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孤獨站在這世界
中國的繼承法 有法律保障的公證的是有效的 最後一次沒有法律來公證不能有效
生老病死是人類不可逾越的自然規律,然而遺留財產不合法、不合理的分配卻常常引發糾紛,這是逝者所不願看到的。生者怎樣立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產,繼承人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遺產怎樣分配便成為人們普通關注的問題,這一講座將給您一個完整的答案。
在民法上,財產繼承是指根據繼承法規範把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轉移給他人承受的法律制度。要深入地瞭解中國繼承法律制度,須從以下六個方面入手:
一、繼承的主體、順序及限定
(1)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得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的繼承權問題。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沒有盡主要義務,但仍盡了一般義務,則不成為法定繼承人。如果喪偶的兒媳、女婿沒有履行贍養義務,不但不能成為法定的繼承人,可能連遺產也只能少分甚至於不分。
喪偶的兒媳或女婿不能成為法定的繼承人,但並不影響其子女的代位繼承權的發生。
(3)被判刑罰的人的繼承權問題。
如果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等行為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確認喪失繼承權的,也不能成為繼承人。
(4)孫子女、外孫子女的繼承權問題。
兒子先於父親死亡,孫子女可代替父親繼承祖父母的遺產,女兒先於父親去世,外孫子女可以代替母親繼承外祖父母的遺產。
(5)胎兒的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的必要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但胎兒不是繼承人。
(6)女孩有沒有繼承權?
繼承權男女平等。
(7)孩子還小,他有繼承權嗎?
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人代為行使。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人代為行使,或者徵得法定**人同意後行使。
二、什麼是遺產及遺產內容
(1)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公民可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包括有價**和履行標的物的債權等。
(2)下列遺產不能繼承:
1)、與被繼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權不能繼承;
2)、與公民的人身有關的債權、債務;
3)、國有資源使用權;
4)、 承包經營權;
5)、 宅基地使用權。
三、繼承的方式及其他
(1)法定繼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範圍、繼承的先後順序以及遺產分配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
(2)遺囑繼承:是指依照被繼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遺囑的指定,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財產繼承方式。
(3)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晚輩直系血親代替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法定繼承製度。
(4)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該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代其實際接受其有權繼承的遺產。轉繼承人就是實際接受遺產的死亡繼承人的繼承人。
四、被繼承人處分財產的方式及方法
(1)公民如何處理自己的遺產?
公民可以依照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2)遺贈,是指公民以遺囑方式將其遺產中財產權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贈給國家、集體組織、社會團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在遺囑人死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
(3)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與扶養人之間訂立的,確定遺贈與扶養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這裡的「扶養人」是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體所有制組織。
(4)立遺囑
1)公民如何立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2)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嗎?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3)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立遺囑嗎?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4)哪些遺囑是無效的?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五、繼承的基本過程是什麼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1)繼承的開始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繼承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時開始。
(2)遺產的分割
繼承人開始繼承時,死亡人有遺囑的,按遺囑或者遺贈辦理執行,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遺贈扶養協議執行。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3)共同所有的財產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4)不宜分割的遺產如何處理
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六、繼承權糾紛的處理
(1)提起訴訟的期限是多少?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2)繼承權糾紛的處理的途徑
1)調解;
2)訴訟。
2樓:禿禿禿禿司機
最後一次遺囑必須能有旁證證明其真實性,否則無效。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最後一份遺囑有無利害關係的人在場做公證,那應該以最後一份遺囑為準
4樓:尋歡
其它遺囑不能對抗公證遺囑。公證遺囑法律效力最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5樓:匿名使用者
公正遺囑應該說有效些.
但事如果證實勒最後遺囑事真實有效德.
那麼最後遺囑有效
6樓:
公證遺囑有效。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條規定: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7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得對,不過最好找2個以上
最後一次誰唱的,歌曲《最後一次》是誰唱的?
幸福de瀦瀦 歌手 薛曉楓 eq樂宴 曲長 03分23秒 發行 2008年01月 歌詞秋天的落葉最後一次黯然飄落 你說要陪著我一起走到最後 冬天裡的眼淚在孤單流浪 你說過會融化我心中所有的痛 我問你有一天我們都將老去 誰來做留下來的那一個 你傻傻的說要讓我先離去 因為走開的人會少些回憶的心碎 如果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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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名 最後一次說愛你。歌手 欣哲。最後一次說愛你。詞 武治旭 水韻。曲 水韻。編曲 鄭立賓。混音 aken 演唱 欣哲。可不可以不再想你。這樣的痛我承受不起。忘記如果真的容易。我的心就不會背叛自己。從不覺得愛錯了你。雖然早就應該選擇放棄。傷透的心卻依然總是偏袒著你。這是我這輩子最後一次說愛你。雖然...
最後一次表白我該說什麼,最後一次表白我該說什麼??
我真的愛你,我們能否繼續下去,若不然,就讓以前的話都變成美好的回憶吧。 我猜我大概聽懂了樓主的意思。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個人建議你直接pass這個最後一次。這樣你在女孩心裡起碼還是個深沉的形象。不然你這個最後一次給你帶來的損失一定會大於你不去說。好了就這些樓主斟酌。 她喜歡或是不喜歡,都不要轉學。如果...