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法和成本法賬務處理的區別是什麼

時間 2022-02-01 18:29:35

1樓:醜醜很

權益法和成本法賬務處理的區別是記賬方向和科目不同。

一、權益法和成本法的區別:

1、取得投資時:

成本法: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權益法: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

2、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與其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佔的份額的差額:

成本法:不確認

權益法:如果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低於其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佔的份額的差額,調整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高於其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佔的份額的差額,不調整初始投資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營業外收入(上述差額)

3、被投資單位權益變動時:

成本法: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當保持不變

權益法:按比例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

4、被投資單位實現利潤或發生虧損時:

成本法:不作處理

權益法:確認投資收益(虧損時作相反分錄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5、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時:

成本法:作為當期投資收益處理: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

權益法: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分派現金股利,分得的現金股利沒有超過已確認的損益調整的,就要衝減「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超過部分(也就是當損益調整明細科目金額為0時),即衝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當年分得的現金股利也是按以上原則處理。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或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6、收到現金股利時:

成本法: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權益法: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二、權益法簡介:

1、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有重大影響能力時採用的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長期股權投資賬戶隨著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中權益變動而加以調整,真實反映在被投資公司所擁有權益的一種方法。

2、國際上一般在投資比例達到或超過20%或25%時,採用權益法。在權益法下,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就是在被投資企業稅後利潤中按其持有被投資企業發行在外股份的比例應分得的數額,而不管被投資企業是否以股利形式分配利潤。

3、權益法是指投資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後,在投資持有期間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即對合營企業或聯營企業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三、成本法簡介:

1、成本法(cost method) :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按投資的實際成本計價的方法。該方法要求當企業增加對外長期投資時才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2、當投資公司能夠對被投資公司實施控制時採用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投資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賬後,始終保持原資金額,不隨被投資公司的營業結果發生增減變動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

3、成本法房地產估價方法之一,指求取估價物件在估價時點的重置**或重建**,扣除折舊,以此估算估價物件的客觀合理**或價值的方法。

2樓:曦曦

一、權益法和成本法的區別主要在於:適用的範圍不同、核算的方法不同。

二、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適用範圍

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佔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佔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除追加投資、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轉為投資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當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作為當期投資收益。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於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積淨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衝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在成本法下,投資企業收到現金股利時,應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具體作法是:當投資後應收股利的累積數大於投資後應得淨利的累積數時,其差額即為累積衝減投資成本的金額,然後再根據前期已累積衝減的投資成本調整本期應衝減或恢復的投資成本;當投資後應收股利的累積數小於或等於投資後應得淨利的累積數時,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復的投資成本,則首先將尚未恢復數額全額恢復,然後再確認投資收益。

3樓:慧聚財經

會計中權益法和成本法的區別:

1、取得投資時:

成本法: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權益法: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

2、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與其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佔的份額的差額:

成本法:不確認

權益法:如果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低於其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佔的份額的差額,調整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高於其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佔的份額的差額,不調整初始投資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營業外收入(上述差額)

3、被投資單位權益變動時:

成本法: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當保持不變

權益法:按比例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

4、被投資單位實現利潤或發生虧損時:

成本法:不作處理

權益法:確認投資收益(虧損時作相反分錄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5、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時:

成本法:作為當期投資收益處理: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

權益法: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分派現金股利,分得的現金股利沒有超過已確認的損益調整的,就要衝減「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超過部分(也就是當損益調整明細科目金額為0時),即衝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當年分得的現金股利也是按以上原則處理。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或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6、收到現金股利時:

成本法: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權益法: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成本法:投資後按實際成本確認賬面價值,除追加投資、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轉為投資或收加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保持不變。

權益法: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價,以後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會計中權益法和成本法的區別

4樓:幸福的lily筱麗

用通俗的話說,成本法是以發票和賬本上的金額為依據做賬的,而權益法是以公允價值為依據做賬的。

成本法下,對於被投資單位的權益變動,投資單位不改變「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餘額;

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的權益變動了,投資單位也跟著變動「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餘額。

比如,被投資單位當年淨利潤實現100萬,那麼在成本法下就不做分錄,但在權益法下就要,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再比如,被投資單位發放現金股利時,

成本法下是: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權益法下是: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

1、兩者的計價基礎不同。購買法下,取得的資產與負債按它們的公允價值記錄,如同購買其他資產一樣,以實際交易成本入賬,被購買一方不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權益結合法下,則只考慮所取得股權聯合的賬面價值,而不管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如何,合併的淨資產是按其賬面記錄的,即權益結合法不改變資產負債的計量基礎。

2、對商譽的確認不同。購買法承認商譽,如果購買總成本超過所取得的淨資產的公允價值,其成本超過部分作為購買正商譽,反之則為負商譽。權益結合法不承認企業併購中任何商譽的存在,權益結合法不按照取得資產所付出的代價來作其依據,資產負債均按賬面價值計價,而資產的賬面價值又往往低於它們的公允價值,股本按發行**面值計價,換出**面值與合併方實收醬之間的差額調節為資本公積。

3、企業併購的兩種方法對利潤的影響不同。購買法下,合併以後由於存貨的流轉,固定資產折舊,商譽及其他載形資產的攤銷,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差額的攤銷,都會使費用增大而減少併購後公司的利潤。而權益結合法則對合並後的利潤沒有影響。

4、對被併購企業的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的處理方法不同。購買法下,合併前收益與留存收益是作為購買成本的一部分,而不納入合併企業的收益及留存收益;權益結合法下,被併購公司的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的一部分。被合併企業的收益及留存收益要納入合併後主體的報表中。

購買法下合併企業的留存收益可能因合併而減少,但不能增加,被合併企業留存收益不能轉入合併企業,這樣,雖然單個企業可用於利潤分配的留存收益並沒有減少,但合併後的金額卻大大減少,會影響合併後股東的利益;而在權益結合法下,參與合併企業整個會計年度的留存收益均應轉入合併企業,這樣則不會影響可用於分配的數額。

5、合併前被併購企業利潤歸屬不同。在購買法下,合併企業的收益包括當年本身實現的收益及合併後被合併企業所實現的收益,即如果企業在合併會計期中發生,被併購企業的淨收益只包括併購日以後期間的淨收益。只有合併後的利潤才歸入合併企業,而在權益結合法下,不論合併發生在年度的哪個時點,參與合併企業整個年度的利潤都歸入合併企業。

6、對淨資產收益率的影響不同。淨資產收益率是一定時期企業的淨利潤與淨資產的比率。由於權益結合法下,併入的淨資產較低,而合併後的利潤較高,從而導致權益結合法下的淨資產收益率較高;相反,購買法下的淨資產收益率較低。

7、併購發生的直接費用處理不同:購買法下,購併時發生的間接費用計入當期損益,而直接費用則調節資本公積,或作增加購買成本處理,即購買成本資本化。而權益結合法下,購併時發生的直接費用計入當年損益。

8、成本取得的方式不同;權益結合法是發出**的賬面價值計量成本,購買法是以發出**的公允價值計量取得成本,因此,在權益結合法下,購併後企業的股東權益數要比購買法下為低。另一方面,權益結合法下各期報告的股東權益報酬率高於購買法,增加和改善購併企業的報告收益。但這種情況難發生於購併當年及以後較短的一段時期。

但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權益結合法會增加主並企業以及財務報告使用者的分析成本,權益結合法下的併購成本通常高於購買法。

9、被併購企業經營狀態假設不同:從會計假設的運用來看,購買法假定被購併企業是處於非持續經營狀況,面權益結合法是假定被購併企業仍牌持續經營狀況。

10、所依據的理論假設不同。在企業合併中,只的換股合併,也即是實施合併的企業與其他參與合併企業的股東間交換普通股的合併方式,才存在在購買法與權益結合法之間的選擇。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將「聯營」這一概念定義為:

「彼此獨立的普通股股東按在合併後企業中相對持股比例就各自承擔的風險和享有的權利所進行的一種聯合」,即參與合併各方原股東並沒有經濟資源的流入和流出,則不存在購買**,也就不存在新的計價基礎。因此權益集合法的會計處理是建立在歷史成本和持續經營假設基礎上的。而購買法所依據的假設是:

企業合併是一個企業主體通過購買方式取得了其他參與合併企業淨資產的一種交易事項,即將其看成是一宗買賣。由於購買一方有現金、現金等價物或其他形式的資產或權利的流出,因而就應該採取與傳統會計處理相一致的方法,對所收到的資產或承擔的負債用與之相交換的資產或權益的價值來衡量。並且合併後,經濟資源的流出方獲得了對經濟資源的控制權。

因此購買法所依據的理論假設是非持續經營假設。

11、對提供資訊質量及使用者正確判斷的影響不同。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兩種會計處理方法之間存在明顯的區別,由此也影響到會計的資訊質量。從會計資訊的相關性來看,購買法提供了關於合併企業資產和負債公允價值的資訊,便於投資者**合併後企業未來的現金流量,所提供的會計資訊具有較大的相關性,讀者更容易理解。

從會計資訊的可比性來看,採用購買法使各企業之間的會計資訊具有橫向可比性,但由於合併時彩的是新的公允價值的計價基礎,而合併前的會計資訊是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基礎的,因而合併前後的會計資訊缺乏可比性。而彩權益結合法編制的合併報表中,只披露合併企業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併產生較高的製造收益和每股收益,但其現金流量與彩購買法的企業相比並無多大的差異。因此會計資訊的相關性較差。

然而,由於資本市場並非都是完全有效的市場,資本總是向收益較高的企業流動。因而彩權益結合法會導致經濟資源的不合理配置,不利於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正如一些學者所指出的,權益結合法有助於企業的併購,事實上他們考慮更多的是特定經濟利益者的利益,這一點與會計資訊質量所要求的中立性相悖。

同時權益法所提供的單個資產與負債的資訊是不完整的,它無法反映出被並企業中未入賬的資產與負債所以投資者如果只注重企業提供的會計報告資訊,忽視企業採取的會計處理方法,那麼就會被引入歧途。

12、對以前年度科目調整的方法不同。在購買法下,不需對企業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而在權益結合法下,如果參與合併企業的會計方法不一致,應當進行追溯調整,並重新編制前期的會計報表。

拓展資料:

成本法:投資後按實際成本確認賬面價值,除追加投資、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轉為投資或收加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保持不變。

權益法: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價,以後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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