公司,我就是法人了!!違法嗎?
9樓:匿名使用者
以你的身份註冊新公司 並且你是法人 若是此公司有什麼事 你是主要責任人
若是此新公司贏利你是沒有份的 建議你還是不要弄這個虛的名頭 趕緊要求變更法人吧
註冊新公司 不會影響你合同的簽訂 交納五險什麼的.
希望能幫助到你!
10樓:
我在一傢俬有企業工作,今天老闆要用我的身份證註冊一個新的公司,我就是法人了!!違法嗎?
呵呵 恭喜你啊 1 如果他做了什麼違法的事 呵呵那第一個找的就是你啊! 因為你是法人
2 還有就是他在逃稅!
11樓:昌冰巧
什麼是法人,什麼是法人代表,樓上清楚了再回答吧。
樓主所說的問題有問題啊,你們老闆找一個試用期的員工身份證去註冊公司?不可能吧
公司老闆用本人的身份證註冊公司,我是法定代表人也是股東,請問本人是否有權可以登出公司或者變更法人
12樓:工商小盧
《公司法》對法定代表人變更有相關規定: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髮營業執照。
法定代表人的變更需要股東會作出決議和一些相關檔案,您一個人是不可以去登出公司或者變更法定代表人的。
至於能否起訴他,應該是可以的。但能否勝訴獲得賠償,我也不知道。建議您繼續聯絡公司相關人員,勸說他們依法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的相關手續。
以上回答僅供您參考,希望您採納。
身份證被別人註冊了公司,怎麼辦?
13樓:戶信婁酉
先去公安局掛失、報警!然後到工商部門舉報!否則以後有麻煩別人找你!!做了這些起碼留下報案證據!!希望能幫到你~^_^
14樓:實心果老頭兒
很簡單,如果是在你知情的情況下並得了別人的好處,就把好處退給人家,要求對方把你的名字變更了;反之,如果你當初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別人註冊了,直接找對方理論就行了...
被別人冒用身份證註冊公司是件很危險的事,假如將來這家公司發生了承擔法律責任的意外,你到時是很難解釋清楚的.
15樓:偏偏喜歡小
帶著你的身份證到工商局提出法人變更。如果有什麼風險,就要你一個人承擔啦。
16樓:kebi24號
你不變更,風險當然要你擔。到時候就顧不了情面什麼的了,他那是在拖,變更肯定要你們雙方都得在場確定,他一個人怎麼辦得了。同樣你一個人也沒法辦,你們兩個到工商局才能說清楚。
說不清那就用法律決定了。
17樓:鄭慧東律師
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18樓:匿名使用者
百.度﹕搜﹔網‐站(twoface123.℃óм、雙面^偵探社),.能搞定*********************************************=11)picking chrysanthemum under the eastern fence,hanging the southeast branch.
以前,他從不吸菸,不知何時,愛上了菸草的味道,生命,在煙中其實千瘡百孔。曾多少次,我望著這個吸菸的男人。
19樓:貴陽豐葉財稅
要看別人是用你身份證登記註冊為股東之一還是讓你擔任公司法人,這二者是有區別的。
股東是公司的最終受益人,可享有公司盈利部分的分紅;而法人只是一個職務,是公司的擔保人,具有一定風險存才。法人也可以擔任股東,也可以由股東單獨聘請擔任法人;法人只是一個職務,可以不持有股份。
另外,公司還有一個職務叫監事,監事也法人相同的都是職務,都可以持有股份和不持有股份。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後,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了六種情況:
(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早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這些非法行為仍然由法人來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責任,法律並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法定代表人還有以下的權利:
(1)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蔘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2)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行職責。
(3)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
(4)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係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並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稽核。
(5)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檔案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你現在這種情況第一:馬上登出公司(到工商局說明情況),第二:找財務公司做變更
有人用我的身份證註冊了公司,我成了法人,我如何登出這個法人
20樓:芳村李九妹
你上「國家bai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du」網zhi
站查詢一下那家公司是在dao什麼地方註冊的,然內後就到註冊地所容屬區、縣級市的工商局,申請登出那家企業。然後再到公氨局備案。
盜用別人身份資訊註冊的企業,一般都是那些倒賣法票或者從事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企業,一定要儘快向公氨局、工商局備案。
我老闆拿我的身份證去註冊了一個公司,而且法人代表也是我,這個裡面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呀?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做對你最大的危害就是一旦公司出現問題,老闆一走了之,而身為法人代表的你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2樓:校愛
你慘了,公司盈利了你老闆都吃進了,而且你根本不知道盈利了多少,他是靠什麼手段盈利的,而他如果運用非法的手段,或是進行欺詐,都要由你擔,他是沒有責任的.現在建議你做好離職的準備,去報警吧
23樓:花升千庸
風險很大,不能上當,法律上講,你是法人代表,ㄧ切債務,有你承擔,你好好想想吧,風險大嗎?
我以前公司老闆欠了我錢,有欠條在的,但現在他沒錢,如果我打官
現在很多案子都是這樣 判決沒問題 執行難度非常的大 難就難在根本就沒有執行的可能 沒錢就是沒錢 我給你的建議就是 每天24小時的跟蹤你前老闆 一旦發現他有錢了 給執行法官打 首 先 你要分清你原公司的性質,如果是股份公司之類的非個人公司,即使老闆走了,但公司猶在,這叫跑了和尚跑不了廟。當然,這種情況...
公司老闆因經濟問題被抓,我們的工資能拿到嗎
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其個人財產,同時向法院起訴對公司啟動破產清算程式,職工工資 補償金會優先得到受償。勞動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 因訂立 履行 變更 解除和終...
簽了3年的合同,還有半年了,現在公司老闆娘找麻煩,我不想做了,請問前年年底押了5000元會退給我嗎
根據 關於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24條,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勞動合同法 第84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給勞動者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