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阿斯頓
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 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相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依法確定。因學校、學生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其行為過錯程度的比例及其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十一)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資訊,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十二)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條 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第十一條 學校安排學生參加活動,因提供場地、裝置、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費與服務的經營者,或者學校以外的活動組織者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有過錯的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第十四條 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幼兒園發生的幼兒傷害事故,應當根據幼兒為完全無行為能力人的特點,參照本辦法處理。
2樓:在石佛山做俯臥撐的茶花
大學生在學校課堂打架,學校有責任嗎???都是成年人了
大學期間發生的打架事件,學校是否有連帶責任?
3樓:南京張磊律師
您好:關於您這個問題從法律上來講學校不應承擔連帶責任,理由如下:
1、您孩子現在上的是大學,從法律上來講他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打您孩子的那個學生也是,所以他們有能力承擔自己的責任。
2、大學和中小學不一樣,如果中小學的學生在學校發生了人身損害,按著現在的法律規定也不承擔連帶責任了,學校只按相應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何況該大學在您描述中未發現有過錯。
所以,我建議您最好和打人家長和打人的小孩協商,協商不成,起訴侵權人即打人的小孩,要求承擔醫藥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如果打人的小孩沒有賠償能力,可以要求其家長承擔適當的賠償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負有連帶責任,你可以起訴這個學生,把學校帶上就可以了,不要以起訴學校為主體。如果該學生拒絕賠償,那麼你可以向學校要錢!
5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孩子是負責查寢的幹部,他本身承擔學校部分的管理責任,在他的職責範圍內發生上述事件,學校應該負有連帶責任。
但是,我不建議你走訴訟程式。畢竟你的孩子才是大二,還有兩年的學校時光,如果對簿公堂的話,漫長的審理過程對他未來的學校生活難免帶來不利影響,甚至影響他的精神狀態。
你可以先找學校主持調解此事,如不通,再找學校的主管教育部門(教育局或教育廳)去尋求解決。 訴訟程式只是萬不得已才可以考慮。
6樓:張勇律師
學校***學生安全的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學校應該負有一定的連帶責任
對於在學校內部發生意外事故的相關法律
如果是買了保險,那學校肯定要出示保險,你這種情況可以完全可以訴諸法律來解決,因為你弟弟在學校讀書期間,學校有監護的義務,因為在下樓梯的時候而摔傷造成受害者身體造成大的損傷,所以學校應該負責任,但是有種情況還是要說一下,假如是學生之間吵架或者推搡等行為而導致受傷的話,學校也要負責任。另外,學校的基礎設...
孩子在學校摔傷了,學校有責任嗎,孩子在學校摔傷了,學校該付什麼責任?
中國農業出版社 學生在學校受傷要區別不同的情況,要根據學生的年齡和學生受傷的原因來做不同的區分。1 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人在學校因非校外人員的原因受傷,則學校應承擔賠償責任,除非學校能提供證據證明其盡到教育 管理職責。2 已滿10週歲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在學校因非校外人員的原因受傷,學校一般不承...
孩子在學校期間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中國農業出版社 學生在學校受傷要區別不同的情況,要根據學生的年齡和學生受傷的原因來做不同的區分。1 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人在學校因非校外人員的原因受傷,則學校應承擔賠償責任,除非學校能提供證據證明其盡到教育 管理職責。2 已滿10週歲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在學校因非校外人員的原因受傷,學校一般不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