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咎千亦
已過戶那就屬於新戶主了,這是得看新戶主願不願意,如果他過意不去分些給你已屬照顧你了
2樓:熊白柏
家庭內部協商,法律不支援小女兒有份額。
3樓:匿名使用者
老人說了算!
祝你幸福,望採納
4樓:
巳經過戶給你姐夫了,你是分不到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最近,你過得還好嗎?不矢o你現在哪...?????
我是農村戶口,自己新批了宅基地,把父母分給我的老房子過戶給了父親名下,現在遇到拆遷了,兩個哥哥要把
6樓:漆玉英孟春
如果該女沒有遷移戶口,仍然屬於本村村民,沒有住宅的,可以申請批准使用宅基地。
農村老人房產能不能過戶給孫子
7樓:
老人的房產過戶給子女?
8樓:漆靜杉
農村老人的房產要過戶給孫子,需要看你孫子的身份,如果他也是你們村的,當然可以過戶,如果他不是你們村民,就不能過戶,但是可以居住,一直住下去。
9樓:融菊
只要有血綠關係完全可以。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了。有什麼疑問可以到當地房管局諮詢
一個有關家庭、親戚、房產、繼承的複雜問題,請各位能給出比較準確、由依有據的答案,先在此謝過了! 30
11樓:正氣長春
回答如下:
一、如果該房產已經過戶到姐姐名下,且是在和姐夫在結婚前已經辦理了結婚手續,可以認定為姐姐的婚前財產。現在姐姐去世,其財產應做為遺產,由合法的繼承人繼承。
合法的繼承人為姐夫、姐姐的母親及姐姐的兩個孩子。
二、媽媽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拆遷部門不會給她那樣做。
三、如果姐夫再婚,對姐姐幫來的女兒有撫養的義務,如果不撫養,繼承姐姐的財產時,可以少繼承或者不繼承,由姐姐的大女兒優先繼承。
四、如果媽媽百年後,其財產可以由姐姐的兩個女兒代位繼承。
五、妹妹無權繼承姐姐的遺產,但將來可以繼承媽媽的遺產。
12樓:中科院大明白
問題1,原來此家庭有一房產,在姐姐(b)離婚後,改到姐姐的名下(未和d結婚前);這能證明此房產所有人是你姐姐.又因為你姐姐去世。有協議的按協議規定辦,沒協議的,安繼成順序分配。
婚姻法規定,姐姐的媽媽a。姐姐前夫女兒b。姐姐後夫d。
和後夫所生女兒小d.都是法律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房產應有這4個人繼承。
原則上平均分配。要想過戶必須經過d,和小d的同意。因為人家爺倆也有分配權。
問題2,法律規定離婚的一方沒有對另一方和自己無血緣關係的孩子盡撫養義務。你們不是離婚所以不適合此條規定。對你們這情況沒有找到確切的法律依據。
但我個人認為、如果d繼承b的遺產。那麼d對小b就有撫養義務。如果d放棄遺產,就沒有撫養義務。
如d撫養小b他還可以向姐姐b的前夫索要撫養費
問題3裡面的兩個小問題其實是一個問題,如按你假設成,那麼此時房產所有人屬於媽媽a和大女兒b所有。也就一半房產屬於a,一半屬於b,又因為a去世,按繼承順序.b和c(儘管是抱養的)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都是a的女兒,權利一樣,所以平分a的遺產。即房產的四分之一。又因為b也去世了,所以b的房產就應該有b的兩個女兒小b和小d代位繼承,原則上也是一人一半。
即每人八分之一。在這裡關於丈夫d,因為他不屬於法定繼承人。所以他是否再婚。
都不參與財產的分配。所以沒有他什麼事情。
寫了1個小時。多給點分吧。好辛苦的。
對了還要參考下這個條款;繼承法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老人的房子生前過戶給了小兒子,還有老人的妻子在世,那麼拆遷時,是否該房子屬於遺產
13樓:毛秀才嗎
房子已經過戶,便屬於小兒子的個人財產,不屬於老人遺產,他人無權請求分配。不論財產如何分配,贍養老人是子女法定義務,不因未分財產拒絕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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