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中說明,過錯方在分割財產時要對另一方進行賠償,而在分割財產的時候也要求也照顧無過錯方。我國《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要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因此,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一方過錯而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並不存在過錯方應少分或不分的規定,但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當然了,一方自願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法律也並不禁止和干涉。
2樓: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
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
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3樓:
1、**可以作為證據,但建議先協議離婚,實在不成的再出示,這樣對雙方的隱私保護和名譽都有好處。
2、對女方父母的借款,儘量爭取書面證據,如不能,則製作錄音資料。否則法院很難認定借款事實。
3、房子即婚後存款屬共同財產,如果雙方沒有約定所有權比例,則本著照顧婦女、無過錯方和孩子等原則進行分配。
4、還是如果沒有成年,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孩子成長原則確定撫養權。如經濟實力、生活習慣等,孩子超過10歲的,應徵求孩子的意見。
4樓:楊文戰律師
1、借款的事,有證據按借款追女方父母,無證據對方又不認,就慘了。
2、房子是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配,適當照顧女方、無過錯方、帶小孩子的一方。
3、以有利孩子成長為原則確定撫養權。
一方是過錯方,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
5樓:華律網
《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中說明,過錯方在分割財產時要對另一方進行賠償,而在分割財產的時候也要求也照顧無過錯方。我國《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要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因此,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一方過錯而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並不存在過錯方應少分或不分的規定,但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當然了,一方自願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法律也並不禁止和干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要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6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在離婚案件諮詢過程中,常常有當事人會認為,因夫妻一方有過錯(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導致夫妻離婚的,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有過錯方就應當少分或者不分,從而體現出對過錯一方的懲罰。對於夫妻離婚系因為一方過錯導致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在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觀點,一是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法院直接裁判有過錯方少分財產,二是不論是否存在過錯都平均分割共同財產。本人認為,因夫妻一方存在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不影響共同財產的平均分割。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才是法律認定的離婚過錯行為,而本條只規定因上述行為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因夫妻一方過錯導致離婚的,過錯方不分或少分財產則沒有相關法律依據,因此第一種觀點是錯誤的。
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況只有在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不存在一方有過錯導致離婚的,就應該少分財產財產或者「淨身出戶」的情形。
7樓:永不暗淡的光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上一人一半,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
什麼情況下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 二 與他人同居 三 實施家庭暴力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 五 有其他重大過錯。相比之前的 婚姻法 民法典 新增了第五項兜底條款。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
關於過錯一方的財產分配,新婚姻法一方過錯財產怎樣分隔
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分,但夫妻一方與人同居,另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可提出損害賠償但不是人身損害賠償。這種賠償在性質上應屬於精神方面的賠償。證明女方有過錯的證據很多的,你像證人證言,女方的自認啊,那個男人的認可啊。夫妻雙方,一方有過錯,過錯方在財產分割時將會少分或不分.至於女方已經和別人在一起,男方只要...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無過錯一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這個賠償額度是多少
這個在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受害人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 家庭收入及被損害的程度,提出合理的賠償要求。對於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應根據照顧無過錯第三方的原則判決,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具體的賠償標準 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這屬於法官的裁量權,由法官根據雙方經濟水平確定。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