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喝酸奶可以改善腸道,因為酸奶有促進胃液分泌、提高食慾、促進和加強消化的功效,最近我都在喝輕覺酸奶,新上市的網紅酸奶,口感挺不錯的,在超市就有賣,**還挺便宜。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酸奶我居然雙11買過,重慶人表示喝酒前必喝酸奶,對身體好。
3樓:捷駿奇
酸奶的美味自是不用說,很多人都喜歡喝。
更有很多人也認為酸奶中含有益生菌,
多喝酸奶是對腸道有好處的一件事。。。
。。。。
。。development of bilateral ties, oyden ortega duran, former preside
4樓:
身體倍棒,吃嘛嘛香。。
。再次,如果受害人沒有選擇在同一訴訟中同時提出合同之訴和侵權之訴,或因其他的原因導致兩個訴訟沒有合併審理,則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訴,此時也不會受到「一事不再理」原則的限制。「一事不再理」,廣義上說涉及到兩個不同的時間階段,其一是前一訴訟正處於訴訟過程之中,或者說「訴訟已經系屬」; 其二是前一訴訟已經結束、判決已經發生既判力。
28是否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關鍵的是要判斷後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是否相同。29給付之訴的訴訟標的應當是當事人關於對方履行給付義務的訴訟請求, 其識別標準應當是發生給付請求的具體事件或行為。30法釋〔2015〕5號第247條第1款將「當事人相同」、「訴訟標的相同」、「訴訟請求相同或實質上相互否定」規定為具體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的三個必要條件,與學說的立場大致相同。
對照來看,若合同當事人的固有利益受侵害的同時,受害人又因為對方違反合同法上的義務而遭受履行利益或信賴利益的損害,當事人先後提出的侵權之訴和合同之訴,所針對的損害完全不同,訴訟請求完全不同,訴訟標的完全不同,因此,不論前一訴訟是正處於訴訟過程之中,還是前一訴訟已經結束,都不應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
總之,從功能的角度看,在我國法中,在對固有利益的保護上,合同法的規則並無明顯優於侵權法的地方; 我國法並不需要將對相對人固有利益的保護確定為合同法中的義務,也不存在需要以合同法的規則來彌補侵權法對受害人救濟不足的問題。
5樓:發麵泡菜魚
吃李子不上火。
李子性平,味酸,從中醫的角度來看,李子是屬於平性的食物,平性食物不會引起上火,並且,李子還具有清肝作用,能敗肝火,對肝火引起的上火有一定的清除作用。
部分人吃李子後出現口腔潰瘍,因為口腔潰瘍是上火最為常見的症狀,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口腔潰瘍都是上火,李子紅植物酸的含量很高,食用過多或食用之後不及時的漱口清理口腔都會引起植物酸刺激口腔黏膜,出現黏膜破損,症狀也是引起口腔潰瘍,但不是上火引起。
李子吃多了就會損傷了脾胃,就會引起腹脹等現象。特別是對於不成熟的李子更不能吃,會引起中毒的現象。那麼,李子一次吃多少合適?大人一次吃個五六個沒有問題,寶寶吃一二個就可以。
子屬於寒性食物,多食會使人生痰,甚至發虛熱,讓胃腸劇烈蠕動,脾胃虛弱和腸胃消化不良者應少吃。大人一次吃個五六個沒有問題,寶寶吃一二個就可以了。
6樓:要不要繼續啊
生命在於運動,堅持做好每一件事
7樓:2023年的番禺
因為酸奶能抑制腸道內腐敗菌的繁殖,並減弱腐敗菌在腸道內產生的毒素,所以喝酸奶可以改善腸道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