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程式內容

時間 2021-09-02 02:23:37

1樓:匿名使用者

審計程式(audit procedure) 一、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註冊會計師應當在瞭解被審單位基本情況的基礎上,由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託,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這項活動是由會計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共同簽訂,據以確認審計業務的受託與委託關係,明確委託的目的、審計範圍及雙方責任與義務等事項,最終形成書面合約的活動。審計業務約定書一旦簽訂便具有法定的約束力,因此簽約活動必須按下列程式和要求進行:

  (一)簽約前業務洽談   在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之前,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委派註冊會計師瞭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初步評價審計風險。接受委託之前應當瞭解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性質、經營規模和組織結構,經營情況及經營風險,以前年度接受審計的情況,財務會計機構及工作組織以及其他與簽訂業務約定書相關的基本情況。在初步瞭解情況、評價審計風險並充分考慮自身承受委託能力的基礎上,與委託人就約定事項進行商談。

如洽談審計的目的與範圍,審計中所採用的程式與方法,完成的工作量與工作時限,要求客戶提供的工作條件和配合的方法、程度,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收費標準和付費方式等。商談雙方就約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後,即可接受委託,正式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二)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提出業務委託並與社會審計組織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的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應由會計師事務所和委託人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訂,並加蓋委託人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印章。審計業務約定書應當包括簽約雙方的名稱、委託目的、審計範圍、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簽約雙方的義務、出具審計報告的時間要求、審計報告的使用責任、審計收費、審計業務約定書的有效時間、違約責任、簽約時間以及簽約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等內容。 二、編制審計計劃   審計計劃是指註冊會計師為了完成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達到預期的審計目的,在具體執行審計程式之前編制的工作計劃,審計計劃包括總體審計計劃和具體審計計劃。

總體審計計劃是對審計的預期範圍和實施方式所做的規劃,是註冊會計師從接受審計委託到出具審計報告整個過程基本工作內容的綜合計劃。具體審計計劃是依據總體審計計劃制定的,對實施總體審計計劃所需要的審計程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所做的詳細規劃與說明。註冊會計師在整個審計過程中,應當按照審計計劃執行審計業務。

  (一)編制審計計劃前的準備工作   在編制審計計劃前,註冊會計師應當瞭解被審計單位的年度會計報表,合同、協議、章程、營業執照,重要會議記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財務會計機構及工作組織,廠房、裝置及辦公場所,巨集觀經濟形勢及其對所在行業的影響以及其他與編制審計計劃相關的重要情況。在編制審計計劃前,註冊會計師還應當查閱上一年度審計檔案,關注上一年度的審計意見型別、審計計劃及審計總結、重要的審計調整事項、管理建議重點,上一年度的或有損失以及其他有關重要事項。如屬首次接受委託,註冊會計師可以同被審計單位的有關人員就總結審計計劃的要點和某些審計程式進行討論,並使審計程式與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的工作協調,總之,註冊會計師在編制審計計劃之前,應當儘可能多地瞭解被審計單位的有關情況,並充分考慮其對本期審計工作的影響。

  (二)審計計劃的內容與編制   審計計劃的繁簡程度取決於被審計單位的經營規模和預定審計工作的複雜程度。因此,在編制審計計劃時,註冊會計師應當對審計的重要性、審計風險進行適當評估。在編制計劃時,要特別考慮一些基本因素,如委託的目的、審計範圍及審計責任,被審計單位的經營規模及其業務複雜程度,被審計單位以前年度的審計情況,被審計單位在審計年度內經營環境、內部管理的變化及其對審計的影響,被審計單位的持續經營能力,經濟形勢及行業政策的變化對被審計單位的影響,關聯者及其交易,國家新近頒發的有關法規對審計工作產生的影響,被審計單位會計政策及其變更,對專家、、內部審計人員及其他審計人員工作的利用,審計小組成員業務能力、審計經歷和對被審計單位情況的瞭解程度等。

  總體審計計劃的基本內容包括被審計單位的整體情況,審計目的、審計範圍及審計策略,重要會計問題及重點審計領域,審計工作進度及時間、費用預算,審計小組組成及人員分工,審計重要性的確定及審計風險的評估,對專家、內部審計人員及其他審計人員工作的利用以及其他有關內容。   具體審計計劃應當包括各具體審計專案的一些基本內容,如審計目標、審計程式、執行人及執行日期、審計工作底稿的索引以及其他有關內容。具體審計計劃的制定,可以通過編制審計程式表完成。

  (三)審計計劃的稽核   審計計劃應當經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業務負責人稽核和批准。對總體審計計劃,應稽核審計目的、審計範圍及重點審計領域的確定是否恰當,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依賴程度是否恰當,對審計重要性的確定及審計風險的評估是否恰當,對專家、內部審計人員及其他審計人員工作的利用是否恰當等。對具體審計計劃,應稽核審計程式能否達到審計目標,審計程式是否合適審計專案的具體情況,重點審計領域中審計專案的審計程式是否恰當,重點審計程式的制訂是否恰當。

  審計計劃經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業務負責人稽核後,應將稽核和批准的意見記錄於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計劃應當在具體實施前下達到審計小組的全體成員。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執行中視審計情況的變化及時對審計計劃進行修改、補充。

審計計劃的修改、補充意見,應經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業務負責人同意,並記錄於審計工作底稿。 三、內部控制制度測評   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時,應當研究和評價被審計單位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據以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範圍。在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內部控制制度的重大缺陷,應當向被審計單位報告,如有需要,可出具管理建議書。

註冊會計師主要對會計控制制度進行測試,也即是對控制環境、會計制度和控制程式等方面進行測試,然後據以確定內部控制可依賴的程度。為了取得滿意的測試效果,註冊會計師應正確地進行抽樣和抽樣結果的評價。 四、運用審計方法獲取審計證據   註冊會計師在審計時,除運用審計抽樣的方法進行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獲取審計證據外,還可以運用抽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複核等方法,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檢查,是指註冊會計師對會計記錄和其他書面檔案可靠程度的審閱與複核。監盤,是指註冊會計師現場監督被審計單位各種實物資產及現金、有價**等的盤點,並進行適當的抽查。註冊會計師監盤實物資產時,應對其質量及所有權予以關注。

觀察,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場所、實物資產和有關業務活動及內部控制的執**況等所進行的實地察看。查詢,是指註冊會計師對有關人員進行的書面或口頭的詢問。函證,是指註冊會計師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

如不能通過函證獲取必要的審計證據,應實施替代審計程式。計算,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原始憑證及審計記錄中的資料所進行的驗算或另行計算。分析性複核,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進行的分析,包括調查異常變動以及這些重要比率或趨勢與預期數額和相關資訊的差異。

對於異常變動專案,註冊會計師應當重新考慮其所採用的審計程式是否恰當。必要時應當追加適當的審計程式。註冊會計師在獲取證據時,可以同時採用上述方法。

  註冊會計師應當對所獲取的審計證據進行分析和評價,以形成相應的審計結論。對所獲取的審計證據在審計工作底稿中予以清晰、完整的記錄。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尚有疑慮的重要事項,應進一步獲取審計證據,以證實或消除疑慮;如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式後,仍不能獲取所需要的審計證據,或無法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式,註冊會計師應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五、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審計工作底稿,是註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審計工作記錄和獲取的資料。審計工作底稿應如實反映審計計劃的制訂及其實施情況,包括與形成和發表審計意見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以及註冊會計師的專業判斷。   (一)編制與複核   註冊會計師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應當包括被審計單位名稱,審計專案名稱,審計專案時點或期間,審計過程記錄,審計標識及其說明,審計結論,索引號及頁次,編制者姓名以及編制日期,複核者姓名及複核日期以及其他應說明事項。

審計工作底稿中由被審計單位、其他第三者提供或代為編制的資料,註冊會計師除應註明資料**外,還要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式過程中,形成相應的審計記錄。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建立審計工作底稿複核制度。各複核人在複核審計工作底稿時,應做出必要的複核記錄,書面表示複核意見並簽名。

在複核中,各複核人如發現已執行的審計程式和做出的審計記錄存在問題,應指示有關人員予以答覆、處理,並形成相應的審計記錄。   (二)所有權和保管   審計工作底稿的所有權屬於接受委託進行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工作底稿一般分為綜合類工作底稿、業務類工作底稿和備查類工作底稿。

註冊會計師應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分類整理,形成審計檔案。審計檔案分為永久性檔案和當期檔案。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建立審計檔案保管制度,以確保審計檔案的安全、完整。

  (三)保密與查閱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建立審計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對審計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業祕密保密。法院、檢察院以及其他部門依法查閱,並按規定辦理了必要手續的不屬於洩密。註冊會計師協會對執**況進行檢查時查閱審計工作底稿也不屬於洩密。

因審計工作需要,並經委託人同意,不同會計師事務所的註冊會計師可以按照規定要求查閱審計工作底稿。擁有審計工作底稿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對要求查閱者提供適當的協助,並根據審計工作底稿的內容及性質,決定是否允許要求查閱者閱覽其審計工作底稿,及影印或摘錄有關內容。 六、完成審計外勤工作   在審計報告編制之前,註冊會計師應當向被審計單位介紹審計情況,如有必要,應以書面形式向其提出調整會計報表等建議。

最後,註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審計外勤工作獲取的審計證據撰寫審計總結,概括地說明審計計劃的執**況以及審計目標是否實現。 七、出具審計報告   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式後,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說明審計範圍、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審計依據和已實施的主要審計程式等事項。

審計報告應當說明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編制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其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以及所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是否遵循了一貫性原則。註冊會計師根據情況,出具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拒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時,應當明確說明理由,並在可能情況下,指出其對會計報表反映的影響程度。

審計程式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審計工作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及專案有哪些?

一般地,審計工作的內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 財政財務收支審計 內部審計實施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僅限於對本部門 本單位及所屬各部門 各單位財政財務收支進行的真實 合法和效益審計。由於各部門 各單位的資金 狀況及資產 負債管理情況不盡相同,內部審計的重點也各不相同。對有國家財政資金介入的部門 單位,不僅要審...

簡述具體的審計程式有哪些

註冊會計師 審計程式是審計工作從開始到結束的整個過程。 花信風陣地 具體的審計程式有七個 詢問 觀察 檢查 分析 函證 重新計算 重新執行。這七個具體審計程式經不同的組合形成3個大的審計程式 風險評估程式 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式。 燈塔市張滿亮 1,制定審計計劃 2,下達對被審計的審計通知書 3,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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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計劃審計工作階段 在計劃審計階段,主要工作是針對審計業務制定總體審計策略和具體審計計劃,瞭解企業的基本資訊,收集有關證據,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一 在審計程式方面,應做好以下工作 1 針對保持客戶關係和具體審計業務實施相應的質量控制程式 2 在瞭解基本情況 包括企業性質 會計政策的選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