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資十萬至二十萬的賭博罪一般如何量刑

時間 2021-06-26 00:54:59

1樓:葒塵莋秀

如果構成了賭博罪,根據不同情形,量刑不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賭博罪的認定

1、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作為前提條件;

2、構成賭博罪必須符合三種情況之一: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

二、「聚眾賭博」有特定的含義,並非所有的「聚眾」賭博都屬於此類。根據我國司法解釋,「聚眾賭博」的情形主要有:

1、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2、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3、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4、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2樓:懶懶落花

賭資十萬至二十萬的賭博罪量刑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拓展資料:

賭博,即用鬥牌、擲色子等形式,是一種拿有價值的東西做注碼來賭輸贏的遊戲,是人類的一種娛樂方式。任何賭博在不同的文化和歷史背景有不同的意義。目前,在西方社會中,它有一個經濟的定義,是指「對一個事件與不確定的結果,下注錢或具物質價值的東西,其主要目的為,贏取得更多的金錢和/或物質價值」。

3樓:法律快車

構成賭博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1、《最高院、最高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第一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2、《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手機系統出現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獎是"金棕櫚獎"

6樓:匿名使用者

當出現vivo介面時鬆開鎖屏鍵繼續按住音量加鍵

7樓:匿名使用者

im. in spite of many

因賭博欠高利七十萬,銀行二十萬,本人現在一無所有,真的不知道該咋辦

直接開始 從頭再來!一切皆有可能!從新開始!難關可以度過的!錢是還不上了就是硬挺!高利貸能咋的就是沒錢有著讓它想去!既然都這樣了啥都無所謂!欠銀行想辦法還上!別進監獄!以後從頭再來!高利貸的就他的不給了!要命就跟他幹能咋的!不用怕他們! 若湖 別想了,賭博你是贏不了的。只有莊家才是大贏家 手機使用者...

請問註冊十萬元,二十萬元,五十萬元的公費用分別是多少錢

你是說墊資註冊麼?50w是8000左右,10w我推測1500左右吧 明末三餉向來被評價為亡國之舉,這已經是所有人的共識。簡單的看,萬曆初年張居正主持朝政時候,是明帝國經濟狀況最好的時代,當時戶部太倉庫歲收入四百萬兩 號稱國庫充溢。而到崇禎年間,三餉加派多達每年近兩千萬兩 可想可知耗盡國力。然而,明 ...

有二十萬閒款要怎麼理財,一年後才能變四十萬

等機會吧,大牛市來的時候,你還是有機會一年內讓二十萬變成四十萬的,否則你還是不要想了,要真有這樣確定的辦法,估計絕大部分人願意去踐踏法律了。 從你目前的財務來看,你有車 有房 有存款還有閒錢,每月入五千出五千,相當於是月光族。你已經有了自己的財產,但是你的財產缺少一份保障。如果哪一天意外或是疾病降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