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的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

時間 2022-02-01 20:26:40

1樓:

1、《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工商企字(1987)第38號)

第三條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應當遵守如下規定:

(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下(含300萬美元)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10。

(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 300 萬美元以上至 1000 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 ,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 ,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10萬美元。

(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 1000萬美元以上至 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3,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200萬美元。

第六條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的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參照本規定執行。

2、《商務部關於改進外資稽核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06.17

一、關於外資稽核

(五)公司註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比例仍需符合《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及其他現行有效規定。

3、《***關於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國發(2015)51號)

一、各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的最低資本金比例按以下規定執行。

城市和交通基礎設施專案:城市軌道交通專案由25%調整為20%,港口、沿海及內河航運、機場專案由30%調整為25%,鐵路、公路專案由25%調整為20%。

房地產開發專案: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專案維持20%不變,其他專案由30%調整為25%。

產能過剩行業專案:鋼鐵、電解鋁專案維持40%不變,水泥專案維持35%不變,煤炭、電石、鐵合金、燒鹼、焦炭、黃磷、多晶矽專案維持30%不變。

其他工業專案:玉米深加工專案由30%調整為20%,化肥(鉀肥除外)專案維持25%不變。

電力等其他專案維持20%不變。

【備註:國發(2015)51號相較於國發(2009)27號文,少了「外商投資專案按現行有關法規執行」的表述。參照商務部投資促進事務局的諮詢意見:

依據《***關於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對於外商投資的公司,若投資固定資產專案的,各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的最低資本金比例應該按照本規定執行。】

2樓:經紀人陸柒

1.根據《***辦公廳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問題的通知》第二條:「投資總額在三百萬美元至一千萬美元(含一千萬美元)的合營企業,如投資者出資確有困難,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可放寬為一比二,但註冊資本的最低不得低於三百萬美元」。

2.另外,根據《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第三條:「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應當遵守如下規定:......

(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 萬美元以上至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10萬美元」,可以得知:如果外商獨資企業的註冊資本為300萬美元,則投資總額應當不超過600萬美元。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投資總額的不同,比例也不同的

1,投資總額小於等於300萬美元,註冊資本至少佔投資總額的7/102, 投資總額大於300萬美元小於等於1000萬美元,註冊資本至少佔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金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210萬美元。

3,投資金額大於1000萬美元小於等於3000萬美元的,註冊資本至少佔投資總額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4,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註冊資本至少應占優資總額的1/3,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上的, 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200萬美元

以上給你參考,不一定非常正確!

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有什麼規定

4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關係,根據2023年2月國家工商局頒佈的《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

合資企業的註冊資本和投資總額應保持一定的比例,兩者的比例如下:

(1)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下(含300萬美元),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10;

(2)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上至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10萬美元;

(3)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4)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3,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200萬美元。

外資公司的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關係

5樓:大姐說大事

互幫互助的關係。投資總額是外商投資企業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內資企業中並不存在投資總額的概念。在組成上,投資總額實際上包括投資者繳付或認繳的註冊資本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借款。

外商投資企業其實質還是專案公司意義上的企業,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市場主體,而是為了一個具體的建設專案而在有效期限記憶體在的企業。國家在批准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同時,就批准了該外商投資企業的規模,這個規模就是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

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許可權,一般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下的可以由省級對外**經濟主管部門直接審批,但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屬於應由商務部審批的特定型別或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省級審批機關應將相關檔案轉報商務部,由商務部依法決定批准與否。

6樓:匿名使用者

註冊資本是一個企業在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各方認繳的出資之和。投資總額是投入的基本建設**和生產流動資金的總合。如果經營各方的出資額之和達不到投資總額,可以進行借款,此時,投資總額就包括註冊資本和企業借款,因此,註冊資本在投資總額中應占有合適的比例。

外商投資企業是有4種分類的: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3外資企業4中外合資股份****。你問得具體是哪一個呢?

有具體數字規定的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投資總額小於等於300萬美元,註冊資本至少佔投資總額的7/10

投資總額大於300萬美元小於等於1000萬美元,註冊資本至少佔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金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210萬美元。

投資金額大於1000萬美元小於等於3000萬美元的,註冊資本至少佔投資總額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註冊資本至少應占優資總額的1/3,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上的, 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200萬美元。

一般,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都應符合國家有關的規定才可以。

希望對你有幫助。

7樓:娛樂這個feel倍爽兒

1、投資總額是外商投資企業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內資企業中並不存在投資總額的概念。在組成上,投資總額實際上包括投資者繳付或認繳的註冊資本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借款。這與現在很多專案公司最低自有資金的限制存在相似之處。

在對外資的實際監管中投資總額具有四方面意義:

第一:依據投資總額確定外商投資企業的註冊資本第二:依據投資總額確定外商投資企業免稅進口自用裝置的額度第三:

依據投資總額確定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貸款的額度第四:依據投資總額確定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許可權劃分2、註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並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

8樓: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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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中,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有什麼關係?

9樓:小秀才與小兵兵

企業的註冊資本是指為設立企業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資本總額,為投資方認繳的出資總額之和。註冊資本是投資者對本企業承擔風險和分享利潤的依據。

企業的投資總額,是指按照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生產規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設資金和生產流動資金的總和。投資總額中除註冊資本之外,還包括借入資金。

也就是:投資總額=註冊資本+借款。

因為註冊資本才是外國投資者從境外實際匯入的外匯資金,如果某個企業的投資總額非常大,但是註冊資本卻很少的話,即註冊資本與投資比例沒有符合對應的比例,那麼大於比例的那部分「投資總額」就相當於是憑空多出來的,是沒有註冊資本作依據的;是在用中國的錢在進行經營,這與引進外資的初衷是相違背的。所以必須符合一定的比例限制,給投資總額規定一個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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