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麥穗兒談教育
高中在目前不屬於義務教育階段,對於嚴重違紀的學生可以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學生對於給予的處分如果有異議可以向學校或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複核。
《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階中學學籍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對犯錯誤的學生,堅持以正面教育為主,學校、家庭、社會相互配合,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學生守則,甚至擾亂社會治安的學生須視情節輕重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態度,分別給予警告、記過、留校察看(以一年為限)、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對學生的處分,由班主任會同任課教師提出,經教導處或政教處審查屬實後,報經校務會議討論決定。屬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由學校批准公佈;屬勒令退學和開除學籍處分,應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由學校公佈。
受處分的學生經過教育改正錯誤或有顯著進步者,應由班主任提出,經班級評議、學校批准,及時或提前撤銷處分。對受處分學生的改過表現,應予鼓勵。勒令退學和開除學籍處分一般不予撤銷。
第十五條:學生受到獎勵、處分或撤銷處分,應及時通知學生及家長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2樓:
根據《全日制普通高階中學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十九條 學生嚴重違反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以及治安管理者,應給予處分。處分分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
第三十條 學生受到記過以上處分,須記入學生檔案。開除學生的學籍須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
第三十一條 學生在受處分一年內,確實改正錯誤、進步顯著者,可以撤銷處分,被撤銷的處分如果在記過以上,應在學生檔案中註明。 第三十二條 學生留校察看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學生在留校察看一年內仍無改正表現者,應開除學籍。
3樓:魅
應上報上級教育管理部門,批准後才可以~!但不應隨便開除學生~!,這所學校念不了,可以轉學的~!主要看事情的影響程度~!
希望採納
學校對高中生開除學籍的處分是合法處分嗎?
4樓:等汪
應先上報上級教育管理部門,得到批准後才可以!但不應隨便開除學生,不過主要看事情影響程度。如果嚴重,可以進行轉學處理。
根據《全日制普通高階中學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十九條 學生嚴重違反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以及治安管理者,應給予處分。處分分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
第三十條 學生受到記過以上處分,須記入學生檔案。開除學生的學籍須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
第三十一條 學生在受處分一年內,確實改正錯誤、進步顯著者,可以撤銷處分,被撤銷的處分如果在記過以上,應在學生檔案中註明。
第三十二條 學生留校察看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學生在留校察看一年內仍無改正表現者,應開除學籍。
5樓:卑和田麗文
應上報上級教育管理部門,批准後才可以~!但不應隨便開除學生~!,這所學校念不了,可以轉學的~!主要看事情的影響程度~!
高中生學生犯點錯誤。學校有權利開除學籍嗎
茲斬鞘 學校有權利開除學籍。高中生不是義務教育階段,只要錯誤足夠開除,學校當然有權利開除學生學籍,一般學校規章制度上有明確詳細的開除制度的。比如打架,作弊,早戀造成嚴重後果的等等。開除學籍是相當嚴重的處罰了,也就是說開除學籍以後學校就會不承認你是他們的學生,以前的成績,什麼東西都作廢。而自動退學是學...
高中生能否開除學籍,有何法律規定或是管理
第八章 獎勵 處分 第二十三條 對德 智 體 美等全面發展,表現突出的學生,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給予表揚和鼓勵。學生獲獎情況,應記入學生學籍檔案。第二十四條 學生違反學生守則 校規校紀,經教育不改的,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 嚴重警告 記過 留校察看和開除等處分。第二十五條 給予學生處分,須經校務...
高中生因成績差被勸退或開除,高中學校有這權利嗎
這完全是違法的行為,在讀的學生學校絕對不能以成績差來勸退學生,至於學生是學理科還是文科,完全是學生自願的原則,老師或學校最多起著指導的作用,但是絕對不能代替學生做選擇,如果你們學校這樣做的話你完全可以到教育局或 去舉報!這完全是違法的行為,在讀的學生學校絕對不能以成績差來勸退學生,至於學生是學理科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