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遊樂裝置
處以罰款的同時廢標。
《招標投標法》第五十條第一款規定「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的同時,第二款還規定「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抬高或壓低投標**;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在招標專案中分別以高、中、低價位**.投標人之間先進行內部「競價」,內定中標人,然後再參加投標;某一投標人給予其他投標人以適當的經濟補償後,這些投標人的投標均由其組織,不論誰中標,均由其承包。
2樓:匿名使用者
在實際中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因為串標不是你 聽說或猜測投標單位串標,就可以廢標或處罰的。要有證據,找證據是非常困難的。
招標時,發包人要想做到心中有數,就應該找有資質的單位作 預算,這樣才能對投標人的**有個大概的評價。
實際上,如果發生串標,作為招標方只能以所有投標人**不符合招標人標底為由,要求二次**,或擴大範圍重新招標。是不太可能罰到投標人的款的,廢標這種話也不是能隨便說的,因為你沒有證據人家串標。
作為招標人也應該擺正心態,為什麼會發生串標,主要原因是招標人的評標辦法不合理,另外壓低標價的心理和做法非常普遍。
3樓:匿名使用者
廢標處罰都會執行,具體的處罰內容輕重,由施法部門審理後裁奪
招投標法中,針對廢標結果,如投標方要求提供書面廢標理由,作為招標方是否有權不提供,僅口頭說明理由?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依法必須招標的專案,投標人可以對中標結果提出異議,招標人必須進行書面答覆,如果是廢標,招標人應該進行公示並說明原因。如果招標過程**現串標的行為。掌握到具體材料的。
可以進行上訴。
5樓:河交_曉雨
這種非要要求法律解釋其實沒什麼用的。。。招標辦可以想法找出n個理由廢標...去年家裡中標了一個3.8億的橋,結果硬是被中鐵局攪合給廢標了...你說這我們能怎麼辦?
都找到***了,照樣不行
6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地來方規定不同。源反正在北京市不可bai以的。否決你du投標有兩種情況:
拒zhi收和廢標。dao前者是不滿足投標要求根本就沒讓你參加開標,會當場告訴你原因,比如遲到、密封性問題等;後者是評審過程中否決掉,必須告知理由和招標檔案中規定的相應的廢標條款,並作為公示內容向社會公示。
另外說一句,如果你投訴,要注意投訴時限,過期不候的。但根據標法實施條例,由於投訴導致複議或評審,發現有些內容造成錯誤中標是可以全過程無效的,甚至在施工了之後也可以否決,把剩餘工程重新招標,並處罰有關責任人。但你要考慮清楚,即便你贏了,以後你還在不在這裡混了,除非你幹一票就走。
7樓:樂觀的孫鑫
中標後又廢標,要我我也不幹
投標人聯合串標,觸犯了招標投標法是應該廢標還是罰款
遊樂裝置 處以罰款的同時廢標。招標投標法 第五十條第一款規定 與招標人 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 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的同時,第二款還規定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抬高或壓低投標 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在招標專案中分別以高 中...
招標人與投標人的關係,什麼是招標人和投標人?
招標人與投標人的關係是 招標人公開或邀請投標人蔘與,投標人響應招標人的請求。招標人是依照規定提出招標專案 進行招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人是響應招標 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常指潛在投標人和招標人之間存在隸屬關係 個人關係 經濟關係三個方面的關係,均可以認定為潛在投標人和招標人之間存在著...
招標監標人應由誰派出,什麼是招標人和投標人?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建設單位上級審批部門,公證處,檢察院,監察局都可以。招標人或者招標 機構是被監督單位,您好,這邊幫您查詢到了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建設單位上級審批部門,公證處,檢察院,監察局都可以招標人或者招標 機構是被監督單位,1 協助監督人對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登記。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