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裝修一般為承攬合同,你應當不是僱主;
2、實際僱主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屬於工傷,應是人身損害賠償糾紛l;
4、主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如果構成傷殘,還應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營養費。
2樓:知匯居家
根據醫療費的多少賠償,主責在於施工方(乙方);
具體賠償金額根據傷勢的輕重以及理療費的多少來賠付,具體是賠付一半還是80%根據當時用工合同為準;
主責在於乙方,若是正規的簽約合同的裝修;合同中都有明確寫明,工傷與甲方是無關的,由乙方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若是幫忙朋友裝修的,沒有合同的,那就看朋友是否可以自願出一些了;若是執意不出乙方也是沒用的,因為沒有合同的說明。
3樓:創創
這種情況私了最好(費用不高的),給對方付醫藥費。人道主義給些營養品(費)。當然傷員自己有責任的,如果對方提出的賠償費用高的話(大幾千的話),那麼就去法律事務所,或仲裁機構。
進行傷殘鑑定,那樣的話要好久的。。。這點小傷劃不著的。
(個人觀點),主要責任是僱傭的那個人。你和他之間有合同的。你是建設方,他是承包費方,傷者是勞務分包方,承包方對分包方人員的參保以及傷員處理。
裝修時發生工傷,主人要不要負責?
4樓:南海仙山
如果有承攬協議的,房東一般無責。。
【依據】:【最高人民法專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屬
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 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5樓:匿名使用者
要 負部分責任
個人意見 僅供參考
6樓:斯格利
要負責的.沒合同就是直接僱傭者,已成事實.
7樓:我要都知道
國家沒有這種條文復和規定來約束
制你們的僱傭行為,而且他本人又不是在某個單位或是組織可以由單位解決工傷問題,完全由自身負責自己的安全生產。但是事情發生時你們有發生僱傭關係的事實,如果他上述要求賠償,法院同樣考慮這樣的事實。在這期間只有你們雙方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來協調解決糾紛,不管其肯定不可能,但是主要責任不在你方。
8樓:匿名使用者
如無事先約定,主人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畢竟你們是僱傭關係.
9樓:匿名使用者
僱傭關係事實存在,是要負責任的
10樓:
要負責的,屬於僱主責任,
家庭裝修中裝修工人出了工傷,主人要擔責任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付責任的是工頭。因為與裝修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的是工頭。
而不是你。還有就是施工過程中,沒有做好安全防範,屬於裝修公司內部安全規定的漏洞。但是現實中,中國人常常是這樣,在誰家或者誰的地面上出事,就得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對方這樣做,要求你賠償。你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拒絕其不合理的賠償要求。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承擔責任。只有在主人對造成裝修工人的受傷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責任。
13樓:匿名使用者
請的施工團隊的話。不要。只要承擔象徵性的賠償就行。主要還是要你沒過錯。有過錯就不是這樣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原則上不承擔。
裝修過程中工人受傷了業主有責任嗎?我們和包工頭簽了合同了,且合同上明確註明了工傷應該由工頭負責。 10
15樓:給哥唱首獅子座
包工頭是否有相應資質,有的話,你不負責任。
沒有的話,你要負。
不做剩下的工程,就按合同上的違約情形。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包工頭有沒有營業執照了,有的話就由包工頭所在的公司承擔傷者的工傷責任。包工頭不履行合同,你們完全可以終止合同找另外的裝修公司來裝修。
17樓:匿名使用者
人道主義出發,你可以補償一點的,如果他還弄,你就報警吧。
18樓:匿名使用者
業主有過錯要承擔責任,無過錯不承擔責任
19樓:豆丁寶
合同上明確註明了你就沒有責任,鬧到**都一樣,不用怕的
20樓:竹子
一般來說,與你無關。你們無勞動或者僱傭關係。
打架雙方都有受傷,一方報案,如何賠償才合理
最好是協商解決,大概是誤工費 交通費 營養費等。錢數不好說,看協商結果。不過如果a手骨折的話,應該構成輕傷了,如果協商不好的話,b有可能被判刑的。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
情人之間一般是哪一方先提出分手,情人之間要分手的表現是什麼
流星雨中的野鶴 你好 很高興為你解答 這一般是沒有定論的 一般來說 可能是脾氣比較急躁的人 容易先提出分手的 情人之間一般哪一方先提出分手,這個是不一定,因人而異的,而且也要視情況而定的。如果不能相互包容信任,那麼哪一方都可能會提出分手。 來超 這個得分原因,我想因各種原因不能在一起的愛人,最終因某...
交往中的男女,是哪一方先去見對方父母的好
懂人情世故者先行。我覺得應該女生先去,首先得男方家裡同意了,然後才方便男生正式上門,之後談及婚事,可由男方父母登門提親,畢竟長輩在這方面更能說會道,自然事半功倍了。所以先搞定婆婆,得到男方家的認可,那女方家自然就是待價而沽咯。不過現在這個年代沒這麼多規矩,誰先去見都無所謂了,不過我認為,為了以後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