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繼承製度有「父死子繼」、「兄終弟及」和嫡長繼承製。
(1)商初,王位繼承是兄終弟及與父死子繼,但以弟及為主。皇兄死後,由皇弟繼承王位。
(2)商朝中後期,隨著私有制的發展,私有觀念進一步加強,父死子繼逐漸取代兄終弟及。父皇死後由皇子繼承王位。
(3)實行父死子繼以後,商朝後期,又逐漸實行嫡長繼承製。所謂嫡長繼承製,就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嫡長繼承製自商朝後期實行後,就一直作為我國古代主要的繼承製度而存在。
2樓:
事實上,長久以來,商代王位繼承的法則一直是個難解的問題。
1、商代王位的繼承曾實行過「父死子繼」、「兄終弟及」或「叔侄相傳」的制度,但同時它又實行嫡長子繼承王位制。(《史記·殷本紀》說,商王之繼統,或父死子繼,或兄終弟及。《史記·宋世家》也說:
「父死子繼,兄死弟及,天下通義也。」《魯世家》亦說:「一繼一及,魯之常也。
」《史記·殷本紀》所載「帝乙長子曰微子啟,啟母賤,不得嗣。小子辛,辛母正後,辛為嗣」。)
2、然而,若按王國維先生的說法,立子立嫡之制始自周代,殷以前並無嫡庶之制。再有,「父死子繼」與「兄終弟及」這兩個繼承原則是不可能同時適用的。近來也有法制史教材認為商代前期實行兄終弟及,後期則實行父死子繼。
但並沒有給出前後兩期的分界點以及支援其觀點的依據。
3樓:1314明月夜
1)商初,王位繼承是兄終弟及與父死子繼,但以弟及為主。皇兄死後,由皇弟繼承王位。
(2)商朝中後期,隨著私有制的發展,私有觀念進一步加強,父死子繼逐漸取代兄終弟及。父皇死後由皇子繼承王位。
(3)實行父死子繼以後,商朝後期,又逐漸實行嫡長繼承製。所謂嫡長繼承製,就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嫡長繼承製自商朝後期實行後,就一直作為我國古代主要的繼承製度而存在。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是很早的問題了,可是下面的回答都不是太對。其實商王這個問題到現在還是有爭議的,但我比較認同張光直先生的看法,在《中國青銅時代》一書中張光直先生認為統治商朝的是一個被劃分為十個不同派別的大家族,這十個大家族又被大致分為兩派,以甲,乙兩個家族為主的和以丁,戊為主的兩個團體,其中甲,乙團體高於丁戊團體,甲乙團體之中又以甲為高。這十個家族可以相互通婚,而王位的繼承者是在先王的下輩之中選擇父母雙方血統最高的那一個,所以大多是舅甥相傳。
這個說法是由商王的不同的號(比如武丁的丁,甲祖的甲)來推定的。我解釋的也不清楚,具體可參見張光直的《中國青銅時代》一書,有詳細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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