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行走的冥想大師小喬
死者死於車禍,有15歲,子女一人。75歲父母需要撫養。這些是可以增加這個賠付的款項的。但是總的算下來應該就70幾萬吧。
2樓:匿名使用者
不清楚死者有沒有兄弟姐妹就無法計算其父母的撫養費,還是建議找當地律師諮詢吧,畢竟各地的生活費標準不一樣
3樓:心有靈犀
這種車禍的事情,撫養費怎麼算,都是按照年齡來算,具體你得諮詢律師
4樓:光頭人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成年近親屬。
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從以上法律條款可以看出,十五歲子女應計算3年的撫養費,75歲父母則各自計算5年的撫養費。
同時,撫養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即為:被撫養人撫養費=上一年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責任係數 ×被撫養年數。
5樓:郭某某律師
子女還有三年撫養費
父母看有沒有兄弟姐妹定撫養費該是多少
6樓:猶月靈
這個問題,建議你去諮詢律師,律師能給你明確的解答。
7樓:職場文某某
只是給死者父母和孩子錢就可以了。
8樓:彌茂
撫養費一般都是算父母和子女的,他的兄弟姐姐妹是不會算在之內的,就算她有兄弟姐妹,或者沒有都沒有什麼關係的。所以你要賠償撫養費的話,只要和他們家協商
9樓:笑友記
這個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或者當地的工資水平進行計算。
10樓:瑠璃巡
呃,根據當地的生活消費水平,然後進行適當的進行配套補貼。
一男52歲車禍身亡,有八十歲的雙親和二兄弟,兒子也已經成家,死亡賠償金是68萬,父母應該得多少錢?
11樓:法律工作
按照實際的經驗處理
配偶點50%
兒子佔30%
父母佔20%
也可以協商解決
12樓:匿名使用者
按你所述,雙親應得68萬。
13樓:理賠權益須知
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因交通事故死亡後的賠償金,性質上並不屬於遺產,未分割前,屬於死者的配偶、子女和死者的父母親共同所有。要分割的時候,如果真的出現爭議,建議你們可以考慮用下列的方式分配。
這一筆賠償金,其中包含了死者生前醫療費用,生前誤工費用,生前護理費用,喪葬相關費用,這幾筆費用應由支付相關費用的人優先獲得給付。
接下來,優先處理被撫養人生活費,子女如果未成年的部份計算到18歲。死者父母親的部份,先看死者有幾個兄弟姐妹,依照人數平均計算死者應負擔的比例,再計算20年,死者的父母親若是超過60歲了,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每一年生活費的標準,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是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來計算。
最後剩下來的部份再平均分配,死者的配偶、子女和死者的父母親,以人數平均分配。
後續若有其他問題,可點我的名字,來信討論。
希望這個答案能對你有所幫助.加油。
14樓:最愛只是當時
死亡賠償金裡的被扶養人生活費由符合被扶養人條件的人(父母及可能符合條件的配偶)得,剩下的參照遺產分配,協商不成法院起訴
以前死亡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是兩個名字,現在統一叫死亡賠償金,不過計算方式還是分開算的,分錢的時候也分開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
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我母親是繼母,我父親因車禍去世了,我祖母和我繼母及五個子女怎麼分賠償金? 10
15樓:玉杵搗藥
首先說明:賠償金不是遺產,一般是不拿來分的!
道路事故引發的賠償,包含多種專案:
1、死亡賠償:
原則上受益人只能是死者的配偶;
2、喪葬補助:
喪事是誰出錢辦的,就給誰;
3、撫贍養費:
撫養費只針對死者未成年的兒女(18週歲以下);贍養費只針死者的配偶和父母;
4、財產損失:
以實際發生為準,所以損壞的財產的產權是誰的,就應該給誰。如果是死者本人的,那麼財產損失賠償就應該是死者配偶的;
5、搶救**費:
以實際支出為準,所以誰出的錢就應該給誰;
6、精神撫慰金:
是對死者親屬的精神安慰,受益人只能是直系親屬,也就是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
……如果在辦理喪事過程中,樓主的伯父沒有出過錢,此賠償與樓主的伯父沒有任何關係!
樓主以及成年的姐妹,只能得到部分精神撫慰金。
精神撫慰金是否進行分配,應該由死者的配偶決定。
16樓:匿名使用者
祖母應該得到相應的贍養費;繼母也應該得到合理的遺產;而我和其兄弟姐妹也享有合理的遺產繼承權。詳細內容及其分配應交給法律部門裁決。
17樓:匿名使用者
給你父親的父親和母親
父親車禍死亡,母親早已改嫁、女兒一起帶走,只剩下死者的兄弟已成家,沒有其他子女,賠償金怎麼分配。
18樓:法家刑徒
如果死者沒有父母,那麼賠償金都由死者的女兒繼承。因為死者的女兒是死者近親屬中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其中配偶、父母、子女屬於第一順位。
只有在沒有第一順位近親屬的情況下,第二順位近親屬才能行使權利。
如果女兒出現車禍,得到的賠償金母親應占多少比例
19樓:baby無知的螞蟻
子女出現車禍,有相應的賠償金,如果是傷殘賠償金應該由傷者本人享受,其他人不能進行分配。
如果是死亡賠償金,那麼應該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協商分配,一般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均分配。第一順位繼承人包含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
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於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範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於遺產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專案,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並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餘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
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於死亡賠償金不同於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於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同理,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
4、遺囑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規定處分自己的財產,安排與此有關的事務,並於死亡後產生法律後果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因而遺囑事實上也就是對遺產的處分行為。而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的遺產,不能通過遺囑的形式對其進行處分,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
20樓:開心問題
如果女兒沒有結婚的話
賠償金就是全額的父母的
如果結婚了,老公50%,其他的父母。
21樓:美麗的呼倫湖
女兒結婚沒?沒結婚全是父母的
22樓:
我去!很討厭看到這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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