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假裝77984棧圓
籃球是2023年由美國春田大學的詹姆斯·奈史密斯先生髮明和創造的。最早的籃球競賽規則,也是奈史密斯先生制定的。當時他制定籃球規則的宗旨是:
籃球運動是用手進行的運動,球是圓的;②手拿著球走或者跑都是不允許的;③運動員可以到場上任何地方,只要不影響和妨礙對方運動員;④運動員與運動員之間不允許發生身體接觸;⑤籃圈應該是水平的。根據這5條基本原則,奈史密斯先生制定出最原始的籃球競賽規則。最原始的籃球競賽規則一共有13條。
這13條的基本內容是:1.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扔球。2.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搶、打球,但絕對不能用拳頭擊球。
3.球員不能帶球走。4.必須用手持球,而不允許用頭頂、腳踢球。5.不允許球員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腳絆等方法來對付另一方的隊員。
任何隊員違反此規則,第一次被認為是犯規,第二次再犯規,就要被強行停止比賽,直到命中一個球后才能重新上場參加比賽。如果有意傷害對方球員,就要取消他參加整個比賽的資格,且不允許替補。6.用拳擊球就是違反第3條和第4條規則7.如果任何一方連續犯規3次,就要算對方命中一球。
連續犯規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時間裡,對方隊員未發生犯規,而本方隊員接連發生犯規。8.如果防守者沒有觸到球或干擾球,當球投入籃內並停留在籃裡就算中籃。
如果球停在籃筐上,而對方隊員觸動了籃筐,也算命中一球。9.當球出界,球將由第一個接觸球者扔進場內。若有爭論,裁判員將球扔進場內。
擲界外球允許5秒鐘,如果超過5秒鐘,球判給對方。10.主裁判員是球員的裁判,他有權吹犯規。當某隊連續3次犯規,他將通知副裁判員。
他有權宣佈取消某隊員的比賽資格。11.副裁判員是球的裁判,他可決定什麼時候球在比賽中,並要計時、決定球的命中、記錄命中的球數以及承擔通常裁判員應該承擔的責任。12.比賽在兩個 15分鐘內進行,中間休息 5分鐘。
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獲勝,如果平局,經雙方隊長的同意,比賽可延至再命中一球為止。這原始的13條籃球競賽規則,雖然不繫統,不完整,有些條文還不夠明確,但對初期籃球運動的發展起著很大的推動作用。特別是籃球運動發展到今天成為現代籃球運動,技、戰術水平越來越高,規則就顯得更加重要,它要求嚴格、科學、系統地管理籃球競賽。
籃球運動是誰發明的,籃球是誰發明的?為什麼發明的?
詹姆斯 奈史密斯發明了籃球這項運動 籃球運動是誰發明的?籃球運動 起源與發展 籃球是誰發明的?為什麼發明的?籃球是誰發明的 籃球是1891年,美國體育教師j 奈史密斯博士創造的。由於一到冬天,參加體育鍛煉的青少年就明顯減少。j 奈史密斯想,如果有一種能彌補季節 氣候等活動自然條件侷限的活動就好了。這...
籃球誰發明的
名字裡也有你 詹姆斯 奈史密斯。籃球,起源於美國馬薩諸塞州,於1891年12月21日由詹姆斯 奈史密斯創造,是奧運會核心比賽專案,是以手為中心的身體對抗性體育運動,隨著設施 規則等的逐步完善,籃球這項運動迅速在世界大多數國家發展起來。 念憶 發明者 詹姆斯 奈史密斯博士dr.james naismi...
籃球是哪個國家發明的,籃球是哪個國家發明的
詹姆斯 奈史密斯發明的,加拿大人,後加入美國籍。望採納!籃球,英文 basketball 起源於美國馬薩諸塞州,是1891年12月21日由詹姆士 奈史密斯創造,是奧運會核心比賽專案,是以手為中心的身體對抗性體育運動 發明國家是美國 發明人 詹姆斯 奈史密斯 起源 籃球運動源於189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