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包的耕地上建養雞大棚屬於違建麼

時間 2022-02-22 18:35:02

1樓:小周高等教育**答疑

在承包的耕地上建養雞大棚不一定屬於違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

」可知,在集體土地上是可以進行畜牧業養殖的,但是集體土地又分為基本農田和非基本農田,是否所有的土地都能進行畜牧業養殖,對於此,進一步的**。

如果擬佔用的耕地屬於基本農田,則一概不得佔用建養殖場。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關於「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等規定可知,基本農田只能用於糧、棉、油、蔬菜等種植業生產,而不能用於養殖業。

如果擬佔用的耕地屬於非基本農田,則在符合《畜牧法》規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用於建養殖場。《畜牧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國家支援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發展規模化、標準化養殖。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安排畜禽養殖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立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按農業用地管理。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需要恢復原用途的,由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土地使用權人負責恢復。

在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範圍內需要興建永久性建(構)築物,涉及農用地轉用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辦理。」據此,如果涉事土地所在鄉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擬佔用的耕地列為畜禽養殖場用地的範圍,有關養殖戶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養殖場,無須獲得建設用地的審批(但興建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除外)。當然,具體養殖場的設立還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

2樓:寂寞的香菸

屬於違建,如果離城市遠而又不影響鄰居應該不會有人管!你可能被人舉報

3樓:我白龍

你好,屬於,要有當地國土局的批文,可以建設。謝謝

在承包的農用耕地上建大棚養雞是否屬於違建

4樓:要向老大發展

嚴格來說屬於。根據農村土地法規定,耕地的用途為種植。你建大棚,一是增加了建築物,二是用途為養殖。但,如果取得了經營權轉讓並約定為養雞,並經人民**備案,也許可以不算。

5樓:匿名使用者

在工地上建大棚養魚是否穩健在耕地上建養雞大棚是否為鑑

承包土地上建的大棚邊上建住房算違章建築嗎? 15

6樓:馬邊綠茶

違法了,你可以通過村民小組、村委會、鄉鎮**層層簽註意見,到國地部門補辦宅基地手續,要走點關係,否則會罰款的。要麼就不理他! 民不告官不理的事。

7樓:萬新福

1、如果沒有取得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話,就算違章建築。

2、大棚旁邊一般配有過度房,也叫耳房,主要用於進出和存放農具等。同時也起到防止冬季冷風進入大棚。

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算違章建築,因為是耕地不是宅基地。但農村裡這種情況挺多的

承包的土地可以建房嗎,農村的在承包地上能建房嗎,需要什麼手續和證

吳忠運 承包土地用途是有規定的,要是建房可以,那農民開發住宅賣房子多好,顯然不可以的,那地只能種,而且還不是什麼都可以種,至少你種罌粟就不行吧。 咒 逐 我國 土地承包法 第17條規定 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 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我想在自家耕地上建牛場行嗎,在農村自家耕田土地想建設一個養牛場,需要哪些手續可以建設養牛場?

這種情況應需要區分兩種情況 第一,如果擬佔用的耕地屬於基本農田,則一概不 得佔用建養殖場。因為按照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第17條關於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 保護區內建窯 建房 建墳 挖砂 採石 採礦 取土 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 農田的活動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 農田發展林果...

在耕地上建養殖棚違法嗎?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合法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第十五條 基本農田保護區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或者佔用。國家能源 交通 水利 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專案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佔用基本農田,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徵用土地的,必須經 批准。第十六條 經 批准佔用基本農田的,當地人民 應當按照 的批准檔案修改土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