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規定哪些人不能報考國家公務員

時間 2022-01-20 14:20:19

1樓:中公教育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2樓: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哪些人不能報考國家公****?

3樓:葉靈鵬吧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2023年10月15日至2023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2023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專案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15日。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專案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考職位。

4樓:我是張小童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

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係。

靈鵬教育祝您一舉成公!

5樓:匿名使用者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未滿服務年限(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該六十八條即是有關職位迴避的規定。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6樓:華圖網校

您好,華圖教育為您服務。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貴州華圖教育

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7樓:中公教育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一、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此次招考,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8樓:霍活或貨火

1.在職公務人員;2.現役軍人;3.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4.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6.

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的人員;7.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9樓:虎鈐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2023年10月15日至2023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2023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應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0%左右的職位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專案人員。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機關的,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錄職位。

根據2023年的最新規定,在職公務員和參公事業單位人員也不能報考。

哪些人不可以報考國家公務員?

10樓:中公教育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4.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5.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1樓:中政教育公務員

您好,中政教育為您解答: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

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係。

哪些人員不能報考公務員,哪些人不能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

我們都知道公務員招聘考試的基本要求就是學歷大專及以上,專業符合崗位要求,年齡在35週歲以下。一般年齡和學歷大部分學生都符合。但是專業就會讓一大部分學生在這條路上走得格外艱難。一般是在職的,受過刑罰的,考試作弊的,有傳染性疾病的,現役軍人,年齡一般35以下。直系親屬和自己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郭公職的...

哪些人可以報考國家公務員,哪些人可以報考2023年國家公務員考試?

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定的成為某職位上的公務員不可缺少的起碼條件。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一條的規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18週歲以上 35週歲以下,本科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非在職 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 擁護中華人民...

哪些人不可以報考國家公務員

中公教育 1.現役軍人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 單位 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 單位 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5.以及法律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